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警不能太温柔——也说潼关警察参与“黑社会”


今天的《顶顶华闻》刊载了一篇题为《陕西潼关公安局长等20多警察参与“黑社会”》的文章。该文开篇介绍:盛产黄金的陕西省潼关县02年来查出3起涉黑大案,包括公安局长、副局长、纪检书记在内的20多名警察涉案。而局长竟是被纪检书记利用黑社会案件整垮的。

从该文披露出的几件很有典型性的大案包括:

2002年,潼关县公安局原局长助理翟战旺率领数十名民警堵了潼关县县委大院。此事起因于潼关县商业局原局长升任潼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长,引起公安局内部不满。这次被外界称为“要官事件”的大案,最终引发了潼关县一批领导翻船;

2003年,“父子假警察案”震动全国。案件过程荒唐至极:潼关县太要镇农民杜武奇,于1990年在矿山争斗中伤害致人死亡后,畏罪潜逃。1999年,在富平县委组织部、县公安局主要领导“运作”下,杜武奇竟成为富平县正式民警。2000年前后,在时任潼关县公安局长王忠明的帮助下,杜武奇年仅14岁、正上初中的儿子,成为正式在编的公安干警;

2006年,县公安局两名合同制民警参与绑架案被查处;

2007年,又有6名公安干警涉嫌充当黑社会团伙“保护伞”被列为被告。

一个小小的县公安局,在短短的五年时间就上演了如此之多的荒唐剧,并且都与黑社会有关,老百姓的安全还能得到保障?这些拿着国家俸禄的警察,却和黑社会分子相互勾结,狼狈为奸,危害一方,也就难怪当地老百姓对“公安公安部门的议论不堪入耳。许多干警怕挨骂,都不愿意穿警服上街”(该县公安局负责人语)了。

我们毋须多想,当2002年“要官事件”发生时,该县县委、县政府及其上一级的公安部门必然无法回避对该县公安系统实施全面整顿。如果那次整顿卓有成效,潼关公安在事发后的几年时间里也就不可能再频繁发生荒唐事,很多警察就有可能迷途知返,不再走向人民的对立面。

那些围攻县委的人,其实是错误地理解了“枪杆子里面出政权”的真理,以为枪杆子也可以为那一小撮人谋取不正当的利益。从另一方面看,这些人之所以敢于集体堵县委大院要官,那些可以给官的人肯定有把柄掌握在他们手里,后来潼关县一批领导翻船也进一步论证了这一利益链关系。

试想,靠处于同一个利益链条上的上级去对公安实施整顿,那只能是走过场,无法起到实实在在的作用。

从潼关公安众多警察参与“黑社会”事件来看,最为可怕的恐怕还是目前用人制度上的巨大漏洞配以形同虚设的监督制约机制。为什么该县公安局长、副局长、纪检书记都参与其中?原因在于他们权钱交易的成本太低、获利太高。这些人之所以被查处,也许不能证明是反腐力度加大的硕果,重要的原因恐怕还是这些人“一不小心”或者“做得太过分”。那些做得比较谨慎,也知道适可而止的贪官究竟还有多少,恐怕各级纪委心里也没底。

如果我们有个科学的监督机制,这些人敢如此有恃无恐吗?如果我们有个科学的人事任免制度,任命的部门对自身的行为负责,那公安局长、副局长,纪检书记会得到任命吗?

公安作为百姓的保护神,一旦成为黑社会的保护伞,那社会治安就可想而知了;如果还有更大的机关充当这些公安败类的保护伞,对社会的危害那更是不堪设想。

全国范围内的公安整顿已经不止一次,可潼关公安却发生众多警察参与黑社会的丑事,再加之其他各地屡屡发生的警察违法事件,恐怕也能部分说明公安机关过去的整顿不少是流于形式。

我们呼吁各级公安机关:治警必须要从严,治警不能太温柔。

 

新闻链接:陕西潼关公安局长等20多警察参与"黑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