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能要回孙子的抚养权吗?


我能要回孙子的抚养权吗?

原创作者:北京市婚姻家庭法律著名律师陈剑峰律师  咨询电话:13910909615

    问题:

    陈剑峰律师,您好!我儿子与儿媳妇离异,不知道为什么,儿子也去向不明,可孩子却判给了儿媳妇,作为爷爷,我能要回孩子的抚养权吗?

    首都陈剑峰律师回复:

    您不能要回孩子的抚养权,除非孩子的父母死亡或无力抚养。见《婚姻法》第二十八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备注:北京著名婚姻家庭律师——北京市常鸿律师事务所陈剑峰律师简介:
             党员,1996年从事律师工作至今16年,现为北京市常鸿律师事务所资深婚姻律师,北京市婚姻继承法著名律师,擅长婚姻家庭继承纠纷法律事务。曾分别获得北京市丰台区法律援助优秀律师、北京市首批法律援助十佳优秀律师、首都奉献奥运好市民等荣誉。多次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的盛情邀请,做客直播间,为全国听众解答法律咨询。现为北京市律师协会婚姻家庭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之声《法治中国》、《都市法宝》、《华夏之声》节目重要嘉宾。陈剑峰律师在首都北京从事律师10多年来,接受过《羊城晚报》、《广州新快报》、《上海法治报》、《北京社区报》、《北京劳动午报》、《北京晚报》、《北京法制晚报》、《法制日报》、《环球时报英文版》、《国际金融报》、凤凰新媒体、北京人民广播电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澳大利亚广播公司、北京丰台电视台、北京电视台,中国中央电视台等国内外知名媒体的采访、专访、文章刊登或成功案例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