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峡县公安局以“治安双保”为载体, 推动“平安杯”创建活动深入开展
作者:丁剑萧 编 辑:李海朝 来 源:www.fzzyzs.com
今年以来,西峡县公安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关注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为总要求,以大幅度提高群众安全感为第一目标,以“平安杯”创建活动为依托,以公安派出所为骨干,以群防群治力量为补充,紧密结合打击和防控“两抢一盗”专项斗争,强化工作措施,不断深化平安西峡建设,在充分调查研究、试点验证的基础上,探索引入市场主体参与农村治安防范的新路子,在全县推出了“治安双保”(“保险到户,保安驻村”)的工作举措,有力地提升了农村公共安全保障能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也得到了进一步加强,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一、审时度势,在实践中探索和发展农村治安防范的新路子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农村旧的群防群治模式由于经费保障不到位和管理不到位,已名存实亡,防范效能长期徘徊不前,村组义务巡逻队也随着外出打工热潮而逐步解体,农村社会治安防范工作面临着严重威胁,西峡县公安局审时度势,在基层基础建设工作中,针对农村经济发展和治安工作的实际,借鉴城市小区和县直内部单位专职保安参与治安防范的做法,把保安服务引入农村,探索农村治安防范市场化的尝试,形成了具有西峡特色的“民警包村、保安驻村”工作模式,取得了初步成效,各类影响农村稳定问题大幅度减少,群众安全感明显增强,各级党委、政府给予充分肯定。“民警包村、保安驻村”模式长期有效运转的关键是建立规范有效的保安经费保障机制。在当前基层经费保障能力有限的情况下,西峡县公安局从本县实际出发,积极吸收借鉴外地“治安保险”做法,提出了“保安”与“保险”相结合的“治安双保”思路,即:以乡镇综治办和公安派出所为主导,把保险公司作为农村治安防范的市场主体,大力动员和鼓励群众参加“治安保险”,保险公司从降低赔付风险的角度,拿出一定比例运营资金聘用保安。通俗地说,就是“群众花钱买保险,保险公司聘保安,保安驻村保平安”。 按照“治安双保”这一构想,基层公安机关和县乡综治办积极与太平洋保险公司进行接触,达成了共识,对一些细节问题进行了周密的规划设计,形成了初步的实施方案。从2008年4月份开始,先行在4个乡镇7个村进行“治安双保”试点工作,并在实践中不断进行改进和完善,逐步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工作体系。实现了辖区群众、保险公司、保安人员三者之间责、权、利的有机结合,解决了群众利益受损补偿问题,保安人员的责任心问题和部分乡村的治安经费困难问题。这一适应市场经济规律的新机制,使群众得实惠,企业得效益,公安得警力,政府得平安,一举多得,效果明显,是新形势下加强农村治安防范的有效举措。 二、规范机制,力求把农村“治安双保”工作做深、做细、做实 (一)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为“治安双保”工作提供组织保障。在实施“治安双保”过程中,西峡县公安局和县综治办积极向县委政府汇报,在县乡综治办及公安机关的共同努力下,县委书记杨炳旭、县长张生起强调县域经济的发展离不开平安环境,抓防范促建设就是一项系统工程,不仅需要投资,而且要舍得投资,各级各单位要站在老百姓的安全就是一项最大民生工程的高度,要重视这项工作,还要拿出一部分资金支持这项工作,要在搞好试点的基础上,尽快在全县推广。县里专门成立了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长江为组长的“治安双保”工作领导小组,各试点乡镇均成立了由分管领导挂帅,综治委牵头,公安、保险等有关部门参加的“治安双保”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经常听取汇报,研究措施,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有的深入一线,现场督导,将“治安双保”纳入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考核范畴,实行一票否决。各级有关部门也都将“治安双保”作为一把手工程,加强组织领导,狠抓措施落实,保证了工作的全面健康发展。 (二)健全完善制度,规范运作流程,为“治安双保”提供“运行机制”保障。一是强化宣传发动,扩大参保覆盖面。