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程春明教授被杀案的深度分析:每个人都是杀手


 

中国政法大学程春明教授被杀案的深度分析:每个人都是杀手
程春明教授被杀案比较敏感,非当事人在事件未明之前一般不宜多说什么,特别是作为同行的教师,更应有所谨慎。所以,笔者一直沉默至今。现在,真相已然明了,我也就简单说几句吧。因为是做深度分析,也就是说这是一种理性分析,所以,难免冷酷了些。只好请当事人谅解了。
现在呈现在人们面前的基本事实是:
一、           程春明教授曾与某陈姓女大学生有过一段感情生活,并致陈女大学生失贞。
二、           这段感情生活在一年之后因为陈女大学生“不爱他”而终结。
三、           之后,陈女大学生读研究生并与杀人者付成励建立恋爱关系。陈女没有向新男友隐瞒自己曾经与程春明教授的感情生活和自己失贞的事实。
四、           再后来,陈女认为自己与新男友付成励不合适,于是,拒绝与他继续维持恋爱关系。
五、           付成励将女友断绝与自己恋爱关系的责任完全归于程春明教授。
六、           付成励无法接受被女友抛弃的事实,选择以杀死程春明教授来平衡自己所遭受的损害。从他归案后的理直气壮(为民除害、杀一儆百)可以见出他找到了心理平衡。
这就是基本事实:简简单单、明明白白。从这个基本事实中,我们可以轻易地发现杀人者付成励严重的心智缺陷:他没有基本的判断是非的能力。如果按照他的逻辑来说,那程春明教授早就应该选择把他给杀了:付成励染指了自己的“前女友”,给自己造成了莫大的伤害,这种伤害是需要补偿的,而最有效益的补偿就是拿命来。
因此,我认为,(无意为付成励辩护)付成励是一个地地道道的“神经病”(当然,这种“神经病”通常是被人们所忽视的)。如果我们以上的分析是有道理的,那么,我认为付成励的家长主张给儿子做精神病鉴定的要求就是有道理的。
若果如上述,那我们现在要问的问题就是:付成励是怎样成长为一个“神经病”或“精神病”的?是谁、什么力量使他成为一个“神经病”或“精神病”的?
答案只有一个:我们这个畸形的社会(畸形的家庭、畸形的学校、畸形的人群)。
若果如是,那么,我认为,付成励罪不容赦,但也罪不至死。因为,他自己作为一个神经病、精神病患者本身就是一个受害者。
因为,任何伤害都需要补偿。从这种意义上说,付成励是通过自己的犯罪行为来替我们所有的人赎罪。
因此,一个合理的推论就是:直接杀死程春明教授的是付成励,而我们每一个人(包括程春明教授自己)都是间接杀手。间接杀手也是杀手。所以,我们每一个人都对程春明教授的死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现在我们回到程春明教授之死。因为现实中我们每个人都在制造着置自己于死地的杀手,或自己本身就是个潜在的杀手,因此,有人死于非命就是必然的。不幸的是,这个悲惨的事件偶然地碰巧落在了一个具体的人——程春明教授身上。死生有命。程春明教授死得有些冤枉。但使人稍稍欣慰的是,程春明教授事前一无所知。也就是说,程春明教授是在没有恐惧的情况下瞬间遇难的。这种死法,也可以说是一种造化。
每一个悲剧事件的发生都不是没有意义的。统观整个事件,我们可以得到这样一个启示:我们每一个人都是悲剧的制造者。所以,当悲剧降临到自己身上时,我们不必大惊小怪:我们不过是自作自受罢了。
我,也是杀害程春明教授的凶手。
2008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