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全日制学历遭遇的尴尬
——从公招中“全日制本科及以上”的条件说开去
苗蛮子
近年不断升温、令人们趋之若鹜的公务员招考,对于拥有双学历但都是非全日制本科文凭的我来说,简章中那个让人感到愤懑和耻辱的刚性条件——“全日制本科及以上”,让我等非全日制出生的人望简章而兴叹,不敢作此奢想。尽管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的不公平问题已是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可是每次看到那个如眼中钉的刚性条件时,总觉得心里有些不惬意,如骨鲠在喉,不得不吐为快。
每年招考公务员,对那些非全日制本科毕业的人来说都是一次心痛的历程。我们只要稍微注意近年国家机关公务员的招考简章,便可得出一个结论:95%的职位是为“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准备的,甚至有些地方的市级单位清一色的明码规定“全日制本科以上”。以至于诸如这样的规定:“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报考不受生源地限制;具有硕士以上研究生学历、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报考不受户籍限制”,几乎成为人们在每次公招时想都不要想就能背得出来的千篇一律的通行条款。而成千上万“非全日制”的有志青年,纵然你“学富五车”也只因“学历”不符合而被拒之门外。你只能去报考那屈指可数岗位有限的基层冷门职位,而这也就造成了一些本该是冷门的岗位结果却招来上千人报名的现象。这无异于加剧了考生的竞争程度,使得一些考生发出了“非全日制学历无用”的感慨。
对于上述公招中那些让非全日制考生心痛的“刚性规定”,政府之所以做,据我这种不良草民居心叵测的揣测,其原因大致如下:
一是,政府机关工作稳定、福利全面、发展空间甚至还有许多灰色收入等条件远胜于一般企业,所以报考的人太多,而岗位又太少,为了达到“优中选优”,所以,招人要高起点,要根正苗红叶壮的高素质人才。
二是,基于上一点,政府要注意形象,而他们所认为的政府形象非得靠受过高等全日制教育的人才能担当不可,而在日常的评价中,单位中拥有高学历人数的多寡也是政绩的一个重要指标,“大量引进高素质人才”嘛。而那些就像土匪一样的非全日制的散兵游勇,怎能有如此良好的素质呢,用曹操那句千古名言,“宁可错杀一千,也不可放掉一个”,干脆把非全日制一刀切,也休想让一个“土匪”进来,否则就是给本单位的光辉形象抹黑。
三是,现在报考公务员如此火热,如果取消学历差别,让那股“非全日制”也分一杯羹,则无异于“火上浇油”,增加政府工作的压力,公招报名费相对较为阳光,也没什么油水可捞。与其这样万人挤破衙门,还不如干脆缩小范围,于是提高门槛就成了减少报考人数的有力“法宝”“紧箍咒”。“法宝”一是限制“非全日制”人员不得报考,或只限于报考那些乡镇级等基层部门;“法宝”二是再在户籍上给报考人员念一道紧箍咒,来个只限于本省、本市、本县户口或生源的框框,就再一次的减少了汹涌的报考人流。另外,有的招考单位,手段还不止于这两道紧箍咒,再加上“第一学历(或原始学历)为全日制本科”这道咒,又划掉了一批在他们认为的“秕糠”。再说,基于前面的高起点,这里也是符合中央“又好又快”的精神的,工作效率真高,真可谓一举两得!
