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卷入同事学术失范事件的纠纷,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教授、著名经济学家杨帆近日被学校要求停职检查。记者昨天从政法大学有关部门和当事人处证实,一起受到同等处分的还有该校涉嫌抄袭的商学院教授金仁淑。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杨帆表示,目前服从组织纪律不便对此发表评论,稍晚将采取委婉的方式进行解释。政法大学科研处有关负责人表示,两个人处分原因并不相同,学校的决定出发点是“维护学校声誉和教师的利益”。(10月13日《北京晨报》)
如今在学术界,抄袭事件已经是屡见不鲜。抄袭者不但抄袭国外的、也会抄袭国内同行的,甚者还以“不耻下问”的低姿态去抄袭自己学生的。整个学术界,因为有了这些“文抄公”的存在,被闹得乌烟瘴气没有一日安宁。以至于今日诸如“专家”“教授”之称谓,正逐渐演变成了贬义词。
学术界抄袭之事,自古以来未有断绝。“文抄公”的后代,可谓子子孙孙无穷匮也。和古时的“文抄公”相比,今人不仅略胜一筹,更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抄袭之风的盛行,固然有其主观原因,但客观因素不可忽视。一是学术界的高产量会有高回报,促使抄袭者有了冒险一试的“念头”;二是学术界对抄袭者的宽容大度,促使抄袭者有了冒险一试的“胆量”。
要想掐去抄袭者的念头,在学术评定上就需要以“质”论胜,而不能以“量”论胜。一些单位习惯于追求产量不追求质量,质量的好坏很难评定,产量却是可以看得见的数据。产量越高,单位的“脸面”也就随之“荣光”。也难怪,发表论文的期刊是越来越多,给钱就发论文的期刊也是越来越多。在这样的学术氛围下,不出现抄袭者几乎是不可能。
而一旦发现抄袭者,一些单位大多抱以“家丑不可外扬”的态度,低调处理了事。明知是“丑”,不去揭它,却是捂住藏着生怕别人知道。别人知道了,好像不但是抄袭者名誉扫地,便是抄袭者的单位也受到了“株连”,自感声誉受损面上无光。久之,学术界如一位未婚少女,屡遭抄袭者这位不良青年性骚扰。为了顾及自己所谓的“声誉”,学术界只好“忍气吞声”不愿对外声张。
有了这层“声誉”利害关系,抄袭者的“胆量”可想而知。学术界的“声誉”,也正在这层“家丑不可外扬”的包裹下,一步步走向败落。当你自认为抄袭事件仅仅是“家丑”,自认为抄袭者的抄袭行为不过是“小错”时,学术界的堕落便注定难免。实际上,自揭“家丑”是一种勇气,也反映出一种博大的胸襟。它不仅不会妨碍学术界的正常发展,还会有利于学术界的健康成长。若总是以“维护学校声誉和教师的利益”为由搪塞外界,才会真正的使自己声誉扫地,使学术界越加蒙受抄袭者的伤害。
学术界,何时敢于自揭“家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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