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钓鱼岛,绝不容日本觊觎!


  中国钓鱼岛,绝不容日本觊觎!

  6月10日,日本巡逻船撞沉中国台湾一艘渔船(通过后来曝光的现场拍摄材料可以清晰的发现,是日本巡逻船有意撞沉中国台湾渔船的!),并扣押了船长等人。此消息一出,全世界华人一片愤慨,声讨之声一浪高过一浪!然而,无礼而蛮横小日本人却不以为然!它当我们真的是“东亚病夫”啊!?!

  “我已无话可说”!!

  看看历史,尤其是近现代史,我们能允许日本人对中国的钓鱼岛有丝毫的觊觎吗?

  不能,绝对不能!这是历史的教训,是用千千万万华人的生命与鲜血换来的教训!

  从明朝的倭寇,到近代法西斯的“大东亚共荣圈”,带给我们的是什么,带给世界的又是什么?

  弱国无外交,落后就要挨打,可是今天的我们还那样弱吗?今天的我们还那样落后吗?

  难以想象,如果对钓鱼岛的侵略得逞的话,会不会再有一次艰苦的八年抗战!?!

  仇恨不需要牢记,但历史不能够忘记!

  分歧是可以谈判,但主权绝不在其中!

  寸寸国土,寸寸心!寸寸山河,寸寸金!

  我已无话可说,列出一些相关资料,自己去看看吧……

  《台湾渔船在钓鱼岛海域与日本巡逻船相撞后沉没》

  2008年06月10日09:59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6月10日电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湾一艘渔船今天(10日)凌晨在钓鱼岛海域和日本巡逻船相撞后沉没;所幸船上十六名船员全部获救。

  日本方面称,其巡逻船今天凌晨在日方所声称的“领海”内发现台湾渔船“联合号”,在接近而确认时,于凌晨3时25分左右和该渔船相撞,“联合号”于1小时后在钓鱼岛南方约九公里处沉没。

  报道称,台湾十六名船员随后由与其相撞的日本巡逻船救起,目前正被日方调查。

  获释船员指称台湾渔船遭日本巡防舰蓄意冲撞沉没

  来源:中国台湾网

  中国台湾网6月12日消息据台湾“中广新闻”报道,台湾海钓船“联合号”10日在钓鱼岛海域遭日本舰艇撞沉,3人遭扣押,船员杨坤风、项彦豪今天被释放返台。

  杨坤风表示,“联合号”没有蛇行,日本媒体报道错误,是日本巡防舰蓄意冲撞。

  “联合号”船员杨坤风、项彦豪今天返台后,目前只剩下船长何鸿义还被留置日本。经历整个沉船过程的杨坤风表示,“联合号”并没有蛇行,日本巡防舰是蓄意撞击“联合号”。杨坤风表示,日方有照片为证,“联合号”的驾驶座,整个凹进去,就是遭日本巡防舰的撞击,尤其他确定日本巡防舰有看到“联合号”,却还是故意撞上去,从头到尾整个过程,他记得相当清楚。(高大林)

  视频:台湾渔船在钓鱼岛海域被日本巡逻舰撞沉

  小资料·钓鱼岛

  钓鱼岛位于中国东海大陆架的东部边缘,在地质结构上附属于台湾的大陆性岛屿。钓鱼岛列岛位于台湾东北120海里处,东西分别距中国大陆和日本冲绳各约200海里,附近水深100至150米,与冲绳群岛之间隔有一条2000多米深的海沟。

  自古以来,中国台湾、福建等省渔民一直在岛上从事捕鱼、采药等生产活动。自明初以来,钓鱼岛列岛就属于中国版图。永乐年间(公元1403至1424年)出版的《顺风相送》一书中就有关于钓鱼岛列岛的记载,这比日本人声称的琉球人古贺辰四郎1884年发现钓鱼岛要早400多年。明朝以后,中国许多历史文献对这些岛屿都有记载。在日本1783年和1785年出版的标有琉球王国疆界的地图上,钓鱼岛列岛属于中国。19世纪末中日甲午战争爆发前,日本没有对中国拥有对钓鱼岛列岛的主权提出过异议。

  1895年4月,清政府被迫签订丧权辱国的《马关条约》,把台湾全岛及其所有附属各岛屿和澎湖列岛割让给日本,这以后在日本才有了“尖阁群岛”(即钓鱼岛列岛)之说,而此前,日本地图一直是用中国的名称标定钓鱼岛列岛。二战的战败国日本,于1951年与美国背着战胜国中国,非法签订了《旧金山和约》。《和约》第二条虽然写明日本放弃其对台湾及澎湖列岛的一切权利、与要求,但第三条却错误地把日本所窃取的钓鱼岛等岛屿归在美国托管的琉球管辖区内。

  中国总理周恩来当时严正声明,中国政府坚决不承认《旧金山和约》。中国政府1958年在发表的关于领海声明中宣布,日本归还所窃取的中国领土的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领土,包括台湾及其周围岛屿”。

  《外交部就钓鱼岛问题约见日公使表明严正立场》

  2003年01月03日18:58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1月3日电今天,中国外交部亚洲司副司长程永华紧急约见日本驻华使馆公使,就日本政府对中国固有领土钓鱼岛采取所谓“租用”措施问题,向日方表明我严正立场,对日方这一损害中方领土主权的行为表示强烈不满。

