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售股该以何种方式参与流通


《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出台了,开始很多人对此文件理解成重大利好,于是在21日股市一天盘便出现了久违的全面大幅上涨,两市均高开6%以上。在连续下跌了半年之久,一直习惯于看政策脸色的中国股民,这么长时间处在政策真空之中,早已不知所措。希望政府出台什么政策救市是大部分人的固有想法,如今真的有个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意见出台,也不细读,也不怎么理解,就当成天大的利好。想想去年在3000多点的时候,泡沫已经非常明显,政府早已通过各种手段给股市降温,出台了一系列的措施,但在大多数股民被大牛市冲昏了头脑,对于出如的任何稳定股市的政策均不加理睬,股市一鼓作气在短短两年时间股指连翻6倍多,冲上6000多点的高位。世界上没有只涨不跌的股市,也没有只跌不涨的股市,如今股市下来了,虽然从最高点来看跌幅很大,时间也很长,但还没有下到合理的估值水平,还没有跌到政府认为安全的区域,你们说,政府能救市吗?

08年最大的风险在哪儿?不是CPI居高不下,不是央行加息,不是印花税不降,不是基金的老鼠仓,不是港股直通车,不是QDII的增加,不是米国的次贷,不是再融资的压力,也不是红筹股的回归,更不是创业板的推出。最大的风险在于垃圾股价格的回归和非流通股的解禁。目前越来越多的大小非开始解禁,股改时花费那么多的成本(送股什么的),为的是什么,为了能够流通,什么是流通,对非流通股东来说就是意味着减持股票,卖股票套现。2001年,国有股减持拉开了中国股市大跌的序幕,那时才减持多少?而正在呢,如果到大家都争相无限制的减持的时候,那才是最为可怕的,这对垃圾股来说是最致命的,脱离价值的股票价格是不可能长期维持在高位的。尤其是在创业板推出的预期之下,垃圾上市公司的壳价值就要大打折扣了。

既然非流通股的解禁如此可怕,那又有什么办法呢?《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出台之后不久,就有人开始正确解读了该政策,认为对于降低限售股减持的压力所起的作用实在有限。那么限售股又该以何种方式进行减持呢?

限售股是不是在完成股改之后,就可以参与流通了呢?我认为,限售股参与流通还是有必要选择合适的流通方式的。追溯股权分置之源,在于我国上市公司的股票被分割成两部分:流通股和非流通股。作为国有股、法人股股东,可以以低于社会公众股股东的价格获得股权,这是以不流通作为代价的,而作为社会公众股股东(也即是流通股股东),因为其股票能够在二级市场上流通,具有很好的流动性,不但可以作为投资工具,而且还可以作为投机工具,因此社会公众股以其独特的流动性得以在一级市场上以高价发行和在二级市场上以高价流通(这里的高价是相对于国有股、法人股股东取得股权价格的价差,也被称为流动性溢价)。现在“股改”基本结束(这里的结束只是形式上的结束,而实质性的股改我认为才刚刚开始),不流通的股票就要流通了,如果直接参加流通,那对市场的冲击太大。如果在不流通股票转变为流通股票中间再增加一个起缓冲作用的过渡环节――相对流通环节,那么,限售股的流通将变得更加合理。

怎么样实现相对流通呢?那就是再建立一个独立的限售股交易市场,这个市场是过渡性的,是专为解决限售股的流通问题而建立的,它最终是要与现在的股票二级市场逐渐合并的,把所有限售股股拿到这个限售股交易市场进行交易,这个市场是对所有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开放的,与现行的股票二级市场唯一不同是,这些股票在这个市场中交易以后,交易的买方对所买入的股票必须有一定的冻结期限,也就是说购买的这些股票并不能马上就能够在二级市场上流通,而是要在买入的那一刻起,买入者要持有一定的期限,这个期限可以定为半年、一年甚至更长的时间,正是这个期限的存在,非流通股在相对流通市场中交易以后,对原持有者来说实现了流通,而对于新的持有者来说,并不能马上实现流通,我们就把这种情况叫做相对流通。在限售股交易市场买入的投资者冻结期限解除以后,其交易系统就把到期的股票自动转移到现行的股票二级市场正式参与流通,那么这个限售股交易市场就随着进入二级市场的股票的增多而逐步缩小,最后自然消失,从而顺利解决了限售股的流通问题。由于冻结期限的存在,资金的时间价值起着一定作用,使限售股票在第一次交易时,股票价格会低于现在的股票二级市场价格,相对于限售股所取得的成本来说,是比较合理的。这样一来,也使售股的流通过程变得非常透明,在这个市场上,限售股的流通进度将能够通过限售股交易市场的成交量非常直观地表现出来,给投资者以正确的判断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