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住房体系可能面临调整 部分省份弃建经适房


  中国住房体系可能面临调整 部分省份弃建经适房

  据报道,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就在研究经济适用房重新定位问题,研究如何将其与安居工程结合起来。当前地方政府纷纷弃建经济适用房,或会带来全国住房体系的调整。

  住房是政策性很强的产业,中国能够买房的绝大多数已经买了,没有买房的大都是收入不高的,所以建经济适用房是必须维持的政策,部分省份弃建经适房有背后深层的政府与购房者的利益博弈,经济适用住房是指已经列入国家计划,由城市政府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集资建房单位建造,以微利价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 它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只售不租。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廉租房是在新出台的国家房改政策中首次提出的一种概念。我国的廉租房只租不售,出租给城镇居民中最低收入者。廉租房的来源主要是腾退的旧公房等。

  报道称:“此举是为了解决经济适用房滞销的问题。”石家庄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有关人士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并轨”后,大量经济适用房保障对象会选择廉租房,以此缓解经济适用房卖不出去,每年又要大规模建设的问题。经济适用房滞销还是商品房滞销,似乎没有提出。事实上明显畸形的房价与收入比,已经造成了大部分老百姓根本无钱买房,这一矛盾在近些年小部分高收入人群购房后,更显得日益突出。“持币观望”的说法根本不成立,因为大部分市民没有“币”,5%左右的优惠幅度,远远解决不了问题。这也足以说明当前的房价是极端不合理,消费者拒绝购房,才是理性行为。

  按照2007年“国务院24号文”确定的分层次住房保障体系,廉租房用于解决城镇低保家庭住房困难,2010年前将其保障范围扩大到城镇低收入家庭。经济适用房用于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其保障范围与廉租房对接,但是两者准入门槛不一样,廉租房比经济适用房准入门槛更高。

  “国务院24号文”提出,2010年前中西部地区将廉租房保障范围扩大到低收入家庭;东部地区在2008年底前将廉租房保障范围扩大到低收入家庭。

  据11月10日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报道,国务院今天在北京召开省区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会议。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发表重要讲话,他指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房地产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对于拉动钢铁、建材及家电家居用品等产业发展举足轻重,对金融业稳定和发展至关重要,对于推动居民消费结构升级、改善民生具有重要作用。要认真分析和研究房地产市场的形势,正确引导和调控房地产走势。要增加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住房的投资收购和开发建设;落实和完善促进合理住房消费的政策措施;促进中小户型、中低价位普通商品房开发建设稳定发展;加快发展二手房市场和住房租赁市场。继续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规范市场交易。”

  房地产业对于拉动钢铁、建材及家电家居用品等产业发展举足轻重,还影响着金融业和民生。如果楼市成交量长期低靡,确实对于消费、金融和民生都没有好处。但若按照之前的套路,再注射一针兴奋剂,让房价稳住甚至重新开始爬升,只恐怕是让既得利益者、炒房投机者破涕为笑,而投入中国楼市企图牟取暴利的外资也必然趁机抽身,只有当房屋价格能被老百姓接受时,成交量才会上升,房地产业对钢铁、建材以及家电家居用品等产业的拉动作用方可体现。强制开放商降价打折出售,既不符合市场规律,也不现实。那么,只有多盖一些群众能买得起的经适房、两限房,才能达到拉升成交量,进而刺激其他行业的发展,扩大内需。并且,大面积保障性住房的出现,将逼迫现有空闲房回归理性价位,满足普通人群的消费需求。

  相反,如果忽视保障性安居工程,继续放任地方政府与开放商联手捂高房价,只恐怕会引起钢铁、建材需求堵塞,甚至是烂尾,家电家居用品的销售更是无从谈起,最终影响金融业和民生。

  应注意报道大理由:几乎是所有城市在经济适用房建设中遇到的一样的问题,首先是房价下降导致经济适用房失去了价格优势,目前提出停建、缓建经济适用房的城市经适房房价与商品房房价差距不过1000元/平方米,而经适房又要受国家政策限制,为有限产权。其满5年后上市流通收益七成还要交给政府,经适房吸引力下降的情况下,很多申请经适房的家庭选择了弃购。其次,地方政府不肯拨好的地块建设经适房,经适房选址多在偏远地区,对购房者生活造成不便。最后,地方政府对经适房建设投入不足,经适房降价空间有限,使其价格与商品房价构不成竞争优势。

  经济适用房能走多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