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林永青《知识论》何时诞生(1)?


 
林永青先生在《知识论、知识资本、与知识经济》一文中写道:“……管理大师德鲁克在几十年前就说过的一段话:‘我期待像《资本论》一样伟大的的《知识论》’。他渴望尽早产生一个结构完整的、具有指导意义的知识经济学说。但他知道现在(20世纪中期)根本不可能。我们迄今还不十分清楚,知识是怎样作为经济资源发生作用的。我们只能说,我们需要这种理论,但它完全不同于所有现存的经济理论,无论是凯恩斯主义还是新凯恩斯主义,古典主义还是新古典主义...”
 
 
01·该如何定义知识
 
严格地说:一部人类的历史就是一部不断地认识世界和积累认识世界方面知识的历史。而从这个意义上说,知识不是别的东西,正是人类对客观事物产生与存在状态,运动与转化趋势即其规律性的认识结果。诚然,这并不等于说,人类对知识的来源、产生、本质、作用等已经有了十分精确的描述,可以说,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答案”。那么,知识究竟是一种什么东西?

说“知识是人类对客观世界认识的结果”,可以说只是说明了“知识的来源”或者说只是说明了“知识的产生”即“知识产生或来源于人类对客观世界的认识”。关于这一点,可以说比较容易理解的。但是,如果要问“知识的本质”、“知识的作用”是什么?亦可以肯定,能够回答上来这些问题的人不多。大家知道,根据唯物主义哲学原理,世界是物质的,那么,知识是一种物质否?

显然,谁也不能说“知识是一种物质”,因为“知识”不符合传统哲学的物质定义——“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实在”。至少,应该承认,知识不是“客观实在”而属于“客观虚在”。“客观实在”、“客观虚在”当然不是同一个范畴了。而更重要的是,在知识产生的过程中,意识的反映具有非常重要和不可或缺的重要地位。也就是说,如果没有意识的反映,知识这东西就不会产生。
 
 
02·知识的物质来源
 
下面讨论一下“知识的来源”。一般地讲知识有两个来源,一是物质来源,一是认识来源。由于物质是认识的对象,是认识的基础,所以“物质来源”有“来源之来源”之说。因此,所谓“知识来源”,应该首推“物质来源”——表现为“知识”是人类对客观物质及运动规律或原理认识的结果。当然,也不否认,也有一个“认识来源”的存在,而考虑其重要性,笔者将在下一单元阐述。

诚然,如果有人把知识的“物质来源”当作“研究对象”也可以,因为一切形式与意义上的科学都有属于自己的研究对象,而对研究对象产生与存在状态,运动与转化趋势及规律或其原理的认识无疑是形成各种知识的物质基础和认识对象。也就是说,知识的获得需要与其经济社会活动相联系,所谓只有“实践”才能出“真知”。实践当然是有物质性的东西,因为实践是物质的运动过程。

笔者真的不敢想象的是,如果没有物质、物质的运动,又怎么会有所谓知识,也就更不要说知识是怎么产生、存在和发挥作用的问题!从这个意义上说,“物质”不仅仅是“知识”的一个“来源”,而且还是“知识”的“第一个来源”。这样,笔者是否又回到“唯物主义”的阵营里?可以先这么说,但不够准确,因为笔者认为,无论是“唯物主义”还是“唯心主义”都是具有片面性的。
 
 
03·知识的认识来源
 
在柏拉图的《泰阿泰德篇》里面对知识的来源作了深入分析,认为一种东西想要成为知识或能够被定义为知识,必须是真的,而且必须被相信是真的。苏格拉底认为这还不够,必须为之找到理由或得到证明。因此,柏拉图最终将知识定义为:被证实的真实信仰。显然,笔者之上述“知识产生于人类对客观世界认识的结果”,是没牵涉“是否正确”、“是否证实”、“是否相信”的问题。

如此,笔者是否在说,如果人类对客观世界的认识是错误的,那也属于知识的范畴?是的,回答是肯定的。这是因为,无论人类对客观世界的认识是否正确,都会被部分人认为是真的,也会被部分人相信它是真的,并成为知识。比如,我们就不能说哥白尼的“日心说”是“绝对真理”,因为就太阳系来说,“日心说”是正确,可一旦超出了太阳系,它就是错误的,但它还属于知识范畴。

谁都知道,太阳只是太阳系的中心而不是银河系的中心,更不是宇宙的中心。如此当然也就说明,知识应该有两个认识来源——对客观世界的正确认识和对客观世界的错误认识。错误的认识也能成为知识的一个来源?是的,因为人类对客观世界的正确认识不可能一次完成,有一个逐步认识和不断修正的过程。也就更不要说,“正确的认识”和“错误的认识”即真理与谬误是可能转化的。
 
