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小时工作制,实行又何妨


                6小时工作制,实行又何妨

   

全国人大代表、浙江大学副校长姒健敏建议:有必要在劳动法的框架下,建立起按劳动种类分类、按劳动内容分层、按劳动需要分时段、全国统一的6小时工作制。实行全国统一6小时工作制,认为可保护劳动力资源和人的身心健康。(见319日《浙江日报》)

 

姒健敏认为,我国从1960年开始实行8小时工作制,至今已历时48年。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城市化、现代化步伐加快,目前8小时工作制已带来一些问题,影响到劳动时效性和劳动者生活质量。由于“扎堆”上下班,也对城市交通造成了很大压力。鉴于此,6小时工作制可以保护劳动力资源和人的身心健康,提高生活品质,缓解交通压力,提升社会服务水平,改善社会生存环境,可以提高工作效能、改善工作及节约成本。总之,实行6小时工作制利大于弊。

 

姒健敏的建议不无道理,笔者认为在国家企事业单位,在有条件的地方,不妨试用又何妨。实行全国统一6小时工作制,笔者认为益处有三。一是现代办公自动化效率高,互联网计算机化以来,给办公带来了快捷、神速的时效,借助计算机可以方便的查阅各种资料、存储文档、避免重复错误和重复工作。同时,信息传递快捷。不管身处何方,接传任何讯息只要通过办公平台一点击,几秒钟内就能获得理想的需要。因而,有了一台计算机就可以处理几个人的工作量,从而节省了大量的时间和人工;二是办公资源的节约。计算机不但起草修改文档资料方便,文件的存储、取用、收传快速,数据统计更是快捷、准确;而且现在的计算机网络办公基本实现了“无纸化”办公,这样的办公不但合理节约了办公资源,而且也贯彻与响应了党中央关于创建节约型社会的号召;三是节约了办公区的水和电,一个员工每天减少两小时的办公时间,全国这么多的企事业机关和员工,算算该节约多少水电?不算不知道,算算就会吓一跳的。

 

同时,在科学技术提高,生产集中和自动化办公程度高的今天,改变办公时间理念,实行6小时工作制是非常必要的!实行6小时工作制,不但可以避免上下班交通拥挤,改变办理业务排队耗费时事场面,改善办公时间内员工一张报纸一杯茶等民众怨声载道的老大难问题,而且符合人民直接利益的价值观,符合中国国情的,更符合科学的发展观。因而,实行6小时工作制,好处多多,我们何乐不为?

 

二〇〇八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