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 帝”与“主 人”


       “谁是上帝?”——“顾客”。现在已成为常识与共识,成为经济生活中活生生的事实。可是在计划经济时代,掌握商品分配计划权力乃至经营权的人们却是香饽饽,是上帝,为大众所崇拜所追求。那时许多商品是凭票供应,要想多得到一些商品计划,就必须利用各种关系,向掌握商品计划分配权力的人物拜门子,请客送礼,点头哈腰说好话陪笑脸。同样,顾客到商店和百货大楼买东西,营业员也是不紧不慢、爱理不理的,她(他)可以在那里聊天打毛衣,你却急不得,追急了,你会讨个没趣和不愉快。那时营业员成了上帝,得罪不起。顾客却成了小二,得陪小心,看营业员的脸色。

       这种情景,二十年前是经济领域普遍存在的现象,中老年人应该记忆犹新。就像现在的一些党政机关和个别垄断行业的工作人员的行为办事的态度那样。

       为何?因为那时商品是短缺的,稀少的,供远远少于求,因而供方——计划分配者与经营者成了上帝,需求方——顾客、消费者成了信徒,对上帝毕恭毕敬。尽管那时也宣传工作人员是人民的勤务员,学雷锋,为人民服务,但却不见什么成效,态度也没有得到根本的端正。因为那时经营的效益是用不着他们考虑的,甚至也无需他们考虑。一切都有万能的上帝在计划着,到时工资照拿,就这么简单。

        现在却是得到根本性的改变。顾客上门,营业员笑脸相迎,热情相待 ,“欢迎光临!” 不厌其烦的向你介绍推荐商品。临走时还不忘说一句“欢迎再来 !”。一走下火车、汽车,马上有许多人缠着你,为你安排吃住行旅。这时顾客真成了上帝,可以挑三拣四,爱理不理 ,扬长而去。为何发生这种根本性转变?是由于加强了政治思想工作,人们的觉悟提高了?我看不定全是,主要的还是计划经济为市场经济所代替,市场成为资源配置的主体,取代了过去的计划者及其传统的经营者。同时商品比过去是极大的丰富了,甚至供过于求,卖方市场变成了买方市场,是卖方有求于买方,而不是过去买方有求于卖方; 是商品千方百计地找买主、顾客,而不是过去顾客走后门拉关系获取商品的供应。与此相联系,商品的供应方的效益与经营者的薪水收入是与争取顾客的多少——商品的销售额有着直接的利益关系。因此,商品的生产者经营者与顾客、消费者角色的转变,与其说政治思想觉悟提高了,不如说是市场经济所致,其实就是这回事: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

       说过了市场说官场,那么,在政治生活中“谁是主人?” 理论上与宪法条文都说“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利属于人民”,各级官员及公务员的权利都是人民给的。他们是人民的“公仆”,其职责和宗旨就是为人民服务。但事实如何呢?不可否认有一些焦裕禄、雷锋、孔繁森那样的先进人物,甘心做人民的公仆,是真正的名副其实的公仆,为人民所称颂所铭记。但这毕竟是少数,却有相当多的官员当官做老爷,官气霸气十足,为所欲为,作威作福,甚至把人民赋予的权力变成了攫取私利的工具 ,贪污受贿,吃拿卡要,敲诈勒索,不给好处不办事,甚至拿了人的钱财也不办事。这时,在这种事实面前,到底“谁是主人”,“谁是公仆”,就不言自明了。

       我们可以用这只是“极少数”来解释,只要加强政治思想工作,加强宗旨教育,加强监督,提高他们的思想觉悟就可以解决以上“角色颠倒”的问题。但事实上并非如此简单。可以说,政治思想教育我们一直都没放松,监督也在年年讲,月月讲,天天讲,甚至也处理了一大批贪污和腐败分子,但上述问题并没有得到根本解决与改观,仍有“公仆”在那里当官做老爷,仍有侵犯国家与人民利益的腐败分子不时涌现。这些足以令我们深思:为什么“公仆”变成了“主人”,怎样实现“主人”是真正的“主人”,“公仆”是名副其实的“公仆”?

      “公仆”变成了“主人”,根子就在权力,在于“公仆”有权,“主人”无权。一个官员掌权与不掌权是大不一样的,当权者特别是掌握人、财、物实权的官员,整天是有人拜有人求,门庭若市。而不掌权的和退下来的官员则是门前冷落鞍马稀。简单的例子就是一个官员在位时与退下来时本人的表现判若两人 ,人们对他的态度也截然相反。说白了,人们是冲着他的人、财、物大权而去的,可以这样说, 人、财、物(生产资料)的权力使“公仆”变成了“主人”, 成了老爷。而要找他们解决这样那样的问题(生活、工作、资金等等方面)的人民大众——原本所谓的“主人”,这时的地位完全的下降了,得毕恭毕敬,得说尽好话。于是“主人”成了“仆人”,不论是甘心不甘心,官员即所谓的“公仆”决定着你的一切,这就是事实,你不服也不行。还是官本位,有权就有一切。

       我们可以说,权力是人民给的,他这样做是“公仆”意识淡薄,没有正确的行使人民赋予他的权力,是思想认识和觉悟问题。但实际上,那权力是上司给的,书记给的,否则的话,就不会出现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的问题了。如果真是人民决定的给予的,那他却真要围着人民转,为人民服务了。

       这里说到底还是要切实落实、兑现宪法和法律 规定的选举任免权和决定权,各级官员真正由人民选举任免,而不是由党委及书记一人决定,然后走走过场。凡是涉及到财物的分配和 公共重大项目 ,都要由人民大众来决定,而不是由政府与官员来审批。由国家机关公务员做的事情,一要公开透明,二要有严格的法律程序,减少随意性与暗箱操作,避免公权变成私权,从而避免“公仆”变成“主人”。

       同等重要的,人民的权利要有法律上、制度上和实际措施的保障——这是防止人民“主人”地位下降的根本。而不能仅仅写在纸上、说在嘴上了事,实际上到底如何却没人关注。甚至人民的权利受到侵犯受到剥夺,也熟视无睹无可奈何,那就是很糟糕的事情了。

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完成了顾客“上帝”地位的确立,这里“市场”起了作用。同理, 要完成人民“主人”地位的确立,根本的就是还权于民,削弱并规范公权的行使,建立公共服务型政府,希望在于国家体制的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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