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敢对移动公司说个“不”字?


  国内通信维权领军人物陈书伟先生(见谁来保护民间的职业维权人士?),在2008-06-13日下午在进行维权时,遭暴徒袭击,身上多处被严重打伤,眼部缝了8针,现在在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医院,住院部11楼26号病床!

  如何正确对待和处理用户对电信服务的投诉与申诉,引导用户用理性的态度和正当的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是摆在政府监管部门和电信运营企业面前的一项重要的课题。

  电信运营企业应该把用户对电信服务质量的投诉当作宝贵的资源,认真听取社会各界和用户意见,通过受理和调查处理用户的投诉,及时发现电信业务经营和服务上存在的问题,积极完善经营管理,努力做到依法经营和诚信服务,不断提高电信服务质量。政府监管部门通过用户申诉会及时发现电信市场和电信运营企业经营服务中出现的问题,通过制订监管政策措施,加强电信市场和服务质量的监管,促进电信行业的健康发展。

  由于电信企业经营管理疏漏、营销服务不规范、操作不当产生工作差错,或违反协议约定、强行定制业务、对用户消费存在诱导和欺骗行为、多收错收费用,电信业务经营企业应敢于承担责任,不要论申诉用户是否是“专业维权人士”。

  对索要没有法律依据高额赔偿的用户,应该通过耐心宣传和解释相关政策规定,严格按政策规定妥善处理用户申诉的问题,引导用户正确维权。应该坚决制止通过没有法律依据的高额赔付收买用户借以达到对违规经营操作逃避监管的行为。

  一些投诉和申诉电信服务质量问题的人士,一是他们确实是从关心国家电信事业发展和帮助电信业务经营者改善服务角度出发,通过平时正常使用电信业务,发现电信业务经营者有经营不规范、服务不达标、侵害了自己的权益的问题,为了促进我国电信业务的健康发展和电信运营商提高服务质量,维护自身权益,积极地通过向电信运营企业投诉和向政府申诉受理机构申诉,反映电信业务经营和服务存在的问题。

  只有极少数用户或社会人员,在申诉电信服务质量问题时采取过度维权的手段,无视相关法规和政策规定,以申诉电信服务质量为由向电信运营企业索要高额赔偿和提出其他过分要求,不予满足就长期纠缠不休或采取其他不当行为,这类用户不是为工作和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电信业务产品或接受服务,而是以投诉电信服务为名从中进行不正当牟利。

  只要是企业,还没有哪一家敢于说自己的管理没有任何的漏洞,也不怕别人指出来,这样对企业的成长有好处。国外的许多企业,人家都请一些专业人士来提意见呢?不要以为这是坏事,外来的专业人士,往往能看出内部人士所看不到的盲区,对弥补管理和技术的漏洞,应该有着积极的借鉴作用。

  中国的通讯运营商大多都是国有企业,究景有多大的暴利先不说,对于国家的专业机构监督可以重视,而对于民间专业人士的维权,也应该给予重视和理解,不要动不动就扣上“闹事”的帽子,甚至大打出手?不要一个老鼠坏了满锅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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