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明华
日前,正在施工的深圳市地铁二号线东延线侨香路站工程在未经业主同意的情况下,施工单位强行拆除东延线设计方案所经过的居民住宅小区的围墙、占用绿地和消防通道;甚至为避让附近正在兴建的“最牛处长村”侨香村经济适用房小区,东延线侨香路站将与居民楼擦肩而过,且三组排风亭和一组冷却塔均被置于距普通居民住宅仅几米的一面,远离“处长村”。( 7月13日 《新京报》)
看得出来,地铁公司在施建过程中的这种避让行为,并非法律意识的重归。因为若真是敬畏我国新近频布施行的物权法的天条权威,就不会如此毫不掩饰地“只避官府不避民宅”。地铁公司一遍遍地说,他们在绕开官府于民宅底下掏空运作,在地面上强拆别人的围墙,并置放排风亭等大型设备,不是怕官与媚官,而系纯技术性操作。当然,这种搪塞式回应已经失效,不少居于民宅小区的公民开始站出来叫板了。
更让人不可思议的是,深圳地铁公司新闻发言人汪元竹和办公室负责对外宣传事务的周凡的回应。汪元竹说:“你买房子不就是买70年的使用权吗?土地还是国家的。围墙又不是你的住房”;周凡则说:“就像余秋雨书里写的,‘黄河入海总不能让几根柴火挡住。’”汪元竹此说的确是实话,中国透支数十年后的梦想与生命购一份家业,按现行国土政策,有效期只有70年。70年后人去楼空,没人再过问国土证与产权证的承接问题,更不可能像美国人那样购一所住宅就是置一份代系相传的产业。
但汪元竹这番“挑白”还得有些粗放。不管是住进平均 120平方米 面积宽宅的侨香村的副处级以上公务员,还是住在不远处的民宅小区里的普通市民,他们都是中国公民,他们的住宅都会面临70年之后“是否继续”的政策性拷问。其中有一点很明确,官与民所栖息的脚下这片土地是属于国家的。既然这样,地铁公司有啥底气和权力这样厚此薄彼、“更改主张”,在地铁施工与站台设置上来一番“避官不避民”的举动呢?
而周凡搬出余秋雨大作中的一句话,来旁注“汪新闻”的前述论点,几乎可以让听者与读者笑掉门牙。你修地铁当然是公共交通事业,但将这种行为自喻为“一条黄河奔大海”,明显夸张了。而百姓的民宅先修于此,地铁的规划建设跟进在后,怎么能将百姓的不同意“强放排风亭”比作几根柴火呢?同样的公共项目,日本的民宅可以威风到让机场改道;英国伦敦71岁的流浪汉的自建帐篷式小屋,因其无争议地依附一豪宅小区超12年,他那没人敢拆的小屋价值最近已升至400万英镑。
我想,周凡这一“民宅如几根柴火论”,即便是 余秋雨 先生也难以苟同的,因为这种对名家作品的简单引用行为显得很冒失。实际上,这反映出我国一些强势阶层对待民宅的不屑态度。当前,我们的法律理念中应尽快注入敬畏民权的意识,较正我们的一些存续已久的制度中违背民本思维的部份。因为,一些城市建设者们,在对待民宅时表现出超乎寻常的粗放态度,根源便是我们法律制度层面上的一种敬畏民权设置的缺失,这的确该引发我们的全面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