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末笑谈:放过巩俐,不饶殷秀梅


赵大华/文

  最近一段时期,由巩俐加入新加坡国籍所引发的对艺人是否爱国的热议,在网上波澜起伏、方兴未艾,越来越多已经或将要改变国籍的中国明星的名字被曝光。一些网友甚至对巩俐等人发出声讨,斥责他们是卖国贼。不过,我认为,这些艺人也有不同的种类,对有的人,如巩俐,我们可以原谅,而对另外一些人,如殷秀梅,我们则对其嗤之以鼻。

  电影演员巩俐据传说今年9月就入了新加坡国籍,当时这个消息遭到否认,不过前几天巩俐在新加坡参加移民宣誓已是事实。巩俐作为一名演员,从最初的西部小业主“我奶奶”(《红高粱》),到晋中小妾颂莲(《大红灯笼高高挂》),到古代淑女秋香(《唐伯虎点秋香》),到现代社会维权的村妇秋菊(《秋菊打官司》),再到后来古代皇后(《满城尽带黄金甲》),都是演绎了一些中国女人或贱或贵的悲剧人生,没有一部是迎合统治阶级需要的所谓主旋律的东东,演得充满特色,活得很有尊严,得到过许多大奖,受到广大国人的喜爱,也让世界更多地了解了中国。她随夫出国,远嫁南洋,入了新加坡国籍,大家也不应该有多少反对意见。由于她没有唱过爱国主义的高调,她的出走也就没有什么负面的影响。只不过,既然她不再是中国人,在中国担任的什么政协委员一类的职务,就应该是自动放弃了。

  殷秀梅也加入了美国籍这个消息还没有得到当事人的否认或证实。如果此事当真,而对于那个一贯高调出场,以大唱左得不能再左的所谓主旋律歌曲出名的歌手,国人就有一百个理由对她进行质问:你这个女人为什么如此虚伪、两面?曾几何时,什么《党啊,亲爱的妈妈》、《祖国,我永远热爱你》,你俨然以党的孝女儿、爱国红歌手自居,昧着良心,扯着嗓子,唱来唱去,高傲的出奇,红亮的发紫,骗过了多少善良的国人,当上了全国人大代表、全国青联委员、全国妇联执委。回想起来,她唱的歌似乎要大家都像她那样自恋、自虐、自贬,令人恶心之极。如果一个“党的女儿”、爱国歌手,竟然不认母亲,嫌弃祖国,“叛逃”到“万恶的”美帝国主义的怀抱里去,那才是真正具有讽刺意味的事情。美国当然也有政党,美国人民也爱自己的国家,不知道这个过来之人,是否也要为她的美国同胞高唱同样的党歌赞曲。

  选择国籍是公民的自由。但是,有的人做人很坦然,如巩俐,一生还算低调,没有做过对不起家乡父老兄弟的事,我们理解他们,也欢迎他们常来常往,在故国拍些电影、接些广告、做些生意。而对于另外一部分人,如殷秀梅,自我作践,被人利用,欺世盗名,还洋洋得意,倘若真的是“叛逃”了,那就走你的阳光道去,离我们越远越好,倒让我们清净一些,也没有人再想见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