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用哲学思维认识事物?
我思考这个问题已经很久了,得出如下结论:
用哲学的辩证思维方法认识事物,实际上就是用辩证的分析和综合方法认识世界,具体说就是如何用矛盾分析法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现实问题。辩证思维是一种立体的全方位的思维方法和方式,必须坚持四项原则,即客观性原则、全面性原则、历史性原则、实践性原则。客观性原则就是说话办事写文章要坚持有一说一实事求是,不能先入为主,在事实叙述方面不能参杂个人或集体利益的感情色彩,反应汇报问题要真实,不做虚假的陈述,不编造修改第一手数据;全面性原则就是防止偏见偏激,不能以偏盖全,要抓住事物主要的、决定性的、本质的规定性再做结论、再制定方案去行动;历史性原则,就是要把事物放在发展的过程中去认识和分析,不犟硬理、不钻牛角尖,一切以时间、地点、条件为转移;实践性原则就是说话、办事、写文章不虚套,处处想着现实的需求、行动的目的,发现任何与实践违背的观点、认识不但要与现存的实践,要与发展的实践保持一致。只有认真地、身体力行地坚持这四项原则,认识才能从抽象逐渐上升到具体、才能把握现存事物和发展事物的本质、规律和内部联系,最终形成对事物整体的辩证理论观念和辩证实践观念。有且只有如此,我们的主动性实践才能获得成功。
哲学沉思(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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