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滚滚浓烟中一名儿童正拿着水瓢灭火试图挽救他曾经的家园)
今天的《南方网》上有一篇题为《深圳火烧违章建筑,近百人火中抢家当》的新闻,引起了网民的极大关注。该文报道,近千平米的土坡上浓烟滚滚,一些地方仍有暗火燃烧,残破的瓦砾和烧过的家具三五成堆——在深圳宝安区上塘工业区龙塘社区旁的外来人口聚居地,民治街道240多名执法队员昨日完成了一次拆除违章建筑行动,在将七八十名违建住户带到一边后,点火烧掉了近千平方米违章建筑。
当被问及为何要采取火烧这种办法时,街道的一位张姓负责人表示,“那样拆得比较干净彻底,而且道路狭窄,车开不进去,很难把违章建筑的材料卸下后运出去。”
拆除违章建筑行动从早上9时开始,一直进行到下午2时30分。
以拾荒为生的住户老黄夫妇俩看着这场清拆,三个孩子瞪大了双眼站在他们身边,似乎还不清楚周围发生了什么,分别是七岁、八岁、九岁。夫妇两人没有吃午饭,只是给三个孩子一人买了罐八宝粥
看完这则消息,真的令人万分震惊。一千多年前吴国名将陆逊火烧连营七百里杀退敌军的计谋,竟然被当代的执法人员用于对付自己的国民,真的令人难以置信。
其一,执法队负责人辩解“可能有些其他部门抽调来帮忙的队员没有带相关的证明”,正好说明了在这240多名执法人员中,有很多是没有执法资格的。那么,这么多没有执法资格的“队员”来参与执法,这本身就很不合法。如果在执法过程中出现了严重的偏差,责任就极有可能往没有执法资格的“队员”身上推,以掩盖执法部门的违法行为。
其二,面对七八十名违建住户,而出动240多名执法队员执法,是抱着打架斗殴的心态去执法吗?以人多来对付人少,这是一种以强凌弱的心态,这和执法者的形象是格格不入的。如果是一件正常的执法行为极有可能遭遇暴力阻挠,事先就应该调动警力配合,而不是弄那么多不相干的人去助威。很简单,政府部门在法律范围内对违章建筑实施强拆,难道调动不了警察?
其三,火烧违章建筑,显示出执法者粗暴的执法水平。近几年,农民在自家的农田里燃烧麦秸,一些地方政府都去干涉,而执法部门公开放火烧违建,难道就不会造成空气污染?再者,这些被烧的建筑物,还有很多材料有使用价值的,按照法律程序是否应该归还给那些违建者?用火烧仍有实用价值的建筑材料,显然是在破坏社会财富。
深圳作为一座新兴的城市,其执法人员也应该更具年轻化、知识化,法律意识应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可深圳的执法人员却是屡屡做出惊世骇俗之举,真的让世人大开眼界了。从去年的深圳城管扒城管队员的裤子,到深圳警方公开处理卖淫嫖娼人员,再到本次街道火攻违章建筑,“经济特区”难道也是执法特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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