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中央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要求法律审核把关率100%


国资委:中央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要求法律审核把关率100%

中央企业法制工作会议消息,国务院国资委要求,今后三年中央企业法制工作的总体目标是:以建立健全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为核心,力争到2010年在中央企业及其重要子企业全部建立总法律顾问制度,企业规章制度、经济合同和重要决策的法律审核把关率达到100%

 

中央企业法制工作将抓好八个重点:

一是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创建企业合规文化;

二是全面落实企业法律事务机构职能,实现法律顾问队伍的专业化;

三是依法完善企业规章制度,进一步夯实企业管理基础;

四是以全面实施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为重点,进一步创新企业法律管理模式;

五是以企业合同和重要经营决策的法律审核为基础,进一步完善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

六是加强企业知识产权的依法管理和保护,进一步提高中央企业核心竞争力;

七是加强境外国有资产监管,依法保障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

八是以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的防控和处理为抓手,切实堵住企业国有资产流失的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