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除受援国债务,也将欠缴的农业税免了吧


新华网北京211日电(记者周英峰)记者日前从商务部获悉,截至2007年底,中国已累计免除非洲、亚洲、加勒比和南太地区的49个重债穷国和最不发达国家的374笔对华到期政府债务。

据商务部援外司介绍,中国对外援助始于1950年。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中国政府通过无偿援助、无息贷款和优惠贷款等三种方式向非洲、亚洲、东欧、拉美和南太平洋地区的160多个国家提供了援助。(211日《新华网》)

这是笔者第一次得知全世界有160多个国家曾接受过一个处于贫穷、发展中状态国家的经济援助。按照联合国不到200个成员国计算,全世界已有八成以上的国家曾经或者正在接受中国的经济援助。如果按照这样的比例推断,一些国家在世贸组织中宣扬中国为“发达国家”论调,我们就不能说人家故意给咱们戴高帽子,更不能说人家无中生有了。

作为一个大国,理应承担和自己能力相当的国际义务,对世界上处于极度贫穷的国家给予力所能及的援助,体现出国际人道主义精神。可中国在所谓的“三年严重自然灾害”时期仍然大量向一些并未饿死人的国家运送大米,这和当时的政治理念应该密切相关,也让外国人看了笑话;给阿尔巴尼亚的水泥、钢材,都被人家用于建设家庭堡垒了;对越南的援助,最终换来了自卫反击战;对朝鲜的经济援助,还不知道何年是个头。

改革开放以后,中国的对外援助变得更加理智,也更合乎国际惯例,此次对部分重债穷国和最不发达国家的到期债务实行债务免除,也是国际上的通行做法,在国力已得到大幅提升的当今中国,作出这样的决定也是国家利益的需要。此外,近几年外援的多样化,更能体现中国的综合国力和对国际社会的负责任态度。

从对部分重债穷国和最不发达国家实行债务免除一事,让我联想起到农业税取消前,部分农民至今仍拖欠未缴的农业税,国家能否也能给予免除呢?

首先,拖欠农业税的农民,一般也都处于相对贫穷状态,他们过去之所以欠税不交,绝大多数肯定和那些重债穷国和最不发达国家不能如期归还援助款一样,自己确实没有能力缴税,如果国家如当初取消农业税一样免除欠缴的农业税,就直接给予了这些贫穷农民以扶持,对于促进社会和谐有着十分积极的意义。

其次,农业税取消以后,按说财政预算科目里也应当相应取消,再收取以前拖欠的农业税,财政核算也应该有困难。从另一个角度看,追缴欠缴的农业税,其追缴成本也会相当的大,并且容易激化社会矛盾。再说,欠缴的农业税,其数额也不会太大,追缴回来也干不了多少大事。

当然,免除欠缴的农业税,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以往积极缴纳农业税那一部分农民的情绪,会给农民产生政策有失公平、老实人吃亏的印象。可给重债穷国和最不发达国家免除到期债务,不也存在着同样的问题?只要基层政府认真宣传国家的政策,那些曾经积极缴纳农业税的朴素农民,也一定会理解国家所作出这一决定的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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