  程永华指出,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固有领土,中方对此问题的立场是明确和一贯的。日方采取的任何单方面行动,都是无效的,丝毫不能动摇中国对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所拥有的主权,也改变不了钓鱼岛是中国领土这样一个事实。

  程永华说,中方强烈要求日方尊重中方在钓鱼岛问题上的立场和主张,切实信守迄今向中方所作的承诺,杜绝任何单方面行动。

  钓鱼列岛分散于北纬25°40′~26°、东经123°~124°34′之间;列岛总面积约为6.3平方千米,钓鱼岛面积最大,约4.3平方千米,海拔高度约362米。距我国台湾省基隆市约190千米,距福建省福州市和日本冲绳的那霸都是420千米。钓鱼列岛周围海域面积约为17万平方千米,相当于5个台湾本岛面积。

  全称“钓鱼台群岛”,倭人称为“尖阁列岛”。由钓鱼岛、黄尾岛、赤尾岛、南小岛、北小岛、大南小岛、大北小岛和飞濑岛等岛屿组成,总面积约7平方公里。

  相对位置:距基隆102海里,距那霸230海里。其海域为新三纪沉积盆地,富石油。地理上附属于台湾岛,以海沟与琉球群岛相隔。

  《钓鱼岛的历史》

  2008年06月13日11:05新华网

  钓鱼诸岛位于中国台湾省基隆市东北约92海里的东海海域,是台湾省的附属岛屿,主要由钓鱼岛、黄尾屿、赤尾屿、南小岛和北小岛及一些礁石组成。

  钓鱼诸岛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领土,它和台湾一样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中国对钓鱼诸岛及其附近海域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我国的这一立场有充分的历史和法律依据。

  明朝初,钓鱼岛等岛屿就已属于中国版图。

  1603年:日本进攻台湾失败。

  1879年,日本吞并中国琉球群岛。同年,中日两国政府曾对琉球的归属问题进行谈判。在谈判中,双方都认为琉球共36个岛,钓鱼岛等岛屿根本不在36个岛之内。

  1885年,日本把扩张目标定为钓鱼台群岛,因清王朝反对,未果。

  1894年,中日爆发“甲午海战”,中国战败。

  1895年1月21日,日本内阁再次讨论,决定强行占领钓鱼岛,在岛上建立标牌(实际未建)。

  1895年4月17日,战败的中国被迫签订了不平等的《马关条约》,条约规定,中国割让台湾及其附属岛屿给日本。

  1900年,日本政府把袭用了几百年的钓鱼岛等岛屿的名称改为“尖阁群岛”。

  1945年,日本战败,台湾岛重新回到祖国怀抱,各种国际文件均明确指出,台湾及其周围岛屿归中国所有。日本政府将附属于台湾岛的钓鱼岛等岛屿以归冲绳县管辖为借口交由美军占领。由于琉球群岛(冲绳)被美国托管,因此钓鱼岛也成了美军“靶场”,由美军代管。

  1970年,美国把琉球群岛的管辖权交给日本,同时把钓鱼岛"送"给日本,日本遂派出军队赴钓鱼岛巡逻。而冲绳议会亦在这一年首次提出有关钓鱼岛的“领土防卫”问题,中国声明,表示抗议。台湾爱国青年及海外华人还发动了轰轰烈烈的“保钓运动”。迫于舆论,美国宣布,只向日本移交钓鱼岛之行政管辖权,与主权无关。钓鱼岛主权归属问题,由各有关方面谈判解决。日本政府拒绝谈判。

  1972年,中日建交。周恩来提出把钓鱼岛等岛屿的归属问题挂起来,留待将来条件成熟时再解决。当时双方就这一点达成了协议。

  1978年,中日签署和平友好条约。邓小平副总理表示,钓鱼岛问题可留日后慢慢解决。中国政府明确宣布,搁置(钓鱼岛)主权争议,留待子孙后代解决……

  1979年,日本在钓鱼岛上修建了直升飞机场,海峡两岸都向日本提出了交涉和抗议。

  1990年,日本青年社在钓鱼岛建灯塔,再次引发保钓风潮。

  1992年,中国通过《领海及毗连区法》,写明钓鱼岛等岛屿是中国领土后,日本提出了“抗议”,我外交部重申:钓鱼岛属于中国。

  1996年7月14日,日本青年社在钓鱼岛新设置了灯塔。中国外交部表示对这一事件“严重关切”。海峡两岸都强烈抗议。

  《中国对日海上船只与台湾渔船在钓鱼岛相撞表严重关切和强烈不满》

  2008年06月10日16:07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6月10日电外交部发言人秦刚10日说,中国对日本海上保安厅船只与中国台湾渔船在钓鱼岛近海相撞表示严重关切和强烈不满。

  秦刚是在外交部例行记者会上答问时做上述表示的。

  据报道,6月10日上午,日本海上保安厅船只在钓鱼岛近海与一艘台湾渔船相撞,并导致该渔船沉没。

  秦刚强调,钓鱼岛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固有领土,中国对此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我们对日本海上保安厅船只到钓鱼岛附近海域活动并导致中国台湾渔船沉没表示严重关切和强烈不满。

  他说:“我们要求日本政府停止在钓鱼岛附近海域的非法活动,防止再次发生类似事件。”(完)

  《论钓鱼岛主权的归属》

  论钓鱼岛主权的归属

  钟严

  【编者注】外交部发言人孔泉在2004年3月25日的例行记者招待会上回答记者有关钓鱼岛问题的提问时说,“关于钓鱼岛的历史和法律问题,如果我在这里用两三个小时向大家介绍,时间恐怕不够。

