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技术开发费
技术开发费是指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生产经营中发生的用于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各项费用,包括以下项目:新产品设计费,工艺规程制定费,设备调整费,原材料和半成品的试制费,技术图书资料费,未纳入国家计划的中间实验费,研究机构人员的工资,研究设备的折旧,与新产品的试制和技术研究有关的其他经费,委托其他单位进行科研试制的费用。
技术开发费应通过设置“管理费用——技术开发费”科目进行明细核算。为了鼓励企业加快技术进步,税法对企业实际发生的技术开发费达到一定标准的给予了加扣50%的优惠规定。《企业技术开发费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税发(1999)49号]对此作了明确规定,在实际执行中应当注意下列问题:
技术开发费是指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生产经营中发生的用于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各项费用,包括以下项目:新产品设计费,工艺规程制定费,设备调整费,原材料和半成品的试制费,技术图书资料费,未纳入国家计划的中间实验费,研究机构人员的工资,研究设备的折旧,与新产品的试制和技术研究有关的其他经费,委托其他单位进行科研试制的费用。
技术开发费应通过设置“管理费用——技术开发费”科目进行明细核算。为了鼓励企业加快技术进步,税法对企业实际发生的技术开发费达到一定标准的给予了加扣50%的优惠规定。《企业技术开发费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税发(1999)49号]对此作了明确规定,在实际执行中应当注意下列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