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以什么样的学生为荣,以什么样的学生为耻?这个问题其实不言自明:能够给学校带来荣誉的,学校自然以这样的学生为荣;反之,则学校只能以这样的学生为耻。很难想象,一个学校会以一个为学校带来耻辱的学生为荣,那样的学校只能是一个变态的学校,一个价值观扭曲的学校。
第二个问题是,系党委书记有没有资格作出这样的评论?答案当然也是肯定的。因为她能够代表北大历史系,同时也部分地能够代表北大。而且,她还掌握了范美忠在校期间及毕业后的一些实际表现。从披露的情况看,“范跑跑”的一些行为的确有些不可理喻。因此,历史地看,现实地看,这位书记才作出了这样一个相对客观的评价。
北大曾经因一个卖肉的才子而闻名全国,这一次又因一个范跑跑而全国有名。一个学校固然也会有三六九等,但在学生的培养问题上,北大也是应该反思的。毕竟,范跑跑也是北大的毕业生,北大不能仅以学生为耻就算完了,要想一想今后如何能让自己的学生不再为学校带来耻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