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珠宝大王谢瑞麟诈骗行贿 涉及1.7亿元(图


“珠宝大王”谢瑞麟,连同次子谢达峰及3名公司高层,连续10年向旅行社及导游等发放1.7亿元非法回佣,利诱对方带领游客光顾珠宝陈列室,更3度亏空约338万元公款及伪造帐目,24日被裁定14项罪名全部成立,谢氏父子等人实时还押监房候惩。但如果按照我们内地的法律,这样的案件有会怎么判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