  我推荐你看一篇文章,发表在1996年10月18日的《人民日报》上,题目是《论钓鱼岛主权的归属》,这篇文章全面详实地阐述了钓鱼岛属于中国的历史由来、法律依据、国际文件和中国政府的态度。”现将孔泉所提及的《人民日报》文章《论钓鱼岛主权的归属》刊载,全文如下:

  钓鱼岛问题,是中日之间悬而未决的领土主权争议问题。今年以来,由于日本右翼团体多次登上钓鱼岛,修建非法设施和标记,再次挑起两国间这一争端。本文拟从历史及国际法的角度论述钓鱼岛主权的归属问题。

  一、钓鱼岛自古以来是中国的领土

  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位于我国台湾省基隆市东北约92海里处,距日本琉球群岛约73海里,但相隔一条深深的海槽。钓鱼岛列岛系由钓鱼岛、黄尾屿、赤尾屿、南小岛、北小岛及三个小岛礁组成,总面积约6.3平方公里。其中,钓鱼岛最大,面积4.3平方公里,海拔约362米。东南侧山岩陡峭,呈鱼叉状,东侧岩礁颇似尖塔,岛上长期无人居住。

  中国早在明朝就有关于钓鱼岛的历史文献记载。日本称钓鱼岛属其冲绳县管辖,但日本的冲绳县在距今约125年前曾是独立的琉球国。在日本1871年开始吞并琉球国之前,中国曾与琉球国有过约500年的友好交往史,最先发现并命名了钓鱼岛等岛屿。在明朝永乐元年(1403年)的《顺风相送》一书中便有关于“钓鱼屿”的记载。

  中国从明太祖开始向琉球派遣册封使,即专门代表当时中国政府册封琉球王的使节。1534年明朝第十一次册封使陈侃所著《使琉球录》中有一段记载他们与琉球使者并舟同赴琉球的文字说:“十日南风甚迅,舟行如飞,顺流而下亦不甚动。过平嘉山,过钓鱼屿,过黄毛屿,过赤屿,目不暇接,一昼夜兼三日之路,夷舟帆小不能相及矣。在后,十一日夕见古米山乃属琉球者,夷人歌舞于舟,喜达于家。”(标点系作者所加)(1)古米山又称姑米山(岛),即现在冲绳的久米岛;夷人指当时船上的琉球人。文中琉球人见古米山而“歌舞于舟”的归家之喜清楚地表明,当时的琉球人认为只有过了钓鱼岛,到达久米岛后才算回到了自己的国家,而钓鱼岛、黄尾屿、赤尾屿等则根本不属于琉球。

  1562年明朝浙江提督胡宗宪编纂的《筹海图编》一书中的“沿海山沙图”,标明了中国福建省罗源县、宁德县沿海各岛,其中就有“钓鱼屿”、“黄尾山”和“赤屿”等岛屿。可见早在明代,钓鱼岛就已被作为中国领土列入中国的防区。

  此后,1562年的册封使郭儒霖所著《重编使琉球录》中又称,“闰五月初一日过钓鱼屿,初三日至赤屿焉。赤屿者,界琉球地方山也。再一日之风,即可望姑米山(久米岛)矣。”这段话更清楚地证实,当时中国已将钓鱼岛列岛中最靠近琉球的赤屿,即现在的赤尾屿作为与琉球分界的标志。

  到清朝,中国与琉球的界线在钓鱼岛南面海槽一带已成为中国航海家的常识。清朝第二次册封史汪楫1683年赴琉球,并写下《使琉球杂录》。该书第五卷中记载了他途经钓鱼岛、赤尾屿后为避海难而祭祀时,船上人告诉他船所经过的海槽(当时称为“过郊”或“过沟”)即是“中外之界”。此后,1756年赴琉的周煌在其《琉球国志略》第十六卷中也提到汪楫“问沟之意,曰中外之界也。”证实了“黑水沟”是“与闽海界”,以海槽相隔,赤尾屿以西的钓鱼岛各岛皆为中国领土。

  1719年赴琉球的清朝康熙册封使徐葆光所著《中山传信录》当时对日本及琉球影响极大。该书是经徐葆光在琉球潜心研究,与琉球地理学家、王府执政官等人切磋后写成的,十分严谨可靠。它被译成日文,成为日本人了解琉球的重要资料来源。该书指出册封使赴琉球的海上航路是:从福州出发,经花瓶、彭佳、钓鱼各岛北侧,自赤尾屿达姑米山。书中又注出姑米山乃“琉球西南方界上镇山”,即镇守琉球边关之山,而将现八重山群岛的“与那国岛”称为“此琉球极西南属界”。

  上述说明,明清两朝政府一直视钓鱼岛为中国领土。直至清光绪十九年(1893年)十月,即甲午战争的前一年,慈禧太后还曾下诏书,将钓鱼岛赏给邮传部尚书盛宣怀,作为采药用地。此诏书中写道:“盛宣怀所进药丸甚有效验。据奏,原料药材采自台湾海外钓鱼台小岛。灵药产于海上,功效殊乎中土。知悉该卿家世设药局,施诊给药,救济贫病,殊堪嘉许。即将钓鱼台、黄尾屿、赤屿三岛赏给盛宣怀为产业,供采药之用。”(2)

