从夏商时期,到秦朝统一货币然后到中国盛唐,伴随着国家统一,经济发展,民间金融日渐昌盛。尤其到了明清时代的钱庄票号。当时并没有官办的金融机构,基本上都是民间金融机构在货币交易和流通中发挥作用。农村主要是当铺,城市以当铺、钱庄、票号为主。民间金融在中国存在了4000年,历史悠久,繁荣一时。秩序总体上是好的。尽管现实中民间金融普遍存在于乡土中国的肌体之中,但却从未取得合法地位。于是就出现了一种矛盾:一方面,草根金融受到民间欢迎,另一方面,政府一直不承认其合法性,欲治理却又不得要领,缺乏政策“疏导”的治理策略。
资本时代,金融先行。中国的资本市场需要不断金融创新,特别是要重视“民间金融”领域。事实上,在金融创新过程中,很多国家金融创新的重点开始强调创业金融制度的创新,并已经取得了一系列创新的成果。如何探索出一条适合本国创业企业活动特点的创业金融之路,是解决中国创业金融抑制的当务之急。世界银行的研究同样表明,过去几十年中在很多国家和地区,政府通过引进正规金融制度向小企业提供廉价信贷的努力似乎并未产生预期效果。AndersIsaksson指出,民间金融是对政策扭曲和金融抑制的理性回归。政府金融抑制政策下的信贷配给和金融资源分配中的所有制歧视是民间金融产生和发展的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在市场不完善、信息约束条件下,正规金融以及金融服务具有局限性,无法满足现实与潜在的融资需要,使得民营经济对民间金融有着强烈的制度需求。
对于民间金融来说,浙江政府推行小额贷款公司制度无疑具有里程碑意义:
首先,以“收编”民间资金、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方式,构架起民资与“缺钱”民企之间的桥梁。此举有望盘活大批闲散资金。目前在楼市、股市、煤矿等资源领域兴风作浪的游资为了追逐利润经常游走在法律边缘,时不时地伸出脚去踩一下“雷区”,这不但会扰乱国家的金融秩序,更重要的是这种发展方式本身是不可持久。放开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允许社区银行与民间银行的试点,无疑加快中小企业的产业转型和资本转型。
其次,它能部分解决广大农村贫困人口对资金的饥渴(以支持农民创业提供第一桶金)。小额贷款的成功实践者尤努斯证明:“穷人贷款的还款率超过99%,穷人的信誉远比富人高。因为如果他们不按时偿付贷款,他们将失去惟一的机会,重陷贫困的旧辙。”穷人重视信誉的传统在中国可能更加根深蒂固,在中国广大的农村地区,信誉度是一个人生存的最重要的保障,否则,在身陷困境中时,就可能孤身无缘。尤努斯总结说:“全世界的穷人都有贷款价值。”依国内的目前发展趋势来看,为创业者提供第一桶金的金融机构少之又少。在传统的正规金融体制下,只有国有资产才容易拿到银行贷款这种稀有资源。但为经济崛起创造了最主要动力的大量创业公司、民营公司就拿不到这种资源。中国目前的贷款体系是重在历史表现,企业或创业者到银行贷款时,一定要提供净资产、提供担保。哪怕当年国家投给企业的资产已经变成废铜烂铁了,堆在帐上仍然是净资产。如果企业没有净资产和抵押品,该企业就不会拿到贷款。当一个国家整体金融资源是面向历史提供资源,而不向未来提供资源的时候,这个国家的经济崛起的前景是很可怀疑的。因此,有必要进行反思。
改革开放30年,活跃且海量的民间资本是留给中国经济最好的礼物。但俗话说:“玉不琢,不成器”。玉“不琢”就可能长期被湮没于沙砾或乱石中,不见天日。自然资源如此,社会资源亦然。民间金融虽在当今金融资源中份量不大,但贡献不俗。笔者认为民间金融的形式不仅局限于允许民营资本兴办银行,开展小额贷款等债权投资业务,更重要的是要发动民营资本设立利用私人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等新兴金融工具的独特运营机制,或可这才是民间金融突破的一个有效途径!
