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融资应有度


上市公司根据自身发展需要,在股市上进行再融资是正当正常的。从A股这些年的发展看,很多上市公司在上市之后,都通过增发顺利地进行了再融资,投资项目也给股民带来了可观的回报。就“再融资门”的主角中国平安而言,这是一家不错的上市公司,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盈利能力都比较好。公司的最新公告显示,预计2007年净利润比上年增长100%以上。此次再融资,公司完全是按照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根据200657,监管部门正式发布了《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该办法取消了上市公司配股前3年平均净资产收益率6%的限制,仅要求最近3年连续盈利,并将过去对净资产收益率的要求从10%降低到6%。根据相关规定,上市公司配股,配售股份总数不能超过此前股本总额的15%;可转债发行后,累计债券余额不得超过发行前一年末净资产额的40%

 

跟据中国平安2007年第三季度的数据,其总股本734505.33万股,总净资产1032.7104亿。计划增发不超过12亿股和412亿的可分离债,完全符合现有规定,只不过张口大了,达到规定的融资上限。

 

当初监管部门制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可能绝没想到像中国人寿、中国平安这样的发行价的市盈率可以达到近百倍,股价还能被中国股民推高翻几番,也绝没想到中国平安会在股价比发行价翻几番时提出要再融资。

 

合规的再融资就一定合理吗?如果中国平安按计划融资1600亿,即使现在说的1200亿左右的目标已经远远超过自己的总资产。这等于通过一次再融资,马上又凭空多变出一个中国平安来!

 

再融资应该怎么融、融多少,这里要有一个。这个度就是——不仅要有利于上市公司,而且要有利于投资者,更要有利于股市整个生态系统的健康发展——市场能承受。

如果上市公司不考虑市场承受能力,不顾及广大投资者利益,只是向股市索取而不对股民回报,那么再融资就很难得到投资者的响应和市场的认可,上市公司的发展也可能欲速不达,反而受到影响。

 

从中国平安“再融资门”看出,前面的股权分置改革——全流通并没有功成名就,股改并不能自然推进公司治理,更不能化解大小股东的矛盾和高管与股东的利益冲突,保护中小股东利益必须有相应的具体保障措施,法治环境的建设依然任重道远。

目前的证券市场在制度层面上是失当的,有不少必须进的地方。如,对IPO的审批严格而对再融资的审批却比较宽松。再融资的管理条例必须尽快出台,原先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应废弃或调整。否则,过低门槛的再融资必然走向滥融资,从而摧毁这个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