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受经济危机大环境的影响,很多外企都纷纷让员工休无薪假期,此情此景已经在外企蔚然成风。比如,戴尔、海力士半导体、IBM等外企。这些企业并不是让员工整月整月的放假,而是一周工作2天,按照日来计算工资。以一家中等规模的外资企业,员工人数约100人、员工平均固定月收入为5000元为例,实行“每月一日无薪假”后,员工每月将减少约227元收入,但企业一年下来却能省下272400元;假如实行”每年一月无薪假”,则企业一年将能省下50万元。
因此,只要企业与员工之间签订过无薪休假的协议,同样受法律保护,并不违反相关劳动法规。因为如果是整月整月的放假,根据相关法规的规定,第一个月是按照当月工作支付,第二个月整月休假最少支付当地最低水平的工资。因此,还是老外研究中国的法律研究的透彻,而且这样既不是裁员也不是合同中止。据说,员工无薪休假并不是经济危机下的首创,听说在国外,如果员工平时犯错误,单位领导就放该员工无薪年休假回家反省。不过在这样的大环境下,无薪休假主要是降低企业成本,但是对于员工来说,可能家庭生活保障很难解决,特别是贷款买房的工薪族,很可能造成家庭破产。这样企业内部的员工可能就会自己离职,另攀高枝。这也是企业不得已而为之的一种裁员的方式。笔者认为,采用这种方式也是企业在寒冬下减少经济支出的一种方式,但是企业应该加紧修炼内功,不应该从员工身上去节约这些费用,应该加紧规范企业内部框架流程和管理流程,提炼企业价值观、凝聚企业问题才是最主要的,尤其在当前的环境下,更加迫切需要。
无薪休假正在外企迅速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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