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依照指名委托方式指定设计师并预先表明委托内容及反应该发表的重点
第二条 CI设计开发目标
1、阐明本公司以CI作为开发的对象的背景、理由
2、寻找解决CI设计开发过程中所发生问题的方法
3、阐明设计开发计划在本公司的CI计划中所占的位置
第三条 事前调查纲要
1、调查的目标及实施经过
2、对本公司以前的形象及其他问题的说明
3、对本公司有关调查结果的评价
4、本公司以前的设计系统及识别系统的问题点
5、本公司关于项目方面的特性
第四条 CI企划总概念
1、经过CI企划委员会、主管委员会对调查结果的讨论,得出CI企划的总概念
2、企业理念识别系统
3、阐明公司今后应该有的形象
第五条 公司的基本识别系统
基于整体概念,说明本公司的新识别系统
第六条 设计开发应有的基本设计要素
1、阐明设计开发应有的基本设计要素及其必要条件
2、阐明各设计要素间的相互关系
第七条 基本要素间的相互关系
1、明确基本设计要素的设计标准,把设计标准分成“形象标准”和“机能标准”
2、在“形象标准”中,对于主要要素应具备的形象因素,应以暗示性的形态设计方式表示。
3、在“机能标准”中,要把主要要素所应具备的功能条件具体表示出来
第八条 设计开发范围方面参考
包括设计开发的设计范围参考及开发设计的顺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