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肩”不如“摸腿”
17日晚,重庆一男子酒后乘坐公交车,情绪失控乱摸邻座男乘客刘明的大腿,“拜托,我是个男的。”刘明很恶心,气愤地将对方的手拿开。谁知男子又把手搭在刘明的肩上摸来摸去。“售票员,我要下车!”刘明气愤不已。男子一听,竟然给了刘明一耳光!车上乘客愤而报警,并表示都愿意作证。(《重庆晚报》11月19日报道)
男子酒后乘公交抱住邻座男乘客狂摸大腿,被摸者连呼恶心,旁观者大叫气愤。其实,你们都错怪了该男子啦,人家不是非礼,而是在表达“善意、谢意”哩。
前段时间,深圳海事局原党组书记林嘉祥涉嫌猥亵女童案经深圳市公安局调查,认定猥亵罪不成立,仅为酒后行为不当。林确实与女童有肢体接触,但接触部位仅限于肩膀靠脖颈位置。至于林嘉祥对小女孩“搭肩”的目的,林嘉祥表示是出于“善意、谢意”做出来的。纵观两个事情,相似的地方有很多:两人都是酒后,都是在公共场合,都是对别人产生了“肢体接触”,遭遇别人不满后都态度恶劣……尽管一个是“搭肩”,一个是“摸腿”;一个是对小女孩动手,一个干脆对同性下手,但不影响事情的定性嘛。林大官人可以如此表达“善意、谢意”,重庆这位男子凭什么不能?
也许,重庆这位男子就是受到林大官人的启发,才在“搭肩”表达“善意、谢意”的基础上,创造出了“摸腿”表达“善意、谢意”的新方法。两者相比,我觉得还是该男子的方法妙。毕竟,“摸腿”比“搭肩”更深入、更直接,更能直抒胸臆。并且,“搭肩”一般只针对女性(尤其是未成年女性),局限比较大;“摸腿”就不同了,不管男女尽可摸得,适应性强多了呀。以前看《鹿鼎记》中的韦小宝大唱“十八摸”,还以为他是耍流氓,现在才知道,这原来是“善意、谢意”的真挚表达哩。
“搭肩”不如“摸腿”,我建议将这一先进做法在全社会进行推广,大伙儿见面都要摸摸腿先。谁要敢跟我唱反调,谁就是个“屁”。敢跟我斗,看我怎么收拾你们!乔志峰的BLO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