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春红
我心酸,我难受,我觉得悲哀,因为我不得不在自己的家里“暂住”。
我是个守法的公民,知道在北京生活居住需要办理“暂住证”。来北京七八年了,以前不论是在单位住宿舍还是自己租房子住,年年都自觉主动地去办暂住证。最开始的时候还要交每月15元的管理费,一年就是180元。后来,管理费取消了,办暂住证只需花5元的工本费就行了。我还天真的以为,这也是对外地来京人员的一种待遇上的提高。
04年我在北京的郊区买了一套小房子,面积不大,但也是个家了。租的房子再好,也是别人的,随时要担心搬家。从05年住进新房子后,就感觉终于在北京有了自己的家了,可以随自己的喜欢买家具和摆设,不用担心搬家。有了自己的家,有了固定的住所,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以为就可以不用办理暂住证了。可是这几天小区里贴出公告,让外地来京人员去登记,没有暂住证的要办暂住证。拿着我的房产证去问了派出所,人家说,我这种情况也要办暂住证。我的心一下子凉了。
我知道北京户口限制很紧,也从来没有奢望过能成为北京户口。我只是不理解,我在北京生活居住了七八年,房子也买了两三年了,一直很稳定,为什么现在在我的小区里,在我自己的家里,仍然只是“暂住”呢。我买房子就是为了能在北京稳定地生活,安居乐业。我买房的同时也拥有了这套房子近70年的产权和使用居住权,可是在身份上,仍然和以前一样,都是“暂住”,不同的是,以前是暂住在房东的家里,现在是“暂住”在我自己的家里。我不是来北京旅游的游客,不是进城务工的民工,我并不需要北京的户口,只是不要这样一个暂住的身份。
在派出所,还碰到一个同小区的邻居,他有北京户口,是来给他老婆办暂住证的。他愤慨地说:“我和老婆结婚三年多了,孩子都两岁了,怎么我老婆在我家还是暂住!你们是不是盼望我们随时会离婚呀!”
我在北京工作,为北京纳税,遵纪守法,我也为文明北京做贡献。我爱北京,把她当自己的家乡一样爱,可是她并不爱我。我工资收入的一部分都交给了北京,纳入了社会保险,可当我老了退休后,却只能回到老家去领退休金。
相比北京来说,我的老家倒更象是一个暂住地,我每年只是过年回去一次,住个三五天,但那里仍是我的“长期固定居住地”,是我的“常住户口所在地”。而长期在北京生活工作居住,北京却仍然只是我的“暂住地”,我仍然是北京的“流动人口”。在北京,我连公民的选举权都没有。可悲呀!我不明白为什么会是这样,究竟怎么区分这个“常住地”和“暂住地”呢?我已经从家乡流动到了北京,自以为很稳定了的我,为什么还是在“流动”呢?
我想问一下,那些从外省调进京任职的中央领导干部,你们都有北京户口了吗?你们也办“暂住证”吗?
暂住证,象一根刺,深深地扎进了我心里。
我很心酸,很痛楚,也很迷茫。我还要继续留在北京吗?我还要继续“暂住”在北京自己的家里吗?
我心酸,我难受,我觉得悲哀,因为我不得不在自己的家里“暂住”。
我是个守法的公民,知道在北京生活居住需要办理“暂住证”。来北京七八年了,以前不论是在单位住宿舍还是自己租房子住,年年都自觉主动地去办暂住证。最开始的时候还要交每月15元的管理费,一年就是180元。后来,管理费取消了,办暂住证只需花5元的工本费就行了。我还天真的以为,这也是对外地来京人员的一种待遇上的提高。
04年我在北京的郊区买了一套小房子,面积不大,但也是个家了。租的房子再好,也是别人的,随时要担心搬家。从05年住进新房子后,就感觉终于在北京有了自己的家了,可以随自己的喜欢买家具和摆设,不用担心搬家。有了自己的家,有了固定的住所,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以为就可以不用办理暂住证了。可是这几天小区里贴出公告,让外地来京人员去登记,没有暂住证的要办暂住证。拿着我的房产证去问了派出所,人家说,我这种情况也要办暂住证。我的心一下子凉了。
我知道北京户口限制很紧,也从来没有奢望过能成为北京户口。我只是不理解,我在北京生活居住了七八年,房子也买了两三年了,一直很稳定,为什么现在在我的小区里,在我自己的家里,仍然只是“暂住”呢。我买房子就是为了能在北京稳定地生活,安居乐业。我买房的同时也拥有了这套房子近70年的产权和使用居住权,可是在身份上,仍然和以前一样,都是“暂住”,不同的是,以前是暂住在房东的家里,现在是“暂住”在我自己的家里。我不是来北京旅游的游客,不是进城务工的民工,我并不需要北京的户口,只是不要这样一个暂住的身份。
在派出所,还碰到一个同小区的邻居,他有北京户口,是来给他老婆办暂住证的。他愤慨地说:“我和老婆结婚三年多了,孩子都两岁了,怎么我老婆在我家还是暂住!你们是不是盼望我们随时会离婚呀!”
我在北京工作,为北京纳税,遵纪守法,我也为文明北京做贡献。我爱北京,把她当自己的家乡一样爱,可是她并不爱我。我工资收入的一部分都交给了北京,纳入了社会保险,可当我老了退休后,却只能回到老家去领退休金。
相比北京来说,我的老家倒更象是一个暂住地,我每年只是过年回去一次,住个三五天,但那里仍是我的“长期固定居住地”,是我的“常住户口所在地”。而长期在北京生活工作居住,北京却仍然只是我的“暂住地”,我仍然是北京的“流动人口”。在北京,我连公民的选举权都没有。可悲呀!我不明白为什么会是这样,究竟怎么区分这个“常住地”和“暂住地”呢?我已经从家乡流动到了北京,自以为很稳定了的我,为什么还是在“流动”呢?
我想问一下,那些从外省调进京任职的中央领导干部,你们都有北京户口了吗?你们也办“暂住证”吗?
暂住证,象一根刺,深深地扎进了我心里。
我很心酸,很痛楚,也很迷茫。我还要继续留在北京吗?我还要继续“暂住”在北京自己的家里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