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的中国平安“再融资”至少有五“罪”


 

就中国平安“再融资门”,管理层终于说话了:证监会:维护市场平稳运行 严格审核再融资申请http://finance.sina.com.cn/stock/y/20080225/18584544419.shtml。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接受新华网记者的采访说:

“虽然上市公司提出再融资议案是上市公司按照法律要求通过内部法定程序的自主行为,但上市公司在作出再融资决策前,应根据市场情况和自身实际需求,慎重考虑筹资规模和筹资时机,慎重考虑投资者的承受能力。”

“目前,我国上市公司再融资制度的市场化程度比较高,投资者可以充分发挥市场约束作用,对上市公司的再融资行为做出取舍。中国证监会在正式受理发行人融资申请后,也将视市场情况以及融资方案的可行性、合规性,依照法律法规要求对发行人的融资申请进行严格审核。”

 

但这仅是一个表态,究竟如何严格审核?以及能否规范中国平安们的“恶意圈钱”行为呢?我们拭目以待!

 

就正当的中国平安“再融资”至少有五“罪”:

一、没有根据市场情况;

二、没考虑自身实际需求,只是意愿需求——想海外扩张捡便宜;

三、没有慎重考虑筹资规模;

四、没有慎重筹资时机;

五、没有慎重虑投资者的承受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