我坚信:只要国家大力扶持小额贷款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充分发扬自力更生、不怕险阻的优良作风、通过专业化、精细化运做,一定可以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创业金融事业,帮助缺少起步资金的创业者把自己的聪明才智、创新能力变为真实的、可持续成长的创新企业,为国家上缴更多的税收;并且在一定程度上化解民间金融过去不规范操作带来的各种社会问题。真正做到资本之善、发挥资本之能、最终使中国版的“戈莱珉银行”化做一潭春水滋润创新事业茁长成长!(首发《中国城乡金融报》)
资本时代,金融先行。中国的资本市场需要不断金融创新,特别是要重视“民间金融”领域。事实上,在金融创新过程中,很多国家金融创新的重点开始强调创业金融制度的创新,并已经取得了一系列创新的成果。如何探索出一条适合本国创业企业活动特点的创业金融之路,是解决中国创业金融抑制的当务之急。世界银行的研究同样表明,过去几十年中在很多国家和地区,政府通过引进正规金融制度向小企业提供廉价信贷的努力似乎并未产生预期效果。AndersIsaksson指出,民间金融是对政策扭曲和金融抑制的理性回归。政府金融抑制政策下的信贷配给和金融资源分配中的所有制歧视是民间金融产生和发展的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在市场不完善、信息约束条件下,正规金融以及金融服务具有局限性,无法满足现实与潜在的融资需要,使得民营经济对民间金融有着强烈的制度需求。
对于民间金融来说,浙江政府推行小额贷款公司制度无疑具有里程碑意义:
首先,以“收编”民间资金、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方式,构架起民资与“缺钱”民企之间的桥梁。此举有望盘活大批闲散资金。目前在楼市、股市、煤矿等资源领域兴风作浪的游资为了追逐利润经常游走在法律边缘,时不时地伸出脚去踩一下“雷区”,这不但会扰乱国家的金融秩序,更重要的是这种发展方式本身是不可持久。放开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允许社区银行与民间银行的试点,无疑加快中小企业的产业转型和资本转型。
其次,它能部分解决广大农村贫困人口对资金的饥渴(以支持农民创业提供第一桶金)。小额贷款的成功实践者尤努斯证明:“穷人贷款的还款率超过99%,穷人的信誉远比富人高。因为如果他们不按时偿付贷款,他们将失去惟一的机会,重陷贫困的旧辙。”穷人重视信誉的传统在中国可能更加根深蒂固,在中国广大的农村地区,信誉度是一个人生存的最重要的保障,否则,在身陷困境中时,就可能孤身无缘。尤努斯总结说:“全世界的穷人都有贷款价值。”依国内的目前发展趋势来看,为创业者提供第一桶金的金融机构少之又少。在传统的正规金融体制下,只有国有资产才容易拿到银行贷款这种稀有资源。但为经济崛起创造了最主要动力的大量创业公司、民营公司就拿不到这种资源。中国目前的贷款体系是重在历史表现,企业或创业者到银行贷款时,一定要提供净资产、提供担保。哪怕当年国家投给企业的资产已经变成废铜烂铁了,堆在帐上仍然是净资产。如果企业没有净资产和抵押品,该企业就不会拿到贷款。当一个国家整体金融资源是面向历史提供资源,而不向未来提供资源的时候,这个国家的经济崛起的前景是很可怀疑的。因此,有必要进行反思。
改革开放30年,活跃且海量的民间资本是留给中国经济最好的礼物。但俗话说:“玉不琢,不成器”。玉“不琢”就可能长期被湮没于沙砾或乱石中,不见天日。自然资源如此,社会资源亦然。民间金融虽在当今金融资源中份量不大,但贡献不俗。笔者认为民间金融的形式不仅局限于允许民营资本兴办银行,开展小额贷款等债权投资业务,更重要的是要发动民营资本设立利用私人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等新兴金融工具的独特运营机制,或可这才是民间金融突破的一个有效途径!
我坚信:只要国家大力扶持小额贷款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充分发扬自力更生、不怕险阻的优良作风、通过专业化、精细化运做,一定可以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创业金融事业,帮助缺少起步资金的创业者把自己的聪明才智、创新能力变为真实的、可持续成长的创新企业,为国家上缴更多的税收;并且在一定程度上化解民间金融过去不规范操作带来的各种社会问题。真正做到资本之善、发挥资本之能、最终使中国版的“戈莱珉银行”化做一潭春水滋润创新事业茁长成长!(首发《中国城乡金融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