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前召开创建中国新文化(北京)论坛第三次会议,盛洪先生主讲《个人主义与社会达尔文主义》,我有感于与会者对个人主义的基本概念所言不清,强调指出不同派别的个人主义是不同的,不同地域的个人主义也是不同的,德国、英国、法国的个人主义全部不同。如果不对个人主义做细的辨微功夫,我们的讨论非但没有创造的价值,反而会有破坏的作用。
例如,与会者中,仲大军说中国没有个人主义,张祥平则称《论语》里就有个人主义。推而言之,有一位叫乾泉的先生说《易经》里就有民主,张祥平甚至说,西方有的东西,只要你能够说出来的,我们中国都有。概念的混乱达到如此惊人的地步,充分暴露了中国传统思维的短处——模糊性大,界限性弱,缺乏精确分析和逻辑论证,重玄轻用,粗疏鄙陋。如果一个人从学理的逻辑上导出自己的东西,而其他人却用玄学思维发起驳难,这岂不是鸡同鸭讲吗!
没想到我的这番批评大大得罪了乾泉先生,他恶狠狠地说:“反《易经》就是反革命!”我想起在论坛第一次会议上,朱厚泽先生语重心长地谈“三宽”精神,觉得今天中国的知识分子要开展建设性的对话真是任重而道远。刚好读张耀杰《北大教授与〈新青年〉——新文化运动路线图》,其中邵建的序写道,在论及“容忍与自由”之后,胡适致信苏雪林,讲述了一个至今尚未引起我们充分注意的概念:“正义的火气”。
“你若记得我前年发表的《容忍与自由》,就可以明白我所谓‘正义的火气’是什么。‘正义的火气’就是自己认定我自己的主张是绝对的是,而一切与我不同的见解都是错的。一切专断,武断,不容忍,摧残异己,往往都是从‘正义的火气’出发的。”
为了说明这一点,胡适在“容忍和自由”中举了自己年轻时的一个例子。年轻的胡适是一个无神论者,他痛恨迷信,因此也痛恨在他看来是迷信之类的《西游记》、《封神演义》,认为它们是“惑世诬民”。在一篇文章中,胡适不惜借《礼记·王制》中的话表明自己的态度:“假于鬼神时日卜筮以疑众,杀!”亦即杀掉那些借鬼神以疑众的人。在这里,胡适是斩钉截铁的,因为他是在反迷信。反迷信还不对吗?这里有着“明确的是非”,所以胡适不惮以“热烈的好恶”显示自己的决绝。此时的胡适才17岁。可是,十几年后,胡适到了北大,北京政学两界的一些“卫道士”却要“杀”胡适了,理由也是《礼记·王制》中的话,所谓“学非而博……以疑众,杀”。什么叫“学非而博”?此“非”即“是非”之“非”。既然你所学的东西是不对的,且又以此惑众,那就该“杀”。这里,“明确的是非”和“热烈的好恶”也是一点都不含糊的。于是,晚年的胡适把自己对别人和别人对自己的这两件事并作一类分析说:无论“当年我要‘杀’人,后来人要‘杀’我,动机是一样的:都只因为动了点‘正义的火气’,就都失掉容忍的度量了。”
1922年4月8日,钱玄同在致周作人信中反思说:“我近来觉得改变中国人的思想真是唯一要义。中国人‘专制’‘一尊’的思想,用来讲孔教,讲皇帝,讲伦常,……固然是要不得,但用它来讲德谟克拉西,讲布尔什维克,讲马克思主义,讲安那其主义,讲赛因斯,……还是一样的要不得。反之,用科学的精神(分析条理的精神),容纳的态度来讲东西,讲德先生和赛先生等固佳,即讲孔教,讲伦常,只是说明他们的真相,也岂不甚好。……我们以后,不要再用那‘务以吾辈所主张者为绝对之是而不容他人之匡正’的态度来作‘訑訑’之相的了。”
例如,与会者中,仲大军说中国没有个人主义,张祥平则称《论语》里就有个人主义。推而言之,有一位叫乾泉的先生说《易经》里就有民主,张祥平甚至说,西方有的东西,只要你能够说出来的,我们中国都有。概念的混乱达到如此惊人的地步,充分暴露了中国传统思维的短处——模糊性大,界限性弱,缺乏精确分析和逻辑论证,重玄轻用,粗疏鄙陋。如果一个人从学理的逻辑上导出自己的东西,而其他人却用玄学思维发起驳难,这岂不是鸡同鸭讲吗!
没想到我的这番批评大大得罪了乾泉先生,他恶狠狠地说:“反《易经》就是反革命!”我想起在论坛第一次会议上,朱厚泽先生语重心长地谈“三宽”精神,觉得今天中国的知识分子要开展建设性的对话真是任重而道远。刚好读张耀杰《北大教授与〈新青年〉——新文化运动路线图》,其中邵建的序写道,在论及“容忍与自由”之后,胡适致信苏雪林,讲述了一个至今尚未引起我们充分注意的概念:“正义的火气”。
“你若记得我前年发表的《容忍与自由》,就可以明白我所谓‘正义的火气’是什么。‘正义的火气’就是自己认定我自己的主张是绝对的是,而一切与我不同的见解都是错的。一切专断,武断,不容忍,摧残异己,往往都是从‘正义的火气’出发的。”
为了说明这一点,胡适在“容忍和自由”中举了自己年轻时的一个例子。年轻的胡适是一个无神论者,他痛恨迷信,因此也痛恨在他看来是迷信之类的《西游记》、《封神演义》,认为它们是“惑世诬民”。在一篇文章中,胡适不惜借《礼记·王制》中的话表明自己的态度:“假于鬼神时日卜筮以疑众,杀!”亦即杀掉那些借鬼神以疑众的人。在这里,胡适是斩钉截铁的,因为他是在反迷信。反迷信还不对吗?这里有着“明确的是非”,所以胡适不惮以“热烈的好恶”显示自己的决绝。此时的胡适才17岁。可是,十几年后,胡适到了北大,北京政学两界的一些“卫道士”却要“杀”胡适了,理由也是《礼记·王制》中的话,所谓“学非而博……以疑众,杀”。什么叫“学非而博”?此“非”即“是非”之“非”。既然你所学的东西是不对的,且又以此惑众,那就该“杀”。这里,“明确的是非”和“热烈的好恶”也是一点都不含糊的。于是,晚年的胡适把自己对别人和别人对自己的这两件事并作一类分析说:无论“当年我要‘杀’人,后来人要‘杀’我,动机是一样的:都只因为动了点‘正义的火气’,就都失掉容忍的度量了。”
1922年4月8日,钱玄同在致周作人信中反思说:“我近来觉得改变中国人的思想真是唯一要义。中国人‘专制’‘一尊’的思想,用来讲孔教,讲皇帝,讲伦常,……固然是要不得,但用它来讲德谟克拉西,讲布尔什维克,讲马克思主义,讲安那其主义,讲赛因斯,……还是一样的要不得。反之,用科学的精神(分析条理的精神),容纳的态度来讲东西,讲德先生和赛先生等固佳,即讲孔教,讲伦常,只是说明他们的真相,也岂不甚好。……我们以后,不要再用那‘务以吾辈所主张者为绝对之是而不容他人之匡正’的态度来作‘訑訑’之相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