  关于钓鱼岛自明代以来即为中国领土,这不仅是中国政府的立场,也是日本著名历史学家井上清教授经过严肃认真考证后得出的结论。井上清曾于1972年撰写了一部专著,题为《“尖阁”列岛———钓鱼岛的历史解析》。他在书中指出,作为一个历史学家,他经过查阅历史文献而断定:钓鱼岛在日本染指之前并非“无主地”,而是中国的领土。正如井上清教授所云,日本明治维新开始(1868年)以前,在日本和琉球,离开中国文献而独立言及钓鱼岛的文献,实际上一个也找不到。日本最早有钓鱼岛记载的书面材料当算1785年林子平所著《三国通览图说》的附图“琉球三省并三十六岛之图”。然而,他也是以中国清朝康熙册封使徐葆光的《中山传信录》为依据的,该图也是采用中国的“钓鱼台”为岛名,并将钓鱼岛和中国福建、浙江用同一淡红颜色标出,而久米岛则同琉球一样为黄褐色,并照引徐葆光的话称,久米岛是“琉球西南方界上镇山”。1719年日本学者新井君美所著《南岛志》一书中提到琉球所辖36岛,其中并无钓鱼岛。1875年出版的《府县改正大日本全图》中也无钓鱼岛。甚至直到1879年,中国清朝北洋大臣李鸿章与日本就琉球归属谈判时,中日双方仍确认,琉球是由36岛组成的,其中根本不包括钓鱼岛等岛屿。

  琉球王府权威史书——向象贤的《琉球国中山世鉴》(1650年)也采用了中国明朝册封史陈侃的记述,称久米岛是琉球领土,而赤屿及其以西则非琉球领土。向象贤系当时琉球的宰相和最有权威的学者,其观点自然代表了当时琉球统治者的立场。其后,琉球学者程顺则于1708年所写《指南广义》中称姑米山(久米岛)为“琉球西南界上之镇山”,即镇守国界之意;蔡温于1726年所著《改定中山世谱》等史书,均指出琉球疆域内不含钓鱼岛。琉球国当年献给康熙皇帝的《中山世谱》的图谱中也无钓鱼岛等岛屿。日本原国际贸易促进协会常任理事高桥庄五郎经考证认为,钓鱼岛等岛名是中国先取的,其中黄尾屿、赤尾屿等固有岛名,明确无误是中国名,与台湾附属岛屿——花瓶屿、棉花屿、彭佳屿等相同。日本没有用“屿”的岛名,而福建、澎湖列岛、台湾省以“屿”为名的岛有29个,中国古代地图则更多。赤尾屿在中国的古书上写为“赤屿”,据说这是因为该岛系水成岩所构成,故人们根据岛上岩石的颜色称其为赤屿或赤尾屿。

  日本有人指出,中国出版的地图也曾使用过“尖阁列岛”或未标明钓鱼岛,以此作为日本领有主权的根据。在中国历史地图册上,清朝时钓鱼岛曾标明为钓鱼台,为今台湾沿用。在日军占领时期中国出版的地图上,钓鱼岛曾被迫改为“尖阁列岛”或未加以注明,例如当时上海《申报》出版的中国《新地图》便是如此。战后乃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一个时期印制的中国地图,有的仍沿用或受其一定影响。例如,《中国分省地图》1956年第一版和1962年第二版均在地图集最后附加了一段说明:是根据抗战时期或解放前申报地图绘制。正是由于上述日军占领中国的历史原因,造成中国地图中关于钓鱼岛记述有不尽相同之处。这些只是近代中国半殖民地历史的遗痕,而决不能证明日本对钓鱼岛等岛屿拥有主权。

  日本的地图及官方文件中均曾正式使用中国的岛名。据不完全统计,从1935年至1970年日本出版的21种地图及大百科事典中,有2/3没有记载所谓的“尖阁列岛”,有的称“鱼钓岛”。日本方面关于钓鱼岛所属各岛的称呼更为混乱。据说日本最早提出叫“尖阁列岛”,是1900年5月冲绳师范学校教喻黑田岩恒根据英国人称呼的“尖头诸岛”演化而来的。1921年7月25日,日本政府将该岛作为“国有地”编入日本地籍时,才将赤尾屿改为“大正岛”,但长期以来日本政府并未正式使用。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日本向盟军司令部提交材料时,日本海上保安厅水路部的海图仍使用中国命名的黄尾屿、赤尾屿;1969年,美军占领下的琉球政府的正式文件和告示牌上也使用黄尾屿、赤尾屿等岛名。1969年5月钓鱼岛海域有石油的消息传出后,冲绳地方政府收到石油公司大量要求勘探的申请,此时根据琉球石垣市市长命令,日方开始在钓鱼岛上建标桩,并再次将黄尾屿改为“久场岛”,将赤尾屿改称“大正岛”。

  然而,由于这些岛屿的名称并未经敕令(天皇的诏令)命名,所以1972年以前,日本政府未曾举出各岛详细的岛名来强调主权,而是一直笼统地称为“尖阁列岛”或“尖阁群岛”。时至今日,日本一些地图对这些岛屿仍使用中国名,例如,1984年日本平凡社出版的《世界大地图帐》便清楚地写有汉字并标注了日语发音:鱼钓岛(Uotsurijima)、黄尾屿(Kobisho)、赤尾屿(Sekibisho)。而且现在冲绳县地方政府和日本政府在正式文件中,也都使用黄尾屿、赤尾屿这一称呼。直到1995年2月防卫厅向众议院预算委员会提出的“防卫厅资料”中,还在使用中国的岛名,即黄尾屿、赤尾屿。(3)

