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提供信息披露服务的竞争性市场——“苏丹红”到“三鹿”的启示
近年来,关于问题食品的消息此起彼伏,从早几年的“苏丹红”、“大头”奶粉到今天的“三鹿”奶粉。媒体对事实的披露,学界对原因的分析,层出不穷。论及其原因,无非是生产者道德沦丧、国家立法不健全、地方政府执法不严厉。但是单纯的事实披露,原因分析,似乎并不能解决问题。关键是应当通过什么方法解决问题。
1776年亚当·斯密发表《国富论》的时候,消费者对于产品的质量基本上可以通过观察、触摸和体验就能了解,生产者和消费者(更广义的是使用者)对于产品质量的信息基本上是对称的。因此,斯密放心地认为,只要有了竞争性的市场,面包师和屠夫的自利心自然会导致有助于消费者的行为。工业革命带来了生产力的大发展,技术的大进步,同时也带来许多上帝从未想到的物品。尤其是化学革命,产生了自然界不会自发形成的大量物品。有了这些物品的资助,生产者可以生产出许多在外观上美妙绝伦的消费品,勾引起消费者的购买欲望。然而这些物品很可能内含致命的而消费者无法知晓的慢性杀手。生产者和消费者(更广义的是使用者)对于产品质量的信息基本上不再对称。
怎么办?
加强对企业家的伦理教育。历史一再证明,单纯的道德教化只能是一种辅助手段,不能解决根本问题。
实行行业自律。单纯的行业自律恐怕靠不住,谁又能保证不出现行业内企业串谋作案,坑害消费者。
加强政府监管。如果全是清官,到还好办,但也会面临工作量过大的麻烦。现实是不负责任的官僚主义,官商勾结的腐败,使政府监管的功效大打折扣。我们的那些个质检、药检、商检部门似乎都没能解决问题,“中国制造”的问题商品伴随着贿赂腐败,洒向了全中国全世界,这似乎已经成为中国对全球化的另一种“贡献”。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对于产品质量严重的信息不对称,是现代市场的一大痼疾。而披露信息又往往是正外部性很强的活动,似乎只能依靠政府来进行。但是现实生活所揭示的政府失灵迫使我们寻求其它解救之道。
解救之道还只能是遵循斯密的教导,就是建立借用人的自利心的制度来解决问题。为何不能建立一个专门提供信息披露服务的竞争性市场?这个市场中的企业的主营业务就是运用各种合法手段收集产品的质量信息。从谋利的目的出发,这些企业将有激励去收集和披露有关信息。考虑到信息披露的正外部性,信息披露的主要客户一般不直接是普通消费者,而可以是竞争性的媒体。媒体为了吸引受众,自然会有兴趣购买并公告有关产品质量的信息。客户也可以是政府质检部门。政府向竞争性的信息披露厂商购买信息很可能比自己查找信息费用更低。当然这个信息披露市场必须是竞争性的,不能垄断,否则又会像政府的质检部门那样低效而且更糟糕。
只有在这样一个竞争性的信息披露市场的基础之上,行业自律才可能发挥作用。信息披露的外部压力将迫使行业内部互相监督,以防止一个老鼠怀一锅汤。
只有在这样一个竞争性的信息披露市场的基础之上,政府质检部门才可以依托这个市场对一些问题严重的生产企业进行重点检查,而不必实行成本太高且易被收买的普查。同时,质检部门还可以根据消费者协会的摇号实行随机突击抽查,以降低成本,也防止有关企业作弊。
一个竞争性的信息披露市场并不意味着可以万事大吉。社会的立法部门需要为这个市场中的企业行为建立法律规范。政府需要为这个市场中的企业与信息被调查被披露的企业之间的冲突进行调解和仲裁,不能卸责。司法部门需要为企业之间必然会发生的矛盾进行裁决。
现代市场经济存在大量信息不对称现象,食品、药品、各种耐用消费品、许多服务项目、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等等。这是市场失灵的一个重要方面,以往人们往往希望通过政府来提供足够信息,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但是这次“三鹿”奶粉事件告诉我们,政府失灵并非小问题。解决市场经济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单纯依靠政府肯定是不够的,必须引入新的思维。
市场是一种自然演化的秩序,会不断产生许多意想不到的新问题,需要人们不断设想各种新的制度和组织来解决这些问题。一个提供信息披露服务的竞争性市场,就是我们当前面临问题的一种可供选择的解决方案,难道不值得一试?
2008年10月7日
于杭州嘉绿西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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