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征潮
2009年6月1日起,《食品安全法》正式实施并取代了原来的《食品卫生法》,《食品卫生法》同时被废止。王老吉很明显失去了其添加“夏枯草”等四种原料的依据。不仅如此,其“怕上火,喝王老吉”的广告词亦有诸多诟病。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里有这样的说明:久服夏枯草,其皂苷成分对胃有刺激性;可引起皮肤麻疹、丘疹或红斑、全身瘙痒、胃部不适、恶心、呕吐、头晕、目眩、腹痛、腹泻、心悸等。可见该广告语一没有医学上的科学依据;二来违反《广告法》和新《食品安全法》,宣传疗效;误导消费。
至新闻媒体曝光王老吉身陷“添加门”事件后,王老吉只懂“危机公关”,通过金钱、人情、造假来“摆平”一些事。不懂敬畏生命,尽量照顾到每一个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主动担当为消费者生命健康负责。王老吉没有一点点真诚态度对待公众和媒体。以为有了卫生部的“暧昧关系”, 拿出合法性被广泛质疑的“免死金牌”就可以很快平息“风波”。 而事实上看,王老吉伤害公众的“利剑”仍悬在每位消费者的心头,目前为止余波未了。有舆论大胆认为:王老吉“添加门”也是一次“监管门” 卫生部还依据2005年广东省卫生厅的评估书来判定王老吉的是安全的。既然是早有定论的安全饮料,为何出现两部门的意见不一致,仅4天时间推翻自己的权威结论,堂堂大国的卫生部岂能如此儿戏。
并且,面对全国消费者出现身体不适的病症,为何相关部门没有监管,或者说记录收集这些消费者的投诉,留作评估王老吉的资料。出现了新的问题,仍旧依旧2005年的评判书是否科学?不需要再重新检测评估吗?难道,王老吉又是一个新的“免检产品”?真让公众和舆论大跌眼镜。
更令人纳闷的是,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对起诉王老吉一案“暂缓立案”。一个与公众生命健康密切相关的食品安全问题也能“暂缓”?!
众所周知,王老吉违法行为有目共睹,王老吉用一般饮料申报,却用功能饮料进行宣传,没用标出不适宜人群的警示说明告之消费者,已经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食品标示管理规定》。
对此,中山大学公共卫生学院营养系博导蒋卓勤教授表示。凉茶实际上是一种中药汤剂。根据中医辨证施治的概念,凉茶并非具有普适性,不适应全国人民“去火”;从饮食文化的角度应该保留,但广告不能在功能上误导消费者。
中国之声说了:王老吉“添加门”事件从食品的安全来说没有小题大做,不能够加的就是不能够加。我们知道前时期,某种牛奶里面加入了一些东西,也是受到了大家的争议,也是认为不可以加的。因为食品安全明确的规定,如果能够随便违背的话,这个口一旦开了的话,就后患无穷。实际上我们知道牛奶里面加入“三聚氰胺”的事情,也就是这么一步一步做出来的……
请王老吉集团高层点击下面标题看看,需总结添加门经验教训!
叶征潮和王老吉事件:给凉茶业的警示
夏枯草明确毒性上火喝王老吉没必要
5成网友认为王老吉应对产品下架召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