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印象中是没有个人所得税这个概念的,因为很常很常一段时间里,甚至直到现在这个税种还是与自己绝缘的。参加工作了,每月能够拿到手的工资和个税密切挂钩的,终于有机会近距离接触这个税种了,可现实情况仍是自己没有达到目前个税起征的那条线,也就是说自己还没有法律规定的那个纳税人的资格,有些遗憾。但还是对这次“两会”吵得沸沸扬扬、闹得熙熙攘攘的再次提高个税起征点谈谈自己的不成熟的想法。
没有投资就没有收益,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同样的没有纳税的公民也是一个挺不起脊梁的公民,这首先是一个意识转变的问题。不要以不纳税、偷逃税作为炫耀的资本,也不要以纳税、高纳税是自己不愿承受的负担;相反的树立纳税是公民的基本义务的意识才是最重要的。你纳税、高纳税至少说明你履行了作为公民的基本义务,也从侧面说明和一部分人比起来你个人的社会价值得到了实现,同时你也有底气对政府行为或不行为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当然不纳税也说明了你不够资格,属于低收入群体,要为够资格、高收入群体而奋斗;至于偷逃税者,衷心地劝君一句不要将这种带有极大风险的捉迷藏游戏玩下去,不值!
话说的多了,其实主要是想谈谈这次“两会”期间,我们的代表就调整个税起征点的问题上的乱弹琴、瞎折腾。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从原来的800元到后来的1800元,至今年3月1日起的2000元,国家在效率与公平兼顾的基础上做出了法律规定。我并不坚决反对我们的代表们在“两会”上,叫嚷着要把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调到5000元,从而又引起围绕着要不要对高收入群体多征税争论不休。
只是建议我们的代表好好的浏览学习我国的宪法,宪法规定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的基本义务。不管你是工人、农民、知识分子还是其他各行业的劳动者;也不管你是低收入群体,还是高收入群体。只要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你就应该履行纳税的义务。问题是我们的代表考虑问题的思维方式、提建议的内容,是不会从这个层面着手的。只是以简单的方式,将个税的起征点调高,使得低收入群体不交税或者少交税,表面上是代表低收入者说话,其实这是对弱者的一种无奈的同情,也是对弱者的“弱”的纵容,更是对宪法的蔑视,同时也挑起了对高收入者的一系列无聊的争论。
个人所得税当然是要征收的,但不能只盯着个税的起征点不放,这不是解决贫富差距问题的根本方法。宪法规定依法纳税是公民的基本义务,在这个贫富差距日益拉大的今天,我们要体现社会的公平与公正,就不能有低收入与高收入的群体之分,何况从低收入者到高收入者之间,本身就是一个过程。所以不能低收入者不纳税,高收入者纳税,这有失公平;可又不能无视贫富差距拉大日益严重下去。因此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是多少并不是主要问题,重要的是让全社会都有纳税的意识,以纳税为荣,也通过税收的杠杆调节作用缩小贫富差距。所以我觉得我们的代表没有必要在个税的起征点的问题上高姿态的蛊惑群众,吸引媒体眼球。
依本人之见,不必在个税起征点上再瞎起哄,要不就修改个人所得税法:遵循全民纳税原则和低收入者象征性纳税、高收入者重纳税原则。也就是从两方面修改个人所得税法:一是要有全民纳税的意识原则,二是低收入群体少纳税、高收入群体多纳税原则。同时尽快建立收入申报和确立高低收入群体的界限才应该是“两会”真正要讨论的焦点话题。当然,这只是自己不成熟的想法而已,留待实践去检验估计不可能。
不管怎样,我认为“两会”的持续时间也就那么昙花一现,短短两个星期的时间,应该讨论些能从本质上解决问题的建议,不能只就表面现象肤浅的把有争议的议题当成是焦点话题,用以来蛊惑群众,吸引媒体眼球。
若再有瞎起哄者、乱弹琴者、吹牛比者、胡折腾者,蛊惑群众吸引媒体眼球者,我看还是推出午门,拉倒菜市口给B了!钦此。
没有投资就没有收益,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同样的没有纳税的公民也是一个挺不起脊梁的公民,这首先是一个意识转变的问题。不要以不纳税、偷逃税作为炫耀的资本,也不要以纳税、高纳税是自己不愿承受的负担;相反的树立纳税是公民的基本义务的意识才是最重要的。你纳税、高纳税至少说明你履行了作为公民的基本义务,也从侧面说明和一部分人比起来你个人的社会价值得到了实现,同时你也有底气对政府行为或不行为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当然不纳税也说明了你不够资格,属于低收入群体,要为够资格、高收入群体而奋斗;至于偷逃税者,衷心地劝君一句不要将这种带有极大风险的捉迷藏游戏玩下去,不值!
话说的多了,其实主要是想谈谈这次“两会”期间,我们的代表就调整个税起征点的问题上的乱弹琴、瞎折腾。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从原来的800元到后来的1800元,至今年3月1日起的2000元,国家在效率与公平兼顾的基础上做出了法律规定。我并不坚决反对我们的代表们在“两会”上,叫嚷着要把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调到5000元,从而又引起围绕着要不要对高收入群体多征税争论不休。
只是建议我们的代表好好的浏览学习我国的宪法,宪法规定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的基本义务。不管你是工人、农民、知识分子还是其他各行业的劳动者;也不管你是低收入群体,还是高收入群体。只要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你就应该履行纳税的义务。问题是我们的代表考虑问题的思维方式、提建议的内容,是不会从这个层面着手的。只是以简单的方式,将个税的起征点调高,使得低收入群体不交税或者少交税,表面上是代表低收入者说话,其实这是对弱者的一种无奈的同情,也是对弱者的“弱”的纵容,更是对宪法的蔑视,同时也挑起了对高收入者的一系列无聊的争论。
个人所得税当然是要征收的,但不能只盯着个税的起征点不放,这不是解决贫富差距问题的根本方法。宪法规定依法纳税是公民的基本义务,在这个贫富差距日益拉大的今天,我们要体现社会的公平与公正,就不能有低收入与高收入的群体之分,何况从低收入者到高收入者之间,本身就是一个过程。所以不能低收入者不纳税,高收入者纳税,这有失公平;可又不能无视贫富差距拉大日益严重下去。因此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是多少并不是主要问题,重要的是让全社会都有纳税的意识,以纳税为荣,也通过税收的杠杆调节作用缩小贫富差距。所以我觉得我们的代表没有必要在个税的起征点的问题上高姿态的蛊惑群众,吸引媒体眼球。
依本人之见,不必在个税起征点上再瞎起哄,要不就修改个人所得税法:遵循全民纳税原则和低收入者象征性纳税、高收入者重纳税原则。也就是从两方面修改个人所得税法:一是要有全民纳税的意识原则,二是低收入群体少纳税、高收入群体多纳税原则。同时尽快建立收入申报和确立高低收入群体的界限才应该是“两会”真正要讨论的焦点话题。当然,这只是自己不成熟的想法而已,留待实践去检验估计不可能。
不管怎样,我认为“两会”的持续时间也就那么昙花一现,短短两个星期的时间,应该讨论些能从本质上解决问题的建议,不能只就表面现象肤浅的把有争议的议题当成是焦点话题,用以来蛊惑群众,吸引媒体眼球。
若再有瞎起哄者、乱弹琴者、吹牛比者、胡折腾者,蛊惑群众吸引媒体眼球者,我看还是推出午门,拉倒菜市口给B了!钦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