  二、日本非法窃取钓鱼岛的始末

  (一)日本染指钓鱼岛,是日本明治政府对外扩张政策的延伸,是以战争为背景的蓄谋已久之举。

  日本最早“发现”钓鱼岛,是在日本吞并琉球,将琉球国改为“冲绳县”之后的1884年,比中国文献最早记载该岛都迟约500年。

  据日本史书记载,1884年日本福冈人古贺辰四郎发现“久场岛”(黄尾屿)有大量信天翁栖息,可销往欧洲,便于1885年要求冲绳县令允许其开拓,并在岛上树立标记,上写“黄尾岛古贺开垦”,日本政府以此为据,称钓鱼岛是“无主地”,是由日本人先占的,而非甲午战争时从中国夺取的。然而,历史事实又是如何呢?根据日本官方档案《日本外交文书》第十八卷的记载,1885年9月22日冲绳县令西村根据日本内务省命令所作调查称:“有关调查散在本县与清国福州之间的无人岛事宜,依先前在京本县大书记官森本所接秘令从事调查,概略如附件。久米赤岛、久场岛及钓鱼岛为古来本县所称之地方名,……隶属冲绳县一事,不敢有何异议,但该岛与前时呈报之大东岛(位于本县和小笠原岛之间)地势不同,恐无疑,系与《中山传信录》记载之钓鱼台、黄尾屿、赤尾屿等属同一岛屿。若属同一地方,则显然不仅为清国册封原中山王使船所悉,且各附以名称,作为琉球航海之目标。故是否与此番大东岛一样,调查时即立标仍有所疑虑。”(4)

  此秘密调查说明,日本明治政府已了解到这些岛屿并非无主地,至少是可能同中国发生领土争议的地区。但内务卿山县有朋等仍不甘心,要求再做调查,以利建立日本的“国标”。其理由是,这些岛屿虽与《中山传信录》所述相同,但清国只是借助这些岛屿作为识别航海方向之用,“并未发现其他清国所属证迹”;关于岛名,日、中有所不同,故无关宏旨;且这些无人岛靠近八重山群岛。当时日本表面上提出的琉球两分方案虽曾表示将八重山划归中国,实则早存得寸进尺之心。然而,调查结果反使山县不敢轻举妄动了。

  1885年10月21日,日外务卿井上馨致内务卿山县有朋信中称:“经详查熟虑,该等岛屿也接近清国国境。与先前完成勘查之大东岛相比,发现其面积较小,尤其是清国对各岛已有命名,近日清国报章,刊载我政府拟占据台湾附近清国所属岛屿之传闻,对我国抱有猜疑,且屡次引起清政府之注意。此刻若公然建立国标,必遭清国疑忌,故当前宜限于实地调查及详细报告其港湾形状、有无可待日后开发之重要物产等,而建国标及着手开发等,可待他日见机而作。”井上还叮嘱山县,不宜将日方秘密调查公诸报端,而要暗中进行,以免引起中国及国际上的异议或反对。同年11月24日,冲绳县令西村将奉命调查结果秉报内务卿,要求给予指示:“建立国标一事,如前呈文,未必与清国完全无关,万一发生纠纷,如何是好。”翌日,内、外务两卿联名下令:“切记目前不可建(国标)。”(5)显然,当时日本帝国正在加紧扩军备战,伺机侵吞朝鲜,并最终与清政府决一雌雄,而不愿过早地“打草惊蛇”。

  直到1893年,即中日甲午战争的前一年,日本冲绳县知事要求将钓鱼岛等划归冲绳县时,日本内、外两卿还将此拖了一年。甚至到甲午战争那年,因日本尚无获胜的把握,故政府仍以“该岛究竟是否为帝国所属尚不明确”为由而加以拒绝。

  然而,1894年11月底,日军占领旅顺口,将清军北洋水师封锁在威海卫内,日本明治政府确信对清一战胜券在握,便拟迫使中国割让台湾作为媾和条件,并在未通知中方的情况下先行秘密窃取了钓鱼列岛。同年12月27日,日本内务大臣野村靖发密文给外务大臣陆奥宗光称:关于在“久场岛”(黄尾屿)“鱼钓岛”建标桩一事,虽已下令暂缓,“但今昔形势已殊”,对这些岛屿“需加管理”,故应重议此事。这次外务省未表异议,并称“请按预定计划适当处置”。结果,1895年1月14日,日本政府不等战争结束,便通过“内阁决议”,将钓鱼列岛划归冲绳所辖,建立标桩。(6)同年4月17日,中日签署《马关条约》,中国被迫割让台湾及其周围岛屿。直至日本战败投降,日本统治台湾长达50年,钓鱼岛等台湾周围附属岛屿也被日本长期霸占。

  (二)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中日之间悬而未决的钓鱼岛主权争议,是美国在中日之间留下的一个领土“疙瘩”。

  美军占领琉球之后,曾于1946年1月29日发布的《联合国最高司令部训令第667号》,其中第三项中已明确规定了日本版图所包括的范围,即“日本的四个主要岛屿(北海道、本州、四国、九州)及包括对马诸岛、北纬30°以南的琉球诸岛的约1000个邻近小岛”,其中根本不包括钓鱼岛。