 
04·知识的原理来源
 
上述,笔者讨论了知识的“物质来源”和知识的“认识来源”。其实,知识不仅只有上述两个来源,它还有一个更为宽泛的来源,这个来源不是别的,正是知识的“原理来源”。何谓知识的“原理来源”?笔者以为,我们所认识、了解的这个世界除了“物质”和“认识”之外还有一个存在于“物质”与“认识”之外、之内的东西,它不是别的,而是先于“物质”、“认识”存在的“原理”。

何谓“先于物质、认识而存在的原理”?难道还有“先于物质、认识就存在的”东西吗?当然了,因为物质、认识均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诚然,说到这里,笔者已需解释一下何谓“原理”了。

是啊!什么是原理?笔者经过千锤百炼之后,得到如下关于“原理”的定义,即“世界为什么是这样的而不是那样”的道理。是啊,我们所认识、了解的这个世界“为什么是这样的而不是那样的”?这里面,是否应该有个“道理”在先?比如各种自然规律、社会规律、经济规律是怎么产生。

关于这一点,显然毋庸置疑,否则我们所认识、了解的这个世界就“乱套”了,而事实上,它们不仅没有“乱套”,而且十分地有秩序。尽管在人类社会经常会出现一些“乱套”的现象,但最终都得恢复其本来面貌。比如,无论是马克思主义还是资本主义,都无法改变经济社会发展之原理。
 
 
05·知识的产生过程
 
上述,笔者已经阐述了知识的三个来源。这样,是否可以说,由于知识已经有了上述“三个来源”就可以被称为知识了呢?否,回答是否定的。这是由于,一种认识的结果要想获得知识性,必须得经过人类经济社会实践所检验或者说必须得被证实,而只有经过检验了的知识,人们才能够相信它。或许有人会问:有许多宗教信仰物都没有得到实践检验,可是,它们却很普遍地被人所相信。

这显然是两个不同的问题,虽然一些宗教、典故、原理等也具有一定的知识性,有时还能够偶然地被证实。如此,我们当然不能否认,有“宗教知识”的存在?为此,为了解释,笔者就需要再阐述一下知识的产生过程。何谓“知识的产生过程”?简单地说,是指人们获取知识的经过。一般地说,知识的产生有两个途径:先验论(先有实践而后有认识)和后验论(先有理论而后被证实)。

“理论物理学”或“理论经济学”等一般属于“后验论”的范畴,而“非理论物理学”或“非理论经济学”则自然属于“先验论”的范畴了。但是,这也不等于说,只有被验证的认识属于知识的范畴而没有被验证的就不属于知识范畴。这是因为,各种原理先于认识、知识而存在,而人类对客观规律、客观原理的认识又不可能一次完成,比如,对物质使用价值的认识永远都可能是其全部。
 
 
06·知识的本质特征
 
如上所述,由于知识这种东西不符合传统哲学意义上的“物质定义”,因而我们也就不能把“知识”当作“物质”来对待。那么,如果说知识不属于物质范畴,那它应该属于什么范畴呢?笔者以为,知识必然、应该、一定属于“非物质”范畴。何谓“非物质”?简单地说,只要不属于物质的东西就都属于“非物质”。这不是一句废话?否,这不是一句废话,而是一句符合逻辑原理的知识。

什么叫“非常符合逻辑原理知识”?大家知道,在逻辑学上有一个“要么是甲,要么是乙,不能既是甲又是乙”的“排中律”的存在。换言之也就是说,如果我们能够排除“知识是物质”,那我们就应该能够得到“知识不是物质”的结论。如果说“知识不是物质”,那知识是什么东西?回答只有一个——非物质。知识属于“非物质”?是的,因为世界上要么是物质,要么就是“非物质”。

为何要讨论这个问题?因为想得出以下这个结论:“非物质”不是别的,正是知识的本质体现或者说知识的本质就体现为“非物质”。总之,如果人们能够认识到——“知识的本质”体现的是“非物质”或“非物质”就是知识的本质体现,那就说明已经认识到了“知识”这种东西所具有的“本质特征”了。当然,作为“非物质”,不仅包括知识,还包括时空、原理、文化、程序等形式。
 
 
07·知识作用的前提
 
上述我们已经了解到知识不属于物质而是属于非物质。那么,属于“非物质”形式的知识,是否像物质一样具有作用与反作用?我的回答是:否。或许有读者问:如果知识不具有作用与反作用的话,那么人们还学习各种知识干什么?莫非吃错了药?笔者以为,作为非物质形式的知识本身是不能产生作用与反作用的,或者说知识要想产生作用是有前提的,那就是当知识被用于社会实践时。

如被印在《字典》或《辞海》上的知识,如果不能被应用,就不能产生作用。换言之,只有当知识被人类应用时其作用才能间接地发挥出来,而不是说知识本身便具有这样或那样的作用。培根曾经说“知识就是力量”,也有人说“知识就是资本”,笔者以为,这都是一些肤浅的和没有认识到知识的非物质性。换言之也就是说:知识的作用只有、必须通过物质或社会实践才能表现出来。