西峡县公安局和县乡综治办及保险公司与各有关部门、基层组织密切配合,充采取召开村(居)委会和村民代表会、举办培训班、出动宣传车、喷制宣传标语、印发明白卡和致村民的一封信等多种形式,不断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向群众广泛宣传“治安保险”的好处、操作程序、理赔办法等,做到了家喻户晓。二是坚持因地制宜,合理确定保费。根据群众接受能力和经济发展水平,我县将保费确定在每年每份28元,共保农户家庭财产承保险种四类,分别是盗抢险、自然灾害险、火灾爆炸险、外来物体撞击险。家庭发生盗抢险,保险公司可为农户理赔4000元;发生自然灾害,可获理赔6000元;发生爆炸可获理赔6000元;发生外来物体撞击险或获理赔6000元,总保额为22000元。对“五保户”、特困户,由村(居)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补贴或垫付。同时,把坚持群众自主自愿作为开展“治安双保”工作的基本原则,不搞行政命令、不搞硬性摊派,通过深入细致的工作,赢得群众理解和支持。三是坚持“四化”标准,选好保安员。第一,选人“本土化”。驻村保安原则上从本村村民中选拔聘用或由村组干部兼任,充分发挥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既做到工作、生产两不误,又可带动家人和亲属参与治安防范增强实际效果。第二,管理“契约化”。对聘用的驻村保安,在签订协议同时,也用书面形式明确规定了职责、任务、工作制度和奖惩、辞退条款,并以此为依据进行考核奖惩。第三,配备“标准化”。对保安队员落实了“四统一”标准,即:统一着保安制服,统一上网证件,统一执勤器械,统一工作日志。同时,保险公司还为每名驻村保安购买了10000——15000元的意外伤害保险,解除后顾之忧。第四,报酬“弹性化”。在规定驻村保安基本补贴的基础上,对实绩突出的,年终进行奖励;对实绩差的,酌情扣发部分相应补助,以提高驻村保安的工作责任心和积极性。四是搞好驻村保安专项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由综治部门统一设立专门帐户,专款专用,专人管理;保险公司收取保费后,按比例及时将资金注入帐户,用于驻村保安的报酬及必须的装备支出。保安补贴实行定期发放制,并严格制订了审批、发放、签收制度。五是及时做好理赔工作,提高群众信赖度。对受到损失的保户,公安机关和保险公司实行联动,在第一时间派出专业人员抵达现场,开展鉴定、查勘工作,特事特办,及时理赔。凡因遭受盗抢、火灾、爆炸或洪水等自然灾害造成的参保范围内的财产损失,参保户均可获得赔偿。通过以上措施,使群众深切感受到“治安双保”带来的好处,极大调动了参保积极性,不少投保户购买了多份保险,两个多月时间,我县四个乡镇(街道)7个行政村(居)3096户农民参加了治安保险,深受广大人民群众的欢迎和认可。 三、扎实推进,农村“治安双保”工作初显生机和活力 一是可防性案件明显下降。驻村保安发挥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围绕重点区域、路段,组织开展村内治安巡逻防范,增强了防范工作的针对性,并且随着“治安双保”的全面推开,规模效应逐步形成,各村保安联成片、结成网,与公安派出所结合形成强大的巡逻力量,在时间上相互交叉,空间上相互补充,形成整体合力,提高了打防成效,预防和减少了各类案件的发生。 二是基层防控能力进一步提升。驻村保安队员全面开展工作,集安全防范巡逻员、重点人口协管员、法制教育宣传员、矛盾纠纷调解员、社会动态信息员“五员”于一身,成为公安机关和基层组织的“千里眼”“顺风耳”,有效预防了各类矛盾激化、群体性上访事件发生。 三是参保群众得到了双重实惠。“治安双保”工作的全面开展,农村治安防控工作进一步加强,参保群众不但在治安上有了“保险”,而且家中一旦发生被盗或遭受自然灾害造成财产损失,还能及时得到保险公司的赔付,财产上也有了“保险”。 四是成功实现了多方共赢。农村“治安双保”机制的推行和运作带来了多方面的收益和效果。驻村保安员在不耽误农活的情况下,又增加了一份收入,提高了家庭生活水平。保安队员在乡镇综治办和公安机关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履行一定的公安基层基础工作职责,成为一支新生的辅警力量,在一定程度缓解了基层防控力量不足的问题,减轻了公安机关的工作压力。保险公司在开展“治安保险”业务中,拓宽了保险市场,提高了社会知名度,实现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丰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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