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事件”牵出特大腐败案的有益启示


        杜欣,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委原书记(副厅级),涉及149人行贿、涉案金额近千万元的腐败案主角。2007年底,河南省开封市中级法院以受贿罪、贪污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审判处杜欣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2008年2月26日中国共产党新闻转自《检察日报》) 

        有道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杜欣这样一位涉及149人行贿、先后217次受贿的特大腐败分子,居然被自己精心设计的一封谩骂攻击别人的“短信”拉下了马,实在是一个不大不小的“笑话”。真可谓“机关算尽太聪明,反算了卿卿性命”。“短信事件”牵出特大腐败案,既是短信炮制者咎由自取,更给人们留下了很多有益启示。 

        任何一个腐败分子在犯罪的道路上,都是比较小心谨慎、步步为营的。他们为了掩饰自己贪污腐败的本质,常常很会伪装、很会造势,当然也很努力。杜欣在自己担任平顶山市新华区委书记时,工作不可谓不卖力,成绩也不可谓不突出。“他相当有能力,这几年新华区的成绩也是有目共睹的。”有人这样评价杜欣。2005年,新华区实现生产总值14.53亿元,同比增长23.4%。2003年至2004年度,全国市县区科技先进个人名单中也能看到杜欣的名字。“在平顶山,不知道市委书记是谁的很多,不知道我杜欣的恐怕很少。”杜欣自己曾如此夸口。然而,一面是显性的政绩和成绩,另一面却是隐性的“来者不拒”的贪污和受贿。这也正是很多贪官的双面人生。所以,对于一个领导干部的评价一定要客观公正、科学合理,既要看到显性的一面,更要加大对领导干部方方面面的监督,不放过每一个可能令领导者滋生腐败的角落,使阴暗面的细菌难以繁殖。 

        杜欣为自己走上犯罪之路总结了四条教训:第一,放松学习和思想改造,人生观、价值观偏离党性轨道,忘记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能够立党为公、执政为民,逐步蜕变为一个利欲熏心、自私自利的人。第二,经不住诱惑,拜金主义占据头脑,不能以党员干部的党性原则和要求规范自己的言行。打个人小算盘,患得患失,以权谋私,见钱眼开,私欲膨胀,无视法律和党纪。第三,名利思想严重,贪欲之心放大。所犯罪行远离入党宣誓内容要求,丧失了共产党员的政治立场。第四,个人主义严重,资产阶级思想作怪。追求时尚生活,羡慕腐化消费,恬不知耻地为个人捞钱,搞权钱交易,败坏党风政风。读过“这四条”的检察官都说,这更像是杜欣在某次会议上的讲话。是啊,领导做惯了,道理懂得自然比谁都多,也很会总结,很会说道。但是,我们不但要看他怎么说的,还要看他怎么做的,要将领导者的所言放到所行中去试水和检验,切不可只听其一,不观其二。 

        为了把自己活动为“平顶山市后备干部”,杜欣一方面处心积虑地贪污挪用公款为自己铺路,而且在人们看来,新华区的领导一直是升任市级领导的热门人选。可是杜欣却在这个位子上一干8年没有升迁,尽管为自己谋得了一个副厅级待遇,但不是实职,这让杜欣很着急。于是,距离平顶山市第七届党代会召开还有一个多月,加之这次会议是换届会,为了不让市任平顶山市委书记的邓永俭在换届中落选,杜欣导演了一出蹩脚的“短信事件”:2006年10月,平顶山市的领导干部和党代表都收到了一条短信,这个来自陌生号码的信息是辱骂时任平顶山市委书记邓永俭的。“短信是一首顺口溜,对市委书记本人进行谩骂,对他的政绩进行攻击,煽动党代表们不要再选举邓永俭任市委书记。”一位看过这条短信的干部说。没想到,“短信事件”被迅速上报到公安部。短信发布者很快被锁定:时任平顶山市新华区委书记的杜欣。就这样,不但没有将别人拉下来,反倒使自己“东窗事发”,自己将自己拉下了马。这一事件教育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在个人升迁的问题上,一定要保持一种良好的心态,只要自己脚踏实地、求真务实地干好本职工作,组织上会发现的,相反采取任何极端的手段,都不可能得逞。欲壑难填,如果任凭自己私欲膨胀,最终必将毁掉自己辛辛苦苦得来的大好前程,也辜负党和人民的培养的信任。 

        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在当官为政的过程中,都可能遭遇到各种各样的举报自己或举报别人的信息。作为个人,一方面要抱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心态,自觉地接受批评和监督;另一方面不能对举报者和谩骂者施以打击报复等过激手段,要相信组织、相信社会、相信群众。而作为组织上,对于获知的每一个信息,都要认真地对待,说不定不起眼的一个发现,就可能是一个反腐败的重大线索,一方面不能放过每一个线索,不伤害每一个举报者,但同时也不能姑息每一个发现的贪官。对于调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一一解决,发现的线索也要紧盯不放,使正气得到张扬,邪气得到遏制。 

        杜欣作为做到如此位置的领导者,不可能不知道自己无中生有地捏造事实诽谤别人是在犯罪,也不可能不知道自己之前所犯下的罪行是党纪国法所不容的。但是他还是这样去做了,就是因为他以为自己是党和政府的“要员”,认为党纪国法已经管不着他们了,认为自己有能耐和机会以及条件规避党纪国法的严惩了。殊不知,我们国家的法治建设日益加强,人民群众对贪污腐败深恶痛绝,党中央惩治腐败的决心坚定不移,无论什么人,敢于挑战党纪国法的尊严,必会受到严惩。“手莫伸,伸手必被捉”,才是千古不变的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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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短信事件”牵出特大腐败案 区委书记先后217次受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