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海事赔偿第一案背后的故事


大连海事赔偿第一案背后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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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吴京堂  来源:原创  阅读: 1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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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建国以来大连市最严重的海上油污损害赔偿案件。原告达117人,索赔总额11.6亿元。辽宁竞业律师事务所接受其中65位原告的委托,共有十几位律师共同参与办案,充分体现了竞业律师群策群力、精诚协作的团队精神。经过竞业律师近一年的艰辛工作,大部分案件终于以当事人满意的结果调解结案。

                       大连海事赔偿第一案

                                         背 后 的 故 事

                ——辽宁竞业律师代理“阿提哥油轮油污损害赔偿案纪实

                                     ●吴京堂 

又是临近鸡年的年关。每当这时人们总是满怀兴奋地祈盼着过去的一年能有一个好的结尾,新的一年有一个好的开端。果然,激动人心的消息降临到受“阿提哥”号油轮污染的渔民的头顶。2006125日,离大年还有三天,辽宁竞业律师事务所热闹非凡,三十余名渔民聚集到律师事务所,渔民们笑容满面,互相询问着:“你家领到多少赔偿款啊!”“哎,案子终于结束了,可以过个好年了!”原来,他们是来领取污染赔偿款的当事人。这场持续近一年的海上油污损害赔偿案件终于徐徐落下帷幕。有些当事人还特意买来糖果与律师共同分享他们喜悦的心情。

此时此刻,竞业律师们感慨万千。回首那紧张的、令人心焦如焚的近三百个日日夜夜,律师们历历在目,至今仍让人久久难忘。

灾祸无情人有情

那是200547日,载有12万吨原油的葡萄牙籍“阿提哥”号油轮,由也门驶入中国大连,准备在大连新港到岸卸驳。由于引航员的过失,油轮在大连新港附近突然触礁搁浅。随后油轮底部出现破损,发生原油泄漏。浮在海面的原油顺风漂向大连开发区沿海六个乡镇、街道几十公里的海岸线,共220平方公里的养殖海域被原油污染。

清晨,渔民们突然发现赖以生存的养殖海域被缕缕油污所覆盖,严重的地方大片油污像镜子一样闪着恐怖的凶光。片片油污像一张张恶魔的血口,吞噬着渔民们辛勤劳动的成果。真是天降横祸。渔民们望着大海哀号着……绝望地叹息着……“走!到政府去上访!让政府给我们饭吃!”不知是谁振臂一呼,百姓们应者云集。转眼数百名海上养殖户来到政府门前上访。面对愤怒的百姓,政府领导郑重承诺:“百姓的事情我们不能不管!”“百姓的合法利益我们不能不维护!”“我们要协调相关部门研究对策,通过法律程序追究外籍肇事油轮的赔偿责任!”

于是,政府领导召集相关部门研究对策,竞业律师作为政府法律顾问参与了相关会议。后来了解到,这起漏油引起的海上污染事故是建国以来大连市发生的最大、最严重的一起事故。竞业律师代表提出:由于肇事方是外国轮船,在处理这一事件时既要化解矛盾、又要稳定社会,严格依照法律程序办理。会议最后建议由竞业律师到灾区第一线向群众宣讲有关诉讼权利义务方面的法律规定,动员群众通过法律程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表明政府对事关百姓利益的坚决支持与维护。

举起法律之剑维护合法权益

会后,竞业律师事务所组织十余位律师负责对案件进行办理。当天晚间,竞业律师事务所像是一个忙碌的车间,律师们进进出出地有的在查找相关的法律规定,有的在准备诉讼文书、制订相关的方案,有的在打印代理手续。办公室里不时地传出激烈的争辩声。当所有的文件准备完毕,所有的方案制订完成已经是次日凌晨了。

一大早,竞业律师兵分六路共同深入到大连开发区六个乡镇、街道的油污灾区第一线,召集群众进行法律宣传。百姓们明白了,要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能光向政府请愿,还要主动地拿起法律武器到法院提起诉讼。在宣讲现场,竞业律师们将相关的诉讼用纸、相关法律规定及注意事项材料分发给准备起诉的百姓。

次日,大连海事法院临时借用大连开发区法院的审判大庭作为临时收案庭。百姓们在律师的带领下纷纷来到法院办理立案手续。法院共立案117件,总标的额达11.6亿元。其中,辽宁竞业律师事务所代理的诉讼案件共65件,标的额4.2亿。

竞业律师经过调查,将案件的被告确定为“阿提哥”油轮的所有人“葡萄牙昂迪玛海运有限公司”以及为“阿提哥”油轮提供油污损害保险的“博利塔尼亚船舶保险协会”。

申请扣船与证据保全

立案件后,摆在竞业律师面前的一项重要而又紧迫的任务便是申请扣船与证据保全。法院会同律师向“阿提哥”油轮的保管人下达了扣船裁定书。迫于法律的压力,被告通过中国再保险(集团)公司向原告提供了价值2亿元人民币的现金保证担保。原告同意解除对“阿提哥”油轮的扣押。这就为案件判决后的执行提供了保证。

