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市场税收政策为何广受关注?(二)


    来自国税总局的资料显示,2007年全国税收收入增长31.4%。其中,税收增长最快的莫过于证券交易印花税,去年证券交易印花税全年实现收入达2005亿元,比2006年增长10.2倍。如果按股市上的人头平摊,则股民人均贡献2800元。去年印花税的大幅创收,得益于两个方面:其一是税率的调整,税率的提升为印花税增收奠定了基础;其二即是在大牛市行情中,市场交投活跃,成交量猛增,2007年交易量超过2006年的3倍。在这两大因素的夹击下,印花税的大幅增长可谓水到渠成。

    实际上,印花税政策调整伊始,就遭到市场的普遍质疑。要求下调、单向征收甚至是免征印花税的呼声不绝于耳,特别是在股指大幅调整以及今年“再融资门”产生了恶劣的影响之后,此类声音大有愈演愈烈之势,各种传闻亦不时出现。今年2月12日,港交所主席夏佳理表示,建议政府削减或取消股票交易印花税,以促进香港金融市场发展。该消息又一次触动了市场那根敏感的神经,关于印花税的争议之声又起。

    针对市场的呼声,出席“两会”的中国证监会与财政部相关负责人均表示,将认真研究市场的建议,而国税总局的负责人则认为,印花税不要过频调整,同时亦表示,“印花税是一种调控手段,具体由国务院决定。”

    目前,全球资本市场中多数国家都是单向征收印花税。在收取证券交易税的20个国家中,仅澳大利亚、中国(包括中国香港)两个国家,为双向收取证券交易税。而且,国内印花税税率为全球最高。

    股票市场运行有自身的规律,调整印花税不会改变其已形成的趋势。但是,下调或单向征收,实乃众望所归。一方面可以降低整个市场的交易成本,更重要的在于可以提高投资者的信心,有利于市场保持基本稳定。

    在资本市场的税制中,除了印花税之外,还包括资本利得税,“一号提案”对此也有涉及。其实,资本利得税并非什么“新生事物”,在1994年的国税发〔1994〕089号文件中就已明确。近年来,关于征收资本利得税的传闻也是满天飞。去年“5·30”期间,有市场传言称“国家将征收资本利得税和取消利息税”,对此,国税总局的相关人员出面澄清:短期内不会有征收资本利得税和取消利息税的政策出台。

    去年11月15日,国税总局公布了2008年1月1日起使用《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申报)》,其中对“财产转让所得”一栏进行了细分,“股票转让所得”和“个人房屋转让所得”均需分别填报。尽管国税总局有关人士表示“修订后的表格只是在形式上作了改动,并没有实质性变化”,然而,市场对于在不远的将来可能会征收资本利得税表现出严重的担忧。

    说到底,还是资本利得税能够体现出比印花税更具杀伤性的调控威力。有例为证。1993年12月19日,市场传言管理层正探讨开征资本利得税,12月20日开盘不到一个小时,大盘即出现跳水式暴跌,交易所在紧急停盘后作出明确表态才平抑了市场的悲观情绪。1988年9月,我国台湾地区股市曾到达高点8870点,后受开征资本利得税消息的影响,股市开始暴跌,最低探至4873点。最终,在投资者的巨大压力下征收资本利得税的计划不得不无疾而终。

    虽然目前国内资本市场与当初相比已不可同日而语,但客观地讲,还不是一个成熟的市场,基础性制度建设还需进一步健全与完善,投资者教育还需加强。国内宏观经济的高速发展需要强大的资本市场为后盾,而要建设一个强大的资本市场,更需要一个合理的税制,更需要政策上的倾斜与呵护。因此,笔者在此再次呼吁监管层降低印花税,不要贸然开征资本利得税,以维护市场在一个良好的环境中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