  随着冷战局面的出现,美国才于1953年12月25日发出一份美国民政府第27号令,即关于“琉球列岛地理界线”的布告。该布告称,“根据1951年9月8日签署的对日和约”,有必要重新指定琉球列岛的地理界线,并将当时美国政府和琉球政府管辖的区域指定为,包括北纬24°、东经122°区域内各岛、小岛、环形礁、岩礁及领海。这是美国对钓鱼岛的非法侵占。1971年6月17日,日美签署的归还冲绳协定(《关于琉球诸岛及大东诸岛的日美协定》)中宣布的日本领土范围,与1953年美国民政府第27号令完全相同。这样就将钓鱼岛切给日本的冲绳县。日本政府据此主张该岛属于冲绳县的一部分,并将钓鱼岛及其周围海域划入日本自卫队的“防空识别圈”内。美国将钓鱼岛私下擅自交给日本,结果引起70年代包括美国在内的世界各地华人保卫钓鱼岛运动的浪潮。

  在此情况下,美国政府不得不于1971年10月表示:“美国认为,把原从日本取得的对这些岛屿的行政权归还给日本,毫不损害有关主权的主张。美国既不能给日本增加在它们将这些岛屿行政权移交给我们之前所拥有的法律权利,也不能因为归还给日本行政权而削弱其他要求者的权利。……对此等岛屿的任何争议的要求均为当事者所应彼此解决的事项。”(7)直到1996年9月11日,美国政府发言人伯恩斯仍表示:“美国既不承认也不支持任何国家对钓鱼列岛的主权主张。”(8)

  三、从国际法看钓鱼岛主权归属

  (一)日本窃取我国钓鱼岛,根本不是所谓的“无主地”。

  日本政府关于对钓鱼岛是“无主地”,日本对钓鱼岛的“先占”构成所谓钓鱼岛是日本“固有领土”的说法是没有史实和法律依据的。所谓固有,是指本身就有,而非外来之物,而钓鱼岛则分明是被当年的日本帝国窃取的,所以根本谈不上“固有”二字。日本政府称,“日本于明治十八年(1885年)后通过冲绳县当局等各种方式的现场调查,不仅发现其是无人岛,而且确认没有清国统治的痕迹,于是才在明治二十八年(1895)年1月14日决定在当地建桩,正式编入日本领土。”然而,本文已经引述的大量史实充分证明,这种说法纯属无稽之谈。

  首先,钓鱼列岛从明朝时起便已不是“无主地”,而已由中国明朝政府作为海上防区确立了统治权。这些岛屿环境险恶,长期无人居住,但这些无人岛并非无主岛,况且这些岛最先是由中国命名并编入历史版图的,是由中国首先发现、记载、利用、管辖、保卫的。

  其次,日本在甲午战争之前的约10年间便已深悉以上事实,其对钓鱼岛并非“先占”,而是后来暗劫。因为日本当年在决定将这些岛屿划归冲绳县并建标,是在极其秘密的情况下偷偷进行的,事后也未向世界宣布。即便是在明治二十九年(1896年)3月5日伊藤博文首相《关于冲绳县郡的组成令》中也只字未提钓鱼岛或“尖阁列岛”。

  (二)美日两国之间的任何条约或协议,均不具备决定钓鱼岛领土主权归属的法律效力。

  日本政府称,《旧金山和约》未将“尖阁列岛”(钓鱼岛)包括在根据该条约第二条日本应放弃的领土之中,而是根据第三条置于美国行政管理之下,所以美国将托管地区交给日本后,自然是日本的领土,而且中国对此从未提出任何异议,因而表明中国并未认为“尖阁列岛”(钓鱼岛)是台湾的一部分,只是到1970年出现东海大陆架石油开发动向后,中国才提出拥有钓鱼岛主权问题。

  这显然不符合历史事实。1943年12月1日中美英三国《开罗宣言》中便明确规定,“要使日本所窃取于中国之领土,例如满洲、台湾、澎湖列岛等,归还中国。日本亦将被逐出于其以武力或贪欲所攫取之所有土地”。1945年7月26日中美英三国敦促日本投降之《波茨坦公告》强调,“开罗宣言之条件必将实施,而日本之主权必将限于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国及吾人所决定其他小岛之内”。既然日本接受了《波茨坦公告》,就意味放弃其所攫取的所有中国领土,这当然包括作为台湾所属岛屿的钓鱼岛。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历来认为,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美国片面宣布对钓鱼岛等岛屿拥有所谓“施政权”是非法的。早在1950年6月当时的周恩来外长便强烈谴责美国的行径,声明中国人民决心收复台湾及一切属于中国的领土。《旧金山和约》是1951年9月8日美国在排除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情况下一手包办的单独对日和约。同年9月18日,周恩来外长便代表中国政府宣布,这个所谓的和约因无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准备、拟制和签订,所以是非法的,无效的,中国绝不接受,怎么能说中国没有异议呢!