这起油污事件的原告当事人众多,油污面积巨大,时间紧、任务重,证据保全及鉴定工作极其艰巨复杂。将这次证据保全及损失鉴定看成是一次艰巨的战役毫不为过。这些与体力相关的工作,理所应当地落到几位身强力壮的男律师身上。

海上鉴定取样工作是不能用一句辛苦所能概括的。当时是四月中旬,陆地上已经比较暖和了,一些男孩和女孩甚至穿上了T恤或短裙。可是到了海上就是完全不同的世界了。大家穿着厚厚的军用棉大衣还是顶不住海上刺骨的寒风。大家被冻得双手插袖紧抱着身体,一个个缩成一团不停地打冷颤。可是到了养殖海域时却又必须把棉大衣脱下换上救生衣,取出受污染的海产品,还要在冰冷的海水中分离样本。有时取出的样本已经死亡多日,那种腐烂的刺激气味简直让人窒息。

船上没有就餐条件,养殖区大都离岸很远,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到了吃饭时间大家只好啃干面包,喝矿泉水凑合一顿。有时工作忙起来竟然忘记了吃饭。这些困难都算不上什么。最考验人意志的就是海上的风浪了。春季里没有风浪的时候少。风浪中工作船的剧烈摇摆颠簸把人的五脏六腹都提到了嗓子眼。一些晕船反映稍重的人便趴在船舷边不时地呕吐。人们常说的“无风三尺浪”,竞业律师在海上的那些日子对这句话有了深刻的感受。海上并没有风,而海面却上下翻腾。赶到波谷时,整个船都陷入二三米深的波谷,像是一条通往海底的遂道。到波峰时又高高地超出海面。在这种环境下作业是非常危险的。但是,面临着紧迫的工作任务大家丝毫不敢懈怠。

经过大家的共同努力,海上证据保全及鉴定取样工作在19天便顺利完成。这就为下一步案件的实体审理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开庭前的细致准备

艰辛的证据保全工作只是为这起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拉开了帷幕,接下来旷日持久的庭前准备工作更是让竞业律师们承受了超乎寻常的身体上及精神上的巨大压力。自从接手这65起海事案件以来,十余位竞业律师没有休息过一个完整的周六、周日,就连五、一和十、一长假律师们也没有时间休息,律师们要对案件进行研讨和深入基层调取证据。

海事案件具有证据难以调取的特殊性。由于大连开发区附近海域随时都面临被征占的可能,所以大连开发区管委会没有向渔民发放海上养殖许可证。就此问题,竞业律师与大连开发区管委会领导多次交涉,终于取得了政府的支持,大连开发区社管局同意在海事法院调查取证时为养殖户出具合法养殖的证明。接下来复杂的工作就是对养殖户与村里或乡里签订的海域承包合同的审查。有的承包合同是养殖户与原金州县政府签订的(十几年前部分养殖区的行政区划归金州区管辖),有的合同期限已经届满,有的合同承包人已经去世,还有的合同承包内容与实际养殖面积或品种不符。竞业律师们对每一份合同进行细致地审查。

最复杂的工作是养殖户的海域使用区域范围。陆地上的土地使用可以通过土地四置来确定面积,而海上养殖就很难确定了。尤其是众多原告的养殖密度大,几十年来,养殖户们约定俗成了各自的养殖区域、航道位置,彼此相安无事。而承包合同对具体养殖区域却没有明确的体现。这就需要对每一养殖户的养殖区域进行具体定位。有的养殖户有数十处养殖区。为了确定养殖面积及避免养殖区数据相互间重叠交叉,竞业律师花费数万元委托大连海事大学专门设计了一套海图软件,对每处养殖区进行定位,测量精确面积。在诉讼过程中,又赶上个别海域被征占,养殖户的养殖台筏被拆迁。调查取证工作异常复杂艰辛。

在这期间,竞业律师针对案件存在的问题多次召开案件研讨会、案情分析会。聘请大连海事大学教授等理论学者及相关海事专家,对案件中遇到的专门问题进行研究探讨。

法庭论辩“硝烟弥漫”

200511月中旬,大连海事法院终于决定对案件开庭审理。

竞业律师经过大半年艰苦细致的工作,对案件事实及法律适用已经是成竹在胸。但是律师们仍不敢有丝毫懈怠。海上油污损害赔偿案件的举证责任实行举证倒置原则,即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但是原告应当对自己的诉讼主体资格、合法养殖权及损害事实这几个基本问题进行举证证明。由于海上养殖损失的鉴定结论始终没有作出,这就使原告的主张缺乏应有的力度。