从表面来看,上面的几点理由似乎符合他们所谓的优选人才观和符合中央“多快好省”“又好又快”的精神。而深入地来看,主要原因,其一是缘于一些机关单位在资源上的“不容分享”、文化上的“妄自尊大”等相对阴暗的不太健康的文化心态。党政机关的优越待遇,让某些既得享受者萌生了根深蒂固的“你也配?”的情结,竞争还没开始,就把一些他们认为“不配”的人驱逐出场,而对外公开的理由,往往又多以“优先本地人、某一类人”等私念很重的潜在诉求。以致公招的门槛一道又一道,最终形成用人机制上的一潭死水。
其二是招考部门在招考方式上缺乏创新。本来,只要你的考题能够考出岗位应该具备的人才标准,招考程序公开、合理,报考的学历起点也就不很重要。而现在的做法,把学历作为硬指标也还罢了,还硬要在报考中设置什么是否“全日制”“原始学历为全日制”和“某某户籍”“某某生源”的门槛,表面上是重视人才,重用高水平人才,实际上只能说明招考者偏狭的心理与行政上的不作为。
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不等差的存在,笔者以为,至少在三个方面对现行制度的否认。第一,对教育权利平等的否定。我国《教育法》第36条规定:“受教育者在入学、升学、就业等方面依法享有平等权利。”受教育是每个人的义务和权利,可现实中,由于经济困难等种种客观的原因,并不是每个人都能真正在同一线上受到教育,也就是说并不是每一个人都能上“全日制”学校,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的存在是必然的。非全日制教育正是那些渴望知识而上不起全日制学校或曾落在同一线上的有志青年继续教育的唯一途径,也因此,非全日制教育成了他们继续享受教育权利的渠道。如果有意制造差别,无疑是对公民平等受教育权利的一种亵渎与否定。
第二,对竞争平等的否定。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另外,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10条也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不得设置歧视性条件要求。”一个职位或一项工作从某种意义上说是一种有限资源分配,作为有限资源,应该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来获取。而在竞争之前就设定限制条件,这本身就是不公平的表现。在这个越发重视能力的时代,如果扣上“非全日制”的帽子障碍,必定会造成部分非全日制毕业生能力资源的浪费。
第三,对现行教育体制的否定。现行教育制度是由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教育体制组成。无论哪种教育,其最终目的有二:一是为了充实自己,不断积累更多的知识;二是为了更好的争取公平机会,享受社会资源。我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条例》对此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获得者与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享有同等待遇。”如果刻意在两者之间设置不等差,这就是对整个教育体制目的和各种教育平等政策的否定。
政府通过各种手段,煞费苦心地制定各种限制性条件,如前述,政府在公招中对“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可取消户籍的限制”的规定,对所有的报名者来说是不公平的,是既违宪、违法、违规又违背了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中“不唯学历、不唯资历、不唯职称、不唯身份”的人才工作精神。
马克思指出,一件商品的价值是按生产它所需的社会平均劳动时间来计算的。同样是读本科,一个人读书所需超过了“社会平均劳动时间”,说明成本太高,在市场中应该缺乏竞争力,甚至让它遭到淘汰才对,而实在是没有大加保护的必要。学历、文凭有差别,但不是靠那一纸证书来体现,而应该靠支撑它、与它相应的能力、素质来体现。我们应该鼓励人们提高能力、素质的积极性,而不是把学历、文凭这些“虚名”看得高于一切。实际上,也正是这种用人时“只见文凭不见能力”的陋习,使得近年来民间地下办理假文凭、假学历、假职称的活动的泛滥,君不见没钱的就算是假文凭也要怀揣一个,以备急用,有总比没有好;有钱人家千方百计、想方设法通过各种渠道求得一个货真价实的本科或研究生文凭,于是,带读、陪读、在职读研的现象蔚为成风,国人追求进步、充实文化知识的形势一片大好。
