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解决房价下跌时开发商和买房者紧张关系的办法


  众所周知,在房价下跌时,开发商已经承担许多风险,房子卖不出去,也不愿意降价,资金周转困难,实力不足时,就很可能跨了;另一方面,买房者也担心买了以后就下跌,投资损失,故买涨不买跌,其实买房投资者还是有些资金,但不愿意投入房地产市场。有些投资者就算买了房子,开发商一降价销售,已买房者就会和开发商关系紧张,要找各种理由要求退房,有的开发商还要应付已买房者,提供一些补偿,这又增加开发商的现金支出,恶性化使公司本来就在节省开销的运营更加困难。如果有一办法让大家共同承担些风险和收益,也许是不错的方法,可以解决房地产开发商和房地产投资买房者紧张关系,让中国房地产平稳地过冬,本文简单地提出一种方案,供房地产商和买房者参考选择。

   以租金并有权利在未来成为业主。这是一种双方可能比较容易接受的办法,可以增加库存已开发房屋的使用率及销售,增加房地产开发商的现金流入,也不必降价而造成损失,买房投资者也不用到银行申请贷款,只是先用自己手上已有的现金分期支付,但有锁住自己喜欢的房子,在未来的几年可以再决定购买或放弃这种权利,银行也可减少金融风险,尽快从房地产开发商收回部分资金,而不用再贷款给新投资买房者,增加新风险,这种方式应该是多赢的方法,国内的房地产开发商不妨试一下,也许会给房地产开发商和买房投资者带来一种新契机。尤其中国的房地产价格也已经降了不少,泡沫已经挤掉一些,已经开始趋向投资回归的价值,如果经过2-3年后,租房而拥有业主权的买房者,还有升值的可能,如果房子跌价,买房者也不必承担太多的风险,心理上比较能承受其风险,也享受新房的乐趣。

   为了更好地理解,在此举个例子说明。如房地产开发商有不少库存房屋可以销售,房地产开发商用原定房价的0.5%-1%月租给买房者,3-5年后,买房者又权利用所有的租金当作购房的本金,只要再贷款买下余款,那时房价可能已回升,买方者可以很高兴买下这套房子,如不买也可以,房地产开发商有权以二手房卖给新买房者,而新房买者就算用租金享受新房,也不必等2-3年再买房。尤其是如果房价继续下跌,买房者也不用担心损失太大,没有还银行贷款的压力。如100万元的套房,现在买的话需要20%头款,约20万元,80万元贷款,还款压力大不说,还担心降低80万元就损失太大。如按房价的0.5-1%租,每月为5000元或1万元,20万元至少可以使用20-40个月时间,我相信这样的时间有足够让买房者决定是否要保留这房子。如愿意买下,20-40个月后再贷款,那时买房者已累计20万的价值,加上买房者新收入存款,如房价升到120万元,买房投资者,相当累计40万价值,只要再付80万元就能拥有120万元的房子。如果房价20-40个月后下降到80万元,买房投资者可以不买这房子,而房地产开发商也已收回20万元,房子再卖80万元也赔得少些,利用20-40个月时间,房地产开发商可能救活自己。如果买方投资者愿意付1%的房价租金,开发商也可以在最后期限买房时再给5%的优惠,100万元的房子95万元就能买下,如付20万元,只要再付75万元,如那时是上涨到120万元,买房投资者只要再付75万元,增值25万元,如房价掉到80万元,也是75万元,可买80万元房子,租金20万元还能累计5万的价值,只是少挣回报,但比看到到赔要心理上好承受些。这种方法和美国政府借钱给花旗银行并拥有股权是同工异曲。美国政府除了花旗银行要付资本的利息还要拥有相应的股权,等花旗银行经过1-2年,股票价值回升,美国政府还可以收回投入的资本并有差价的投资回报。

  中国政府房地产救市,需要政策性指导消费者的习惯,不可能为房地产开发商买单,也不可能为买房投资者承担风险。还不如提供较好的稳定市场的政策,让房地产开发商有点时间收回现金,同时又能把买房投资者手里的资金充分地利用,减少不和谐的开发商和买房者的矛盾,降低各方面的风险承受能力。现在是不少投资者是手上有资金也不敢进入房市和股市的市场,让有限的房市外围现金和时间的推移而降低大起大落而带来的风险系数,房地产开发商不妨考虑这一方法,说不定皆大欢喜,度过难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