现在有许多人就是认识不到这一点,误以为拥有了知识就拥有了一切,结果走上了一条拿着知识的金饭碗要饭吃的路上。比如,就有很多,学历很高而就不了业的人,也就更不要说创业的问题了。有的好容易就了业,由于不能把所学的知识应用于社会实践中,很快便被用人单位“炒”了“鱿鱼”。为何会出现这种情况?道理很简单,那就是,他们不了解,知识要发挥作用须有前提的道理。
 
 
08·知识并非是资本
 
现在有一个非常流行的词汇——知识资本。也有人把“知识资本”简称为“知本”的。意识是说,“知识”具有“资本”的性质。请问,“知识”真的具有“资本”性质吗?显然,回答一定是否定的。大家知道,传统之资本是能被用于商品生产与销售过程中的物质形式,比如生产资料,就具有资本的性质。当然,除了生产资料,被用于商品生产与销售过程中的货币、技术等也有资本性。

上述说明,“被用于商品生产与销售过程”,是物质和非物质成为资本的前提。否则,无论它是一种什么东西,只要未“被用于商品生产与销售过程”,那它都不属于资本范畴而属于“非资本”范畴。这其实再简单也没有的道理了。难道没有“被用于商品生产与销售过程”中的知识就会拥有资本的属性了吗?换言之当然也就是说,只要未“被用于商品生产与销售过程”,什么都不是资本。

而且,即便被应用,我们也不能说,知识就能产生对我们一定有益的“作用”,成为对我们一定有利的“资本”。大家知道,从物理学的角度上去看问题,有作用就有反作用;从相对论经济学的角度上去看问题,有资本还有“反资本”。大家更应知道,制造核武器是需要知识的,搞恐怖主义活动同样是需要知识的,而谁又能说掌握了上述知识,产生、形成的不是“反作用”、“反资本”?
 
 
09·知识是一种资源
 
毋庸置疑,作为一种资源,我们是不能直接把“知识”当作“资本”来看待的,否则,被《字典》和《辞海》记录下来的那些知识,不就可以直接与货币进行交换了吗?否则,那些所谓从大学毕业的、已经获得了些须知识的人们,不就不用就业、创业而能挣上工资和创收了吗?可见,知识的本身或者说知识的本质并不是资本而是资源也,而知识资源要想成为资本是有条件而非无条件的。

由于知识要想成为资本是有条件而非无条件的,所以,在一时满足不了必要的前提之下,知识仅仅是一种资源而不具有资本性质者也。为什么说知识是一种资源而不是资本?这是因为,资源是一种已经发现有用,暂时还没有被利用的东西,而资本则上一种,不但发现有用,而且已经被利用并且能够在利用的过程中创造出剩余价值的东西。而知识呢?显然是一种需要被应用的非物质形式。

就连物质要想成为资本都需要被利用,并且在利用的过程中产生剩余价值时才能成为资本,难道作为非物质形式的知识,要想成为资本就不需要被应用了吗?知识如果不能被应用,它与埋藏于地下的各种自然资源又有什么本质区别?可以肯定,并没有什么区别。如果有区别,那是不像自然资源一样是有形的而是无形的。但有一点同样可以肯定,只要只要未被应用,就会停留在资源状态。
 
 
10·知识论为何难产?
 
林永青在《知识论、知识资本、与知识经济》一文中这样写道:“……管理大师德鲁克在几十年前就说过的一段话:‘我期待像《资本论》一样伟大的的《知识论》’。他渴望尽早产生一个结构完整的、具有指导意义的知识经济学说。但他知道现在(20世纪中期)根本不可能。我们迄今还不十分清楚,知识是怎样作为经济资源发生作用的。我们只能说,我们需要这种理论,但它完全不同于所有现存的经济理论,无论是凯恩斯主义还是新凯恩斯主义,古典主义还是新古典主义...”

从文章中我们可以读出:无论是管理大师德鲁克还是林永青先生都认为,经济学界自《资本论》出版之后已经有150年的时间没有诞生过像《资本论》一样有价值的经济理论了,将来如果有,那它不是别的,应该是《知识论》!试问,德鲁克、林永青为什么会有上述之期盼?我看,一个重要原因是,“我们迄今还不十分清楚,知识是怎样作为经济资源发生作用的”,所以有“根本不可能”。

通过上述,笔者是否可以得出,德鲁克和林永青先生所期待的像《资本论》一样的《知识论》已经诞生于中华大地上了呢?而笔者已自认为是已经把“知识的定义”、“知识的来源”、“知识的产生”、“知识的本质”、“知识的资源性”、“知识的非资本性”和“知识的作用”等问题阐述清楚了。诚然,能够将知识的“非物质性”、“非资本性”揭示出来,乃《知识论》诞生的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