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我们的政府已经习惯于作好自己的事,但没有想到你做的事恰恰是老百姓最关心的,也应该让他们知道的。
上海的市人大代表提出上海私车车牌拍卖款,“人大对政府有监督权,这笔钱的使用情况,应该首先向人大说清楚。这笔钱,过去要有个说法,未来要有个保障。”建议:“第一,建议本市有关部门对本市1994年起至2007年间的私车拍卖收入及使用情况进行一次专项的全面审计,并将审计情况向人大及人大代表报告;第二,建议本市自2008年起每年将本市的私车额度拍卖收入、使用情况向每年的市人民代表大会进行书面报告,或在年度预决算报告中予以专门说明,以便人大代表进行审议,从而保证每年的拍卖收入真正‘取之于交通、用之于交通’。”
事实上,仅仅向人大公开是不够的,应该向社会公开,公开拍卖收入的使用情况及使用方向的决策机制,公开资金审计情况,建立一个透明、公开的资金使用、监督与管理制度,必要时向社会公开信息。
如果你真正的在为人民办事,你就不怕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