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霆提款案:道德沦丧下的审判闹剧


  最近,许霆提款案律师在博客中提出:许霆不需要承受道德审判。认为,法庭上的被告人,只应该对自己是否违反现行刑事法规承担责任,而非同时还要承受来自道德层面上的褒贬。真的如此吗?事实上,作为社会一分子,在承担法律审判的同时必然受到道德的审判。有时,当道德审判与法律审判有偏差时会干预司法审判的结果。而许霆提款案本身的过程就是道德干预司法的过程,而在道德感召干预司法之后,律师竟然在此大谈不需要受道德的审判,从而推得一干二净。那么,如此一来,许霆提款案本身就成为了判道德沦丧下的审判闹剧。

  本来许霆案是一个简单的不能再简单的案子。问题是当许霆被一审判为无期徒刑时,道德的天平无疑是充满了对许霆的同情,而这种同情不是认为许霆的行为无罪或在道德上有多么的高尚,而仅仅认为许霆的行为不应该承担如此之重的罪。而许霆案的律师恰恰抓住了并充分利用了人们的同情之心,先是召开部分律师、专家访谈声援,甚至联名写信要求重新审判,后是各种媒体的广泛介入。在强大的道德和舆论的影响下,此案有了大的转机,进行重审。而在这过程中,我们有理由相信,这是道德和正义的力量战胜了法律的漏洞。

  而在二审过程中,舆论对许霆的表现实现失望之极,所以各种道德批判之声不绝于耳。而许霆案律师又不失时机地跑出来,回避道德的批判。认为,被告人用什么理由自辩--包括调查期间与最后陈述阶段--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证据能否形成一套完整的证明体系,从而最终证实被告人是否有罪。同时,提出,只是一场法律审判而非道德审判。这无疑是对原来同情许霆的善良的人们一记响亮的耳光。

  事实上,法律上无罪不等于道德上无罪,何况许霆法律上是否有罪还是未知数,而道德上的有罪是必然的。起码是贪不义之财的道德罪。我国的传统美德是拾金不昧,同时对贪财行为充满着道德的批判,而许霆的提款即使不是盗窃,也毫无疑问是不道德的。难道我们自己说不受道德的审判就不受道德的审判了吗?

  防民之口甚于防川。无论结果如何,我想许霆终身都会背上道德的阴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