在法庭上,被告果然对原告的海上养殖权、养殖数量及面积提出异议。被告律师提出,按照海域使用法的规定,合法养殖的标志是拥有海域使用权证。原告没有海域使用权证系非法养殖,损失不受法律保护。并且部分原告养殖密度过大,养殖区域交叉,养殖缺乏合理性。

竞业律师对以上问题进行反驳,竞业律师认为,大连开发区海域因随时有可能被征占,所以政府对海上养殖户统一没有发放海域使用权证。但政府是许可原告海上养殖行为的。况且原告的海上养殖是历史沿革下来的,原告的养殖密度也是历史形成的,符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应当受到法律保护。

被告聘请的两位律师是大连海事诉讼及非诉讼领域的知名律师。显然被告律师也作了充分的庭前准备。被告提供的证据达37项,共205页,装订得很精致,像似一本厚厚的长篇小说。轮到被告举证时,被告认为自己的船舶适航性符合要求,案发时采取了及时有效的救助措施,未出现大面积溢油。被告抛出了几个“重磅炸弹”证据来证明自己未大量漏油的主张。一份是大连理工大学的一位流体力学教授出具的“阿提哥”油轮被撞后漏油数量的鉴定报告。该报告根据流体力学理论分析认为,油轮触礁后形成的裂口漏油量为2326吨。另一份是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裁决,该裁决是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公司与被告之间因油品短量而引起保险合同纠纷而作出的。裁决对大连理工大学出具的溢油鉴定报告所确定的溢油量予以认可。被告认为,由于该裁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按照民事诉讼证据规定,已为仲裁机构的生效裁决所确认的事实,当事人无需举证证明。

但是,被告对原油卸驳后出现短量的解释还是很苍白的。被告油轮离港时签发的七套清洁提单记载原油数量为949,891.00桶,到港卸货942,373.53桶,比提单数量短少7,517.47桶,合947.20吨,短量额近百分之一。被告对这近千吨短量油的解释是油自身出现“游离水”以及卸驳时的损耗、挥发所致。以上说法显然难以让人信服。

竞业律师认为,大连理工大学的溢油鉴定报告是被告单方面委托作出的,不具有客观公正性。鉴定人不具有鉴定资质,报告所依据的基础数据系被告单方收集。报告的计算方式存在严重问题。该份溢油鉴定报告不应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竞业律师提出,被告油轮离港时装货的数量即提单的数量与到港时卸驳的数量之差,减去合理的损耗量即是漏油的数量。“阿提哥”油轮的漏油量保守估算在200吨以上。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裁决对溢油鉴定报告中溢油量的认可,是基于仲裁申请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对这份证据的认可而作出的。在这种情况下生效裁决所认定的事实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第5项所规定的“事实”不应该是同一概念。况且原告所提供的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裁决认定的事实。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裁决认定的事实不能作为认定本案事实的依据。

原被告双方围绕溢油量的问题展开了数个回合的交锋。被告律师对海上原油污染方面的专业知识是很让人敬佩的,虽然人们认为他所主张的游离水损耗有些不现实,但是被告律师的论证过程似乎又无懈可击。

这起具有国际影响的重大复杂案件,开庭持续时间长达半个多月。竞业律师代理的65起案件共连续开庭十余天。

谈判和解

虽说法庭上原被告双方剑拔弩张,分歧巨大。但休庭后,被告方还是拿出了富有诚意的和解赔偿方案。看来,被告在法庭上的针锋相对也是被告的一种诉讼策略。被告律师提供的和解方案中涉及单位面积的合理养殖台筏数量、每台筏的合理产量、合理损失率、养殖区域与污染源距离等关系到赔偿数额的条件。竞业律师与被告律师就以上问题又进行了无数次艰苦的谈判,其激烈程度也不亚于开庭。每次谈判后被告律师都及时与被告设在香港的代表机构沟通。终于,双方达成和解赔偿协议。法院根据双方和解协议的内容制作了民事调解书。竞业律师所代理的34起案件以调解方式结案。

被告按照法院调解书的规定将赔偿款由国外拨付到竞业律师事务所银行账户。这一天刚好是狗年大年的前三天。于是,就出现了文章开始时的那一幕。渔民们兴奋地接过竞业律师事所开具的赔偿款支票,一个个乐得合不拢嘴……

 

和解意味着双方的妥协与放弃。从化解社会矛盾,稳定社会秩序及提高解决纠纷效率的角度考虑,用调解方式结案还是很有积极意义的。曾经发生在2002年末天津港附近的“塔斯曼海”号油轮泄漏污染案件,法院经过六次开庭审判,在案发两年后才作出判决。漫长的审判拖得当事人身心憔悴。本案作为具有国际影响的重大、复杂涉外海事案件,能够在半年多的时间取得大部案件结案的成果,不能不说是竞业律师团体协作的经典之作。

经过竞业律师的努力,截止20064月份又有6起案件以调解方式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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