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西丰拘传负面报道记者闹剧的反思


新华网记者 杨成军 范春生18报道,因一篇报道涉及辽宁省铁岭市西丰县县委书记张志国,西丰警方以涉嫌诽谤罪对采写报道的《法人》杂志社记者朱文娜立案调查,并进京拘传。此举在社会上产生强烈反响,遭受质疑。来自西丰县最新消息,当地公安机关8日已正式撤销立案、撤销拘传。

这一案例完全是一出闹剧,而这出闹剧的本身却值得我们反思:

一、法律的尊严何在?

据报道,823时许,西丰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高维义约见新华社记者时说,西丰县公安局已于当天下午召开会议决定,撤销立案、撤销拘传。至于撤销原因,公安局局长王卫东的原话是认为不妥。当天14时左右,高维义已表示,当地公安机关到北京对记者采取司法措施是不合理的,拘传记者带来了负面影响。我们不仅要问,难道法律是儿戏吗?难道立案和拘传没有正常的程序吗?难道撤消立案和拘传没有法律程序吗?别说是一名记者,就是一个普通的老百姓,难道就能想抓就抓,想放就放吗?如果有理由立案和拘传,为什么受到社会质疑声不断后又撤案了?

二、政府权力约束何在?

公平执法、严格执法、独立执法,我们讲了很多年。但现实中政府干预执法的现象仍大量存在,政府的权力边界仍然缺乏制约。在本案中,记者之所以被立案和拘传,是因为记者的报道涉及到了县委书记。于是问题就出来了。报道出来后,西丰县认为这是一篇严重失实、带有恶意诽谤性质的文章。14,西丰县委常委、宣传部长李福路与县委政法委书记周静宇来到北京,要求《法人》杂志澄清事实真相,消除不良影响,并表示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当天下午17时左右,西丰县公安局多名警察来到《法人》杂志社,称朱文娜涉嫌诽谤罪已经立案,要求向其了解情况。警方还当即出示了对朱文娜的立案通知拘传证。 一些司法界、媒体界人士认为,用司法手段对待记者的职务行为有滥用职权之嫌,开此先例将造成较大的负面后果。

  三、如何保障记者的权力?

     近来确实经常出现记者受到人身攻击、司法诉讼、甚至受到权力的非常措施,那么,我们的记者权力和人身安全如何受到保护?难道只能报道形势一片大好而不能报道工作的失误吗?

四、如何约束记者的权力?

这里的权力约束是指记者必须客观、公正的报道,我们也经常看到有关于假记者以负面报道要挟、敲诈勒索当事人的报道,难道就没有真记者为一已之私专门捕风捉影、唯恐天下不乱的故意不实报道吗?难道没有记者工作不扎实导致报道失实吗?要使记者真正成为无冕之王,我们的记者队伍必须真正提高自身的政治、业务素质,以减少工作的失误,保证报道的客观、公正、无私。