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航和新航战略合作上月曾经引起资本市场和航空业的广泛关注。中航集团上月初成功“搞局”,鼓动东航小股东否决了公司与新加坡航空结盟的大计,东航A股小股东以超过九成票数,大比数否决“东新”结盟,其后中航提出由其取代新航角色,以比新航出价多三成的每股5元,认购东航股份。欲取代新航的角色入股东航,声称“中、东”合作可为两公司带来每年50亿元人民币的协同效益。
经过近一个月的研究,东航昨日发出公告表明,经过审慎和充分的讨论后,董事会不会考虑中航建议,东航将坚持引进战略投资者,做强主业。中国东方航空董事会以没有诚意、缺乏互信,就没有合作基础用来回绝中国国航母公司中航集团的合作建议的首要理由。
为什么给双方都带来好处的合作却被东航否决?这到底是为什么?政府在这里究竟应该起什么样的作用?还是任由管理层任意妄为?我们的决策机制确实值得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