  日本政府还时常提起1971年6月17日签署的日美“归还冲绳协定”中包括“尖阁列岛”,企图以此作为国际法上日本拥有钓鱼岛主权的主要依据。然而,这一点连美国政府至今都不承认,况且,中国的领土怎么能由日美两国的协议来决定呢?在战后领土归属问题上,日本只能严格遵守1945年其所接受的《波茨坦公告》及《开罗宣言》。

  最近,日本《产经新闻》登出1920年5月20日中华民国政府驻长崎领事的一封“感谢状”,并称其为“具有一级价值”的史料,是可推翻中国主张的“有力资料”。因为这封“感谢状”中提到,“中华民国八年福建省惠安县渔民郭和顺等31人遭风遇难漂泊至日本帝国冲绳县八重山郡尖阁列岛内和洋岛”,这是中国“承认过尖阁列岛是日本领土最有力的证据”。(9)

  人们只要对历史事实稍加分析便会得出一个结论:这份所谓“感谢状”是根本不足为据的。这是因为,早在1895年日本便通过不平等的《马关条约》霸占了中国的台湾省,并在此前先行窃取了钓鱼岛,而钓鱼岛又是台湾的附属岛屿,这种状态一直持续到1945年日本战败投降。所以,在这期间所谓“感谢状”中的表述,充其量只反映了当时一些人在日本霸占台湾及钓鱼岛情况下的一种认识,而根本不能用它来证明钓鱼岛是日本的“固有领土”。据史料记载,1941年,同在日本统治下的冲绳与台湾曾因渔业问题就钓鱼岛发生争执,东京法院将钓鱼岛判给“台北州”管辖。(10)由此可见,当时日本在法律上也并未承认钓鱼岛隶属于冲绳县。

  (三)日本难以通过所谓“时效取得”的说法获得钓鱼岛主权,日本右翼团体不断在钓鱼岛制造事端是徒劳的。

  一些分析家指出,日本之所以不断在钓鱼岛生事,原因之一是日本企图为今后援引国际法中的所谓“时效取得”(PositivePrescription)概念占有钓鱼岛奠定基础。其实,所谓“时效取得”之说,只不过是国际上取得领土时可能出现的一种方式,迄今它既未被大多数国际法学者所接受,也无真正按所谓“时效取得”原则裁决的国际判例。更何况“时效取得”本身还有一项基本原则,即“连续地、不受干扰地”行使国家权力。(11)

  中日之间的钓鱼岛领土主权争议问题,本来是可以通过政府间坦诚、冷静、务实的协商加以处理的。但是,日本却不断有人在政府纵容下登岛建立各种标志,以显示日本拥有实际控制权,一次次刺激中国。日本一些官员把中国的钓鱼岛说成是日本的“私人用地”,日本政府对右翼团体活动无法干预。在中国看来,这等于是继续为日本右翼在钓鱼岛制造事端开绿灯,并潜含着要求中国政府承认钓鱼岛是在日本主权下“私人土地”的说法。中国当然不会接受。

  中日两国和则两利,斗则俱伤。既然如此,面对历史留给中日两国的悬案,两国有识之士就应该共同思考,尊重历史与法理,拿出诚意与智慧,不使它继续成为可能恶化中日关系的不稳定因素,而争取和平地、创造性地解决这一问题。

  注:

  (1)陈侃:《使琉球录》,第25页。

  (2)《钓鱼台群岛资料》,香港《明报月刊》1979年5月,第87页。

  (3)日本《政治经济总览》1996年,《前卫》月刊5月临时增刊,第109页。

  (4)、(6)《有关八重山群岛、鱼钓岛所辖决定》,《日本外交文书》第23卷。

  (5)参阅《日本外交文书》第18卷《杂卷》。

  (7)美国参议院外交关系委员会听政会,第九十二届国会记录,1971年10月27日至29日,第91页。

  (8)香港《东方日报》1996年9月12日等。

  (9)日本《产经新闻》1996年9月23日。

  (10)香港《文汇报》1996年8月18日等。

  (11)端木正主编:《国际法》,北京大学出版社,1989年,第132页。

  《日本处心积虑阴谋“从暗到明”占领钓鱼岛》

  2003年01月22日11:55千龙新闻网

  原文提要日本政府新年伊始向岛民以租借方式获钧鱼岛管理权,中国政府提出抗议,要求日本立足中日关系,防止损害中国领土行动。日本利用李登辉掩盖争夺钓鱼岛获取根本利益的本质。

  日本外务省新年后第一天办公的元月6日,中国驻日大使武大伟就受命登门抗议日本政府采取租借方式从日本“岛民”手中获得对钓鱼岛管理权的行动。武大伟要求日方立足大局,防止损害中国领土和中日关系的事件。

  对此,日外务省事务次官竹内行夫说:“尖阁群岛(钓鱼岛)是日本固有领土,这无论从历史还是从国际法上都是毫无疑问的。现在日本也对其进行着实际上有效的支配。因此,对于中方提出的主张不能接受。”竹内行夫表示,为使日方对钓鱼岛采取的措施不至于损害日中关系,冷静处理是重要的。参考消息

  《钓鱼岛大事记》

  1895年6月2日

  中日签订《马关条约》,清政府割让“台湾全岛及(包括钓鱼列屿在内的)所有附属各岛屿”并“澎湖列岛”给日本。

  1945年

  日本战败,宣布无条件投降。按照《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被日本占领的台湾、澎湖列岛及所有附属岛屿回归中国。

