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权无责,哪来公仆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用志,痛陈当前的机构设置的三大通病:
切肤之痛让人看到行政体制改革的必要性。而“大部制”改革,最终能否实现政府职能的转变,人是关键因素。改革方案尘埃落定之后,公务员的素质问题首当其冲被摆到台前。
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有权无责、贪污腐败,作威作福、独霸一方之类的批评,表达着民众对政府服务不到位的强烈不满。不能说这是整个公务员群体的写照,更不能说,没有尽心尽力、恪尽职守者,但显然,公务员的整体服务水平和素质,离民众的要求差距很远。
这些年,公务员越来越成为“金饭碗”,报考人数逐年增多,一些岗位的报考录取比率,达到了几千比一。除了“就业压力增大”的客观现实原因之外,“千军万马挤独木桥”背后,更有工作稳定、福利待遇好以及权力部门所能带来的良好利益预期,等等诱人因素。
舆论对公务员的问责,集中在以下方面:责权利不明晰、权力大、责任轻;能进不能出,人员僵化,缺乏竞争和活力;奖罚不明,当权者说了算。种种“毛病”之下,要求公务员尽“公仆”本分,多少有些奢望。
看看最近两条非常有意思的新闻。一是河南新县的计生干部郭世忠,饮酒过度死亡,获嘉奖。当地在为其记三等功的决定中写道:“连续忘我工作,积劳成疾,突发疾病”。一是河南汝阳县三位干部因“干得好”获30
醉生梦死的干部,死后如此风光。批评者质疑:“以少数上级领导的个人好恶为干部评价标准,那么干部做的同一件事,既可以如实向社会予以公布,以儆效尤,又可以瞒天过海,乔装打扮之后华丽登场,号召人们学习。”
尽管在舆论“拍砖”和代表委员们质疑后,新县收回了“奖励”,可如若不被曝光,不在两会上遭责难,如此颠倒黑白的奖励、毫无原则的表彰,能造就尽职尽责的公务员吗?
而各地因“招商引资工作出色”、“工作认真”等重奖干部的新闻,更不少见。网友评论说:“重奖”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各单位、各部门都有自己的“土政策”:本来只是正常完成本职任务,没有任何该奖之处,就设立所谓“完成任务奖”,按职务级别高低分配。几个领导一碰头,“奖金”就被内部消化。
不是不能奖励,但把最基本的职业要求当作“崇高”表彰,部门一商量,就拿纳税人的钱发“红包”,民众怎能服气?所谓奖罚分明,奖得不明不白,罚呢?更是不清不楚。全国每年因不称职被请出公务员队伍者、因失职而引咎辞职者、因重大过错受法律惩处者,有多少?数字恐怕少得可怜。
《人民日报》的评论指出:“建设服务型政府,离不开一支作风好、素质高的公务员队伍。我们的权力哪里来?我们的权力为谁用?这是每一个政府公务员需要时时“拷问”自己的问题。”
“拷问”自己,是“道德”的高线要求,恪守本分却是职业的基本底线。我们往往是高调唱得过高,却守不住底线。有合格公务员,才有称职政府。应当清楚,公务员不是“管制”百姓,而是被百姓“监管”。有些“坚守”靠自觉未必靠得住,民众无权问责,哪来“公仆”的尽心尽力?
有权无责,哪来公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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