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山东理工大学要求居住旧房的教职工进行暖气分户改造,其中一个原因就是现有许多闲置空房未售出去,学校每年要为这些空房向暖气公司支出一大笔暖气费。政策一出台,大部分老住户反应冷淡。校领导也真为此头疼,下发的文件如不能执行,也有失脸面。
学校文件:“目前学校有未出售住房386套,面积31445平方米,按预计采暖费标准(25元/平方米)计算,学校每年支付空房采暖费786125元;目前在集中居住区居住的离校未交房人员、调出人员以及遗属共91户,住房面积为9079.83平方米,按预计采暖费标准计算,每年采暖费支出226995.75元,这部分采暖费无法从职工工资中扣回,只能上门收取,但回收率很低。以上两种情况的存在,学校每年需要额外垫支采暖费1013120.75元,这部分资金属于学校也属于全体教职工,浪费的是大家的钱。分户控制改造后,可以有效避免这部分资金的浪费。”
看来,住房问题真令领导头疼。
前面的几篇博文中已提到理工大学扣押产权已属于教职工的住房,引起学校与教职工住房纠纷的事。本来,一些教职工是在读博前购买的住房,可学校非要把它与博士服务期混淆到在一起,这本来是两码事。有的调离的博士为此同学校打官司,校领导要为此牵扯一部分精力,想调走的教师为此痛苦不堪,损失惨重,此类事的出现也影响到学校的声誉。不过,调走的博士势单力薄,住房被收h缴了也无能为力;这次可是众怒难犯,大多数住户不愿支出改装费,难道学校能强行从工资中扣除?
学校为住房投入的资金和精力太多,管得太多,势必影响到在教学、研究、教师发展方面投入的资金和精力。
为了领导不头疼,把精力放在主要事情上,为了教师不为住房空耗精力和资金,能否考虑加快教职工住房市场化改革的步伐,该有市场运作的就交给市场,教师已购住房的所有证件都发给人家,不要动辄“由学校代为保管”;剩余住房学校如支付不起相关费用,就向社会出售,新来的教师住房问题改为货币补贴,在淄博这样的城市拿着补贴去租房、购房是不成问题的;改装暖气之类有小区物业委员会去管。
否则,学校要保管一切,就得把暖气改装费也保管了。 连农民都清楚,土地不属于自己的,就不愿在土地上有太多的投入。
还有一点值得吸取的教训是,涉及教工利益的政策出台之前,是否调集相关人员开一个听证会。这一方法现已被许多政府部门采纳。例如,把博士服务期和其已有住房挂钩的措施,这次如何改装暖气管道的问题,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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