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霆案并未画上句号
---社会责任的思考
ATM设备生产商应该向受害者家属道歉并作赔偿.本次事件最大的受害者应该是许霆及其家属.,设备商涉案ATM自动取款机的制造商——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广电运通)却始终站在隐形处。有证据表明,“恶意取提”案件发生后,作为“潜在当事人”的广电运通过民事和解程序,私下赔付“受害者”广州商业银行近20万元。而在此之前,作为国内领先的ATM制造商之一,已成为上市公司的广电运通不仅不肯接受媒体采访,更未在资本市场上对上述隐性风险进行过任何的“风险提示”,反而以私下民事和解的方式隐藏公司相关成本.这对银行有了了结与交代,而对受害者家属是不公平的.
银监会的公众责任与金融系统资产监管.即使是发达国家,恶意在自动取款机上取款将受到法律的追究,而中国大多数市民并不知道这一点.银监会应该指导银行大力宣传这一法规,让全社会的公民都知道,让地球人都知道.银行资产风险管理监管,不是新话题,而银行信息资产风险监管,更要提上日程。在银行业务与信息化高度融合的业务处理系统、信息管理系统和决策支持系统中存在的信息资产风险,不仅涵盖了传统的操作风险、声誉风险和国家风险,而且使银行的经营管理和监督管理过程,表现出许多与信息化相关联的其他类型风险。银监会在许霆案发后的所谓与一贯的作为远远不够.
同案不同判引发的司法信任危机. 昨天下午,备受关注的许霆案一审重审结果宣布,广州中院以盗窃罪判处许霆有期徒刑五年,罚金两万,追讨其取出的173826元。许霆当庭表示不上诉。既然认定许霆“恶意取款”行为,构成了盗窃罪情形下,为何只判了五年?当然,从”善意的”民意出发,想必是大多数人愿意看到的.但问题是,此前云南发生过类似的何鹏一案,最终被判无期徒刑.而宁波的唐式兄弟从出错的ATM自动柜员机上取款200万,在公检法之间旅行了几次仍然悬而未决.同案不同判,受到损害最大的是司法缺乏公信力缺乏引发信任危机.
理直气壮地恐吓储户与银行的形象。在英国的几起ATM送钱事故,发现受损和难堪的首先是出错的银行与设备商,在一起事故中,有年轻人恶意取了13万英镑,被判监禁一年多,银行和法官受到质疑。无论如何,银行都不应该理直气壮地恐吓储户.英国那位母亲说,我们都是普普通通的勤奋劳动者,遇到意外的馈赠为什么不动心呢?在中国时下,如果有一辆运钞车撒了一地钱,媒体最关心的不是这车怎么管理的,而是谴责哄抢钞票的路人.银行在自己的顾客之间应该树立亲和的形象,而不是高高在上. 银行管理暴露出任何一点点小的管理失误或制度漏洞,为什么会被公众抓住把柄,并作幸灾乐祸、围观起哄、上纲上线、落井下石,银行霸王形象应该作长效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