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体系矛盾律定义


消费体系矛盾律定义

消费体系矛盾律的主要概念在本丛书第八章已介绍过,此处再作进一步概括定义。根据层次结构论,消费体系总量C是同当时的科技生产力阶段性水平Pc相对应的一个值,就象制作一个馅饼是有大小的,而非无穷大。C值有限是消费体系矛盾律存在的前提,C值无限就不会有消费矛盾的存在。消费体系内容又是对人权物权内容的概括反映,根据方向不变原理,EDF三大欲望均是无穷的。EDF无穷而Pc有限,最终导致EDF分割成片段处理而落入现实的有限性,且C=E+D+F使得EDF间此消彼长,因为C是有限值。欲望无穷而能力有限必然导致倾向于以恶意不劳而获实现消费为第一手段。消费体系矛盾律的另一面就是消费体系实现途径的选择问题,这也是由Pc值有限而欲望无穷决定的,因为希望所求超过自己的能力,只有恶意不劳而获才有可能对需求欲望作出一定的补偿。

综上所述,消费体系矛盾律内容有二方面,简言之为:实现途径选择和分配配置矛盾。其定义为:在物体实现消费体系的过程中,因物体自身的欲望无穷而能力有限,使得物体欲取得C值的份额不一定依据其创造C值的大小;也使得物体所在高级载体创造的C值有限而EDF间发生资源异化与配置矛盾,以致在高级载体(公体)中的低级载体间发生分配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