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在改制中流失种种
为什么要写这篇文章论国企改制安置职工的法理呢?因为现在国企改制一窝蜂上,目的多为骗取国有资产行化公为私,不可能安置好广大职工。下面所列虽是泛泛而谈,但确有其事。
首先是凭借权力的剥削登峰造极,将赢利企业以贱卖方式改制,连生存公有型企业也改制成私有制企业。为洗钱或迫于强权势力的强买强卖,不该改制的企业也进行改制。借改制之机私分优良国有资产,将国企变成权力者的私有资产、个人摇钱树。第二是股权转让玩空手道,左手卖到右手只从银行借贷现金补偿职工、填补虚假亏损和偿还企业假债务等方式来私分国有资金。不管那种形式的转制,多为没有实质交易的重新注册、流于文件上的作戏交易。第三是企业虚报基数与补偿人数,混淆用工性质并违反《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1990年1月1日国家统计局第1号),随意抬高厂平均基数来骗取国家给予的高额补偿金。第四,尽力降低弱势职工的补偿基数另搞二次三次分配,如:虚报空缺和将公司属下权力群体中其他人的编制转到改制单位分钱;因临时工多是找关系进厂的,将临时工申报成固定工也就是自然的事;如果退休人员中有权力群体中的人士或鸡犬之类,则补偿退休工也就成为必然……,如此种种无奇不有。第五是个人虚报工龄,改年纪和工龄等档案内容,将中断的工龄通过关系接上,没有档案的自报工龄。第六,在文件上列举国家法规却完全违背国家规定或不按法规行事,如本应由企业买断保险内退的职工却领着二十多万元继续上班,而按规定本应继续上班的却以一二万元打发走人。
除了上述虚假买卖或仅以几千万到几亿不等买下二十几亿的国有电站外,国企支持空手套白狼的经济基础是什么呢?也就是说国家出私人进,社会主义退资本主义进的过程中,国家流失的是什么资产呢?这就要分析我国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改革背景和使国资货币化当量稳步通胀二个方面。一是让国家出资办厂,千方百计地无偿获取国家土地、矿藏资源和各种优惠政策,发生经营困难时在国家扶持下度过风险;二是凭借国家权力获得垄断价格而从社会获得超额利润,将亏损转嫁到老百姓身上;三是大量偷税骗税;四是国土、矿产货币化,软资源的货币兑现,央行每年增发百分之一二十的货币,以及国企工程修造过程中回扣交易等促使物价逐年上升。即使亏损企业,由这四方面也就使企业帐面上货币化记帐资产有增无减,多呈翻番跃增。总之,一种具代表性的情况是:改制后的企业还是那个企业,人还是那邦人,本质上没有变化;国有资产货币化后的本金与增值被瓜分掉了,现钱则出自银行;连经营亏损的企业也照分不误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