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一段时间,关于中国将允许地方政府发债的消息引起多方反响。报道称,由财政部牵头起草的有关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方案,已多方征求过意见,并提交到国务院等待批复。财政部也已在预算司下新设立了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处,专门负责地方政府债务的管理,人员已初步到位。这意味着,学界多年关注的所谓“开前门、堵后门”,开放并加强地方政府发债管理的改革大思路,正在被官方采纳并逐渐浮出水面。
支持者发表意见称,目前世界53个主要国家中,已有37个允许地方政府举债,并且有利于解决“分税制”下长期存在的地方政府财力、事权失衡的大问题,何乐而不为?反对者则担忧会从制度上放纵地方政府的投资冲动(而不仅指当前为刺激经济的紧急措施),加剧财政风险。两派各有理由。
日前,笔者走访了财政部有关人士。才知道公众解读普遍存在误解:中国计划发行的地方债券,既不同于像日本的地方公债,也不同于美国市政债券。
日本的地方公债是地方政府直接发行的债券,主要用于地方道路建设、地区开发、义务教育设施建设、公营住宅建设、购置公用土地以及其他公用事业,有政府信用担保。
而美国的市政债券,包括一般责任债券和收益债券两类。前者是以地方政府的信用为担保并以政府财政税收为支持的债券;后者则是与特定的项目或是特定的税收相联系,其还本付息来自于特定项目的收入。
中国计划允许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将只是市政债券,并且不是由地方政府以自身信用或税收作为担保,而仅是由特定项目收益为担保。在国内,这类债券过去多由相关项目公司以企业债形式发放。
中国政府选择在此时考虑允许地方政府发债,与正在面临的经济失速,投资、出口、内需均大幅度滑坡有直接关系。中央政府虽然提出了未来两年新增4万亿投资的计划,但资金筹措同样颇费思量。虽然,可以继续通过中央政府发行公债、再通过转移支付形式支持地方的传统做法,但其不经济性已被证实,并且不利于吸收地方的投资潜力。
另一个相关信号是,中央已提出106家大型国企将停止合并纳税。这也是考虑到因各地经济发展水平的悬殊,企业总部多聚集在发达地区的缘故——此举可平衡各地因企业总部的多寡而存在的税源不均衡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