不可否认,因受教育的方式不同,全日制这种形式的学习效果相对比起非全日制确实普遍要高些,但要是一概而论说全日制本科生一定比非全日制的高,则是一杆子打翻一船人。退一步讲,如果连起码的一个平等竞争的平台都不给予非全日制考生,又怎知谁更逊色呢?是骡子是驴子。拉出来试试不就一目了然了吗?其实,全国每年都有几千万的人获得非全日制学历文凭,他们中的相当部分人在很多行业都做出了不菲的业绩,我们也看到他们中的优秀者在公招中成绩不菲。从古至今,因各种原因没有受过完整教育(也即现在所谓的“全日制教育”)而通过自学取得卓越成就的人不胜枚举,灿若晨星,这是众所周知的事实。前不久,关于我国发改委主任张平只是中专学历的新闻引起人们的高度关注,对于目前盲目追求高学历的非正常现象,不啻于一面镜子。假使张主任按我国目前公招中的若干“刚性规定”,连报名的机会都没有,哪里还有他这个经济部门统帅当?再如前不久,24岁的女勤杂工许桂英在深圳的公务员招考中,以同职位笔试和面试综合第一的成绩,从60多名竞争者中脱颖而出,拔得头筹。许桂英是个自考生,以自身的实力证实了自考生的素质,但是让人苦涩的是,许桂英是在“学历歧视”的环境里,因为报考的是同样受“歧视”的岗位(自考生可以报考的岗位)而获得的一份幸运。我想,假如没有“学历歧视”,许桂英就可以在更广泛的空间实现自己的抱负。
我又想起古代选拔人才的两种模式来,科举产生以前的汉代实行察举和征辟的选拔官吏制度,隋唐以后开科举,延至清末。察举制通过地方州郡以“贤良”“孝廉”“秀才”等名目,把有名望、有“德行”的人推荐上去,经过考核,任以官职;而征辟制则是由朝廷、官府直接征召某人当官。这固然带有举荐者和任命者的主观色彩,选拔的公正与否全凭举荐者和委任者的公心,故有时不可靠,但这种制度也有一个优点,即不以学历和身份地位是举,也不以你是否是当时的“大学生”(太学士)来判断的。再说科举制度,科举制度的弊病众所周知,一是科考内容画地为牢,以解释儒家经典要以“四书五经”为标准,不能越雷池一步;二是科举考试的文体为死板僵硬的八股文。这两项对人们思想的束缚甚为严重,为世人所诟病。尽管科举考试成为封建王朝选拔官吏的机器,促使许多诸如孔乙己、范进之类的人皓首穷经,把自己的一生搭在上面,成为科举考试的牺牲品。但不可否认的是,科举考试的平民化和不受年龄限制,比起现在公招考试动辄以“35岁以下”“30岁以下”的年龄要求,还是有其优越性的。如果范进之流生在当世,哪还有四五十岁还能中举的机会,做白日梦去吧!
不可否认,公招中有的部门从本部门的人才需求来看,以招研究生学历为主,自有他的理由。但如果划定本科学历时又在前加上“全日制”地区户口等“前缀”则是有意制造学历歧视。笔者所认为的“取消学历歧视”其实只是给了非全日制学生一个与全日制学生搭建一个公平竞争的平台,能不能胜出,还要看他们有没有那个能力,对于双方来说,这都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平。其实,从某种角度上来说,就算让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处于同一条起跑线上,博士、硕士、全日制本科生和非全日制学生处于同一条起跑线,前者还是占有一些先天的优势,我们就不难看出每年的公招录取的人数还是以前者的多。但正如此,现行的许多地方在公招中却把一些优秀的非全日制考生的唯一机会也给斩断了。
学历歧视,祸在社会,责在公权。所以,要根治学历歧视,就要从制约公权力的滥用开始,权力机构在制定用人政策时应站在被服务者的角度,从公平、公正的角度考虑政策的合法合理性;其次要拓宽权利救济的途径和方式,完善行政法律法规,实行公务员录用纠纷诉讼期间冻结岗位的办法,让报考者真正能获得法律意义上的救济,在此过程中公权机关也应该带头求真务实,唯才是举。
华夏文明的伟大复兴,既需要国民整体素质的提高和国家综合国力的增强,又需要思想、言论的自由,以及人才观的变革和创新。而人才观的变革和创新就要不拘一格、多层次多角度的选拔人才、任用人才。一百多年前龚自珍那首名诗《己亥杂诗》:“九州生气恃风雷,万马齐喑究可哀。我劝天公重抖数,不拘一格降人才。”其声如黄钟大吕,犹言在耳,至今仍有振聋发聩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