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利用率的多少和质量作为管理住房公积金的重要标准


以利用率的多少和质量作为管理住房公积金的重要标准

      我国自实施住房公积金以来至2007年末,已缴存住房公积金总额为16230.30亿元,实际缴存职工人数为7187.91万人,而累计提取额仅为6625.19亿元,只占住房公积金缴存总额的40.82%。 这一数字表明我们的住房公积金总的规模越来越大,资金量目前已达到1.6万亿,随着城市产业工人的增加,用不了几年就能达到十几万亿或几十万亿,远远超出现今的财政收入,这样庞大的数字,目前的利用率才达到40%左右,这就意味着将有大量的沉淀资金趴在各个城市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帐户上,由于法规和监管的不到位,我们不敢想象可能会出现多少名如李树彪一样的贪污腐败分子(参见我的专栏文章“把腐败让给百姓”)。因此,我认为各级地方政府不要简单地模仿此条新闻中北京市的做法,单一提高公积金缴存比例,而是以提高住房公积金利用率的多少和质量作为管理住房公积金的重要标准,根据本城市的住房公积金使用情况,制定与之相适应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这样做才是让学者专家放心,职工百姓安心,政府管理人员省心的措施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