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NA的无奈和95.6%的尴尬
提起DNA,人们自然会联想起亲子鉴定,这一基因科学的应用,让人几乎觉得这世界几乎没有解不开的疑团。然而,谁能想到,竟也有令DNA束手无策的情形。
在美国的密苏里州,就发生了这样一件离奇事儿,一名叫霍莉的妇女与双胞胎兄弟“一夜情”后生下女儿,可这对孪生兄弟却谁也不愿承认自己是孩子的父亲。为了讨要女儿的抚养费,霍莉只得将他们告上法庭,要求做亲子鉴定。一向神通广大的DNA在这兄弟俩面前却失去了往日灵光,由于两兄弟是同卵双生双胞胎,他们的DNA几乎是没有区别,检测结果显示,两人是孩子父亲的可能性都是99.9%!于是法官也就无能为力,只得一次次裁决驳回霍莉的诉讼请求,双胞胎兄弟为此而反目,孩子的抚养费自然至今也没着落。
世间的事就是叫人捉摸不透,神奇的DNA就这样被一对双胞胎给难住了,尽管这种无奈和尴尬的局面发生的几率太小太小,可它毕竟还是发生了,在给人留下遗憾的同时,也给了人想像的余地。此前有消息说,近年来在检察机关立案侦查的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渎职犯罪案件中,已经作出刑事判决,判处免予刑事处罚和宣告缓刑的比例高达95.6%。按常理而言,这些渎职侵权行为的认定是鲜有用得着DNA来予以认定的,那些重大责任事故案情都已水落石出,可95.6%的渎职犯罪主体还是被免除追究责任。我们不妨夸张地设想一下,如果这些渎职案件案情都相当复杂,全部不得不动用DNA手段来侦查,而且DNA果真发挥了无比的威力,甚至根本没有遇到密苏里州法官碰到的那种尴尬情况,100%地准确锁定了犯罪主体,那么,当95.6%的都被以种种理由既往不咎,谁又能说得清,到底是那DNA99.9%的尴尬还是这95.6%的尴尬?因为即便在霍莉一案中,DNA能准确够验证出她女儿的父亲就是兄弟俩中的某一个,法官不还是可以以属非婚生子女、同居不合法等种种藉口驳回霍莉的诉讼请求么?至于这些藉口在法律上、理论上、道义上是否站得住脚,那是大家都心知肚明的。
再先进的科技手段都不是万能的,总会有疏漏的地方,并且还要看你怎么去应用;再好的法规制度也不是万能的,得看你如何去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