  1969年5月

  日本将岛上原有的表明这些岛屿属于中国的标记毁掉,换上了标明这些岛屿属于日本冲绳县的界碑,并给钓鱼岛列岛的8个岛屿规定了日本名字。

  1970年4月10日~12日

  全美留学生及华人在华盛顿举行保卫中国领土钓鱼岛示威大游行,约有2500人参加,是在美华人最大的一次示威游行。

  1972年6月17日

  美国和日本正式移交琉球的行政主权,由日本政府接收。钓鱼岛列屿正式随琉球交给日本。

  1978年

  中日谈判签署《中日和平友好条约》时,邓小平副总理访日,表示钓鱼岛问题可以留待子孙后代解决。

  1996年9月26日

  “全球保钓华人联盟”首领陈毓祥带领香港抗议者乘坐“保钓号”到达钓鱼岛,陈毓祥率领5位突击队员跃身入海游向钓鱼岛,陈溺水身亡。

  1996年10月15日

  日本外相重新声称日本对钓鱼岛享有主权,并否认曾和中国达成任何搁置钓鱼岛主权问题的协定。

  2003年1月1日

  日本《读卖新闻》报道,日本政府已与声称拥有钓鱼岛所有权的国民签订了正式租借合同,以年租金2256万日元的价格租下了钓鱼岛及附近的南小岛、北小岛三个岛屿。

  2003年6月23日

  15名中国内地和香港人士组成的“保钓团”,乘渔船抵达钓鱼岛西部海域宣示主权,抗议日本政府“租用”钓鱼岛、实施国家管辖的非法行为。

  2003年8月25日

  东京的右翼团体“日本青年社”的9个成员25日上午再次登上中国固有领土钓鱼岛,对该右翼团体1978年在岛上建造的灯塔进行维修,并于25日下午离开钓鱼岛。

  2004年03月24日

  3月24日上午6时26分,冯锦华、张立昆等7名中国大陆民间保钓人士登上钓鱼岛。他们是在23日凌晨1时乘坐一艘100吨的渔船从浙江乐清市黄华港迎着6级风浪出海的,共有16名志愿者参加了这次保钓行动。

  下午,准备返回钓鱼岛接回登岛保钓志愿者的船只受到日本军舰和飞机的围堵。7位登上钓鱼岛的中国民间保钓人士被日本海上保安厅人员扣留。

  《秦刚就日船钓鱼岛海域撞沉台渔船等答问》

  2008年06月10日19:02

  2008年6月10日,外交部发言人秦刚举行例行记者会,就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将访华、朝日将举行双边会谈、苏丹副总统塔哈访华等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秦刚:女士们、先生们,大家下午好。

  我首先发布一条消息:应中国政府邀请,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将于7月1日至3日访问中国。

  下面我愿意回答大家的提问。

  问:今天凌晨,一艘台湾渔船在钓鱼岛附近海域与日本海上保安厅巡逻船相撞,台湾渔船沉没。中方对此有何评论?

  答:钓鱼岛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固有领土,中国对此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

  我们对日本海上保安厅船只到钓鱼岛附近海域活动并导致中国台湾渔船沉没表示严重关切和强烈不满。我们要求日本政府停止在钓鱼岛附近海域的非法活动,防止再次发生类似事件。

  问:据报道,美国总统布什访欧期间,美欧将发表一个声明,呼吁中国政府与达赖方面尽早展开富有成效的对话。你对此有何回应?中央政府何时与达赖方面进行下一次对话?另外,请介绍潘基文先生访华的具体行程,他将与哪些官员会面?

  答:我还没有看到你所说的美欧之间的有关声明,所以我现在还无法作出回应。

  但是我要强调的是,西藏是中国的西藏,西藏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西藏事务是中国的内政,我们反对任何外来干涉。中国人民和中国政府有能力处理好自己的事务。

  有关潘基文秘书长访华的具体行程安排,中方正在和联合国方面进行协商,一俟有这方面的消息,我们会适时发布。

  问:据报道,法国外交部9日称,中方有关部门向北京市的旅行社施压,要求其不要组织赴法旅游,请证实。

  答:原则上,我们主张国与国之间的人民应该加强往来,因为这有利于促进彼此之间的相互了解。我们也希望法方能够多做一些有利于吸引更多中国游客到法国旅游的事情。

  问:请介绍苏丹副总统访华情况。潘基文秘书长此次来华会否再去四川灾区?

  答:关于苏丹副总统访华的消息,我上次已经在记者会上发布了。

  今天下午塔哈副总统将与习近平副主席会谈。明天,中联部部长王家瑞先生,以及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将先后会见塔哈副总统。此外,塔哈副总统还将到中国的上海和深圳进行访问。

  关于第二个问题,我现在还无法告诉你潘基文秘书长访华的有关日程。我也不知道他会不会再去四川灾区进行访问。

  问:明天朝鲜与日本将在北京开始正式会谈。你对此有何评论?是否了解具体的安排?

  答:我们对朝日之间进行双边会晤表示欢迎。我们希望朝日之间的会晤能够取得积极的成果,从而推动两国关系的正常化,进而推动六方会谈进程进一步向前发展。中方不是朝日双边会晤的当事方,有关日程安排等事宜还是请你向他们双方了解。

  如果没有问题了,谢谢大家出席。再见!(来源:外交部网站)

  《母亲,我是钓鱼岛》

  母亲,我是钓鱼岛!

  我不是你汪洋里孤苦伶仃的水草,

  任凭咸涩和风雨来把我飘摇。

  七百年来挥之不去的魂牵梦绕,

  母亲啊——

  我是你瞻望大海的那一弯睫毛。

  母亲,我是钓鱼岛!

  七百年来挥之不去的魂牵梦绕,

  母亲啊,我坚守贞操,不屈到老。

  母亲,我是你的孩子,

  我是钓鱼岛!

  ——力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