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的各位网友:
新年好!
自从笔者写了两篇关于夫妻分居的文章,经常有很多朋友向我咨询上海市夫妻分居政策的问题。而且都是一些共同性的问题,为了避免浪费笔者的工作时间,同时也为了大家盲目办理,为大家做点好事情。现将一些共同关注的问题进行说明:
一、关于符合条件的问题:
1、 上海方博士、高级职称(包括副高级)人员,可以只要结婚后即可办理夫妻分居;
2、 上海方有中级职称或者全日制硕士满3年并且结婚满3年者,可以办理夫妻分居;
3、 外地方大专以上,上海方对学历无要求,结婚满5年可以办理夫妻分居;
当然也有部分人才服务中心,对职称和全日制满3年,结婚不用满3年也可受理。
(请对照以上条件,不符合以上条件请别准备材料,否则白浪费时间,人才服务中心也不会受理)。
二、资料准备问题
1、 外地方资料
1)、外地方必须有在外地单位缴纳满1年的社会养老保险。
2)、档案必须在外地有保管权的单位,不然无法办理(人才服务中心、教育局、大型企业集团)等。
3)、外地有档案管理权单位出具的商调函
4)外地方假如是女,必须当地计划生育办公室开具计划生育证明
5)、外地公安局开的未参加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证明
(以上是外地方最重要的资料)
6)、外地方三个月内的体检证明
7)、上海接受单位必须签订3年以上合同,并在该单位交纳过1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
2、 上海方资料
1)、以高级职称申报的,必须将从初级到高级申报职称的所有资料调出复印件并加盖档案章。另外有些人才服务中心要求高级证书鉴定,费用为240元;
2)结婚证明,除了需要结婚证书以外,还需要当时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登记表,盖婚姻登记处档案章,有些服务中心要求结婚证书鉴定,费用为240元;
3)双方学历学位证书鉴定,鉴定机构为人才服务中心(中山西路)或者职业能力考试院(高安路21号2楼),费用为80元。(注意军校、地方党校等不予以认可);
4)、双方在沪单位的介绍信以及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怔复印件
5)、房产证复印件和落户证明;
具体以21世纪人才网公布的材料和政策调整为主
6)、双方单位注册资金必须100万以上;
3、 申报问题
1、 由上海方单位人事以及落户单位的人事带单位介绍性到上海方单位注册地人才服务办理;
2、 上海方是公务员以及事业单位的,由单位人事到高安路市人才服务中心办理;
3、 上海方是教育单位的,由学校报区教育局,浦东新区是社会发展局代为申报。
笔者认为上面的问题,已经够全了,在这里衷心